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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沂城市论坛网友及涉企业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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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23 22:26: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扬州市
    一、举报投诉人
    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通过新沂城市论坛发帖或站内信、邮箱、办公电话、投诉举报专用电话等方法,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由论坛办公室处理的活动。
    二、投诉举报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若干情况: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方式方法
    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需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箱等信息,另举报人应明确表达自己的情况说明和诉求,并提交有效的证据证明等信息。
    1. 个人:签署书面声明,声明包括自己的真实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等,以及具体的情况描述诉求等等,另附带有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相关举报后,应做好相关记录,及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研判处理;
    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结果对贴文进行处理后,应及时反馈举报人处理结果和理由;
    在处理举报投诉受理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对检举、揭发、投诉的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与投诉、举报案件由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五、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
    办公室:(0516)88922020(全年无休 8:30-17:00)
    投诉举报专用:13952288122 (7*24小时)
    邮箱:xycslt@qq.com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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