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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动迁办致段家巷地块被拆迁群众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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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8-21 20:2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尊敬的被拆迁居民:
首先感谢您对拆迁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您所居住的段家巷地块已列入我市2010年旧城改造重点工程。为了进一步推行依法拆迁、和谐拆迁、阳光拆迁、诚信拆迁,现将本地块拆迁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拆迁程序
1、调查评估:由动迁工作人员配合评估机构入户调查,实地丈量被拆迁房屋、合法院落面积,统计装饰装璜基本情况,为制作评估报告书、测算被拆迁房屋总补偿价格提供基本数据。评估公司独立实行市场化评估,依法核准被拆迁房屋价格。
2、征询意见:在调查评估的同时,就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有关问题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政策说明会。
3、拆迁公示: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审查拆迁人提供的拆迁申请材料,经核准后发放拆迁许可证,同时张贴拆迁公告。
4、公示方案:对评估结果、安置房源、安置方案等进行公示。
5、组织动迁:由动迁及评估工作人员入户动员拆迁,为被拆迁居民解释政策法规疑问,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房屋拆除:签订协议后,被拆迁居民腾空房屋并交出钥匙,履行领取补偿款手续后,由拆除施工队对房屋进行拆除。
7、裁决、强拆;对存在纠纷的拆迁双方当事人,经一方提出后,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调解裁决,经裁决后仍无法达成协议或拒不搬迁的,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二、补偿安置方案
1、货币补偿:由被拆迁群众自行选择的评估机构采用完全市场化评估,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评估结果不干涉、不指导。
2、安置方案:
(1)原地定销安置遵循自愿原则,实行拆一还一,互找差价。由被拆迁居民在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定销安置房中自由选择安置房屋;(2)原地定销安置房基价为2800元/平方米,安置房为高层或小高层的,其中1-5层为基准价,6层以上每递增一层价格上浮50元/㎡;(3)选房办法:①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等同部分,实行拆一还一互找差价。②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由被拆迁居民按照超面积标准结算差价:超出5平方米以内(含5平方米)的,按安置房价格结算房款;超出5平方米以上至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的,按安置房价格上浮10%结算房款;超出2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销售价格结算;市场销售价格如超过4000元/㎡,按4000元/㎡结算房价。③严格遵照谁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交付钥匙的,谁先选择安置房位置和房号的原则。
3、补助标准:
(1)附属物补偿标准:根据《关于印发<新沂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和搬迁补助等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对附属物补偿在原价基础上上调30%执行。
(2)搬迁补助费:5元/平方米。
(3)临时安置补助费: 3.5元/平方米•月。
①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支付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②选择期房作为安置房的按实际上房时间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先预付12个月,其余待上房时结算)。
(4)误工费:200元/户。
(5)提前搬迁奖励标准: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搬迁腾空房屋交由拆除的,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下列标准奖励:
动迁开始后1-10日内签协议,奖励:150元/平方米
动迁开始后11-20日内签协议,奖励:100元/平方米
动迁开始后21-30日内签协议,奖励:50元/平方米
动迁开始30日以后不予任何奖励。
三、其他事项
1、设立指挥部咨询处:老司法局门前(新安小学对面);
2、投诉举报电话:主任室:88988516、人秘科:88925688
3、政策咨询电话:闻秀辉:15952296816 杨光:13952288881夏一胜:15952296832 陈伟:15952296828 冷莹:15862292288
胡冬梅:15952296815
再次感谢您对拆迁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在本地块拆迁中我们将最大限度尊重广大被拆迁居民的意见,最大限度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坚决做到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和谐诚信,真诚希望您积极参与、支持拆迁工作!在您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的同时,您也对新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向关心支持我市城市建设的段家巷被拆迁居民致敬!






                                                                新沂市人民**动迁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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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8-21 20:40: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308】回复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市动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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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8-21 20:48: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这个帖子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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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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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马扎子
    发表于 2010-8-21 20:50: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希望做到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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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毯
    发表于 2010-8-21 20:50: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回复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市动迁办


        感谢动迁办为民办实事,坚决拥护支持动迁办依法开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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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0-8-21 20:58: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免贵姓梁


        我也来顶【!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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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室
    发表于 2010-8-21 21:04: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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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0-8-21 21:09: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希望能够做到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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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21 21:22: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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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0-8-21 21:27: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此贴必火!【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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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10-8-21 21:30: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8】支持城市建设,妥善解决好拆迁户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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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10-8-21 21:31: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看来拆迁办的同志也费了不少脑筋,补习了不少功课.现在就看段家巷人民群众的意愿了.**现在是公开透明,坦诚布公的和你们在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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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4-5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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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13
    发表于 2010-8-21 21:35: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坚决拥护支持动迁办依法开展拆迁!老城改造有利城市环境提高,人民居住环境优化,不过房价不要太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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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10-8-21 21:52: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市委市**在拆迁范围内给予回迁安置的措施,实在太好了,这样也能很好的抑制房价!以前拆迁哪有回迁安置啊,只有拿钱走人,现在好了,可以在原地回迁,安置价格也很合理~!我们新沂的新商品房实实在在的也就该是这个价格~!就应该这样控制房价~!这样回迁也用不了多少的差价~!合算!这样的措施我们这些拆迁户还是能接受和拥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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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7-3-2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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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15
    发表于 2010-8-21 21:57: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呵呵,看来14楼是被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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