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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市动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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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动迁办致段家巷地块被拆迁群众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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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20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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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31
    发表于 2010-8-22 10:06: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房屋拆迁中违章建筑的补偿、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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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房屋拆迁与土地征用  加入时间:2009-8-24 10:18:47     点击:1875
    近日,我代理了一起江苏句容市关于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价格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以被拆迁人有一部分房屋无合法建造手续为由要求予以拆除,从而达到降低补偿价格的目的。
    其实,违章建筑这个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了悠久的历史,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都明确规定了在城市、镇或者乡村建筑过程中,所需要履行的相关手续,如土地使用手续、建设许可证等。
    目前,我国的房屋拆迁工作几乎是每个城市或者建设发展中乡镇遇到的常见工作,而在这个拆迁过程中,无一例外的都按照法律规定对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或者只给予建筑成本的补偿,而老百姓在这个过程中,也只能是束手无策,任凭宰割。其实,根据我在代理的多起房屋拆迁案件中清晰的发现,绝大部分的**部门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存在大量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条、第40条、第64条等规定,目前在乡村的违章建筑管理权利归所在的乡镇人民**,城市、城市(含县)所在镇的违章建设管理权利在规划部门和县级人民**(组织拆违)。而在目前的实际处理过程中大量的地方存在管理主体的混乱。
    2、认定、拆除违章建筑之前的调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认定、处理违章建筑之前应该进行调查,比如确切的违章建筑面积、建筑时间、相应证据如照片等,否则就是违法。
    3、应当给予公民陈述、申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4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处理之前应该给予公民合理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否则就剥夺了公民的权利。具体在案件中,就是是否在认定、处理违章建筑前通知公民进行陈述、申辩,是否给予了合理的时间等。
    综上所述,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是不能合法对公民“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因为处罚机关本身就存在违法。被拆迁人完全可以根据这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又能在时间上和法律上维护拆迁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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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20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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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32
    发表于 2010-8-22 10:08: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江苏出台“违法用地问责”办法 追究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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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房屋拆迁与土地征用  加入时间:2010-5-17 13:23:53     点击:371
      5月14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在问责对象上,《办法》实行党政一体化问责,并向乡镇领导干部延伸;责任追究对象,包括市、县(市、区)、乡(镇)党委、**,省、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中的党政领导干部。


      《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及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出台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政策、规定、决定等,致使本地区土地管理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的;因组织领导不力,对违法用地未能及时有效制止,造成违法用地既成事实的,或者妨碍、干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履行耕地保护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基本农田遭到严重破坏的;违反征地补偿有关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或者征地补偿不落实,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或者先保后征、即征即保工作不到位,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影响社会稳定的。

      责任追究主要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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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发表于 2010-8-22 10:10: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这个应该早点公布的 现在公布的有点太勉强了

    严格实施吧 误工费200元不够的  搬家补贴也要有的 每样家电多少钱 标准还不够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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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发表于 2010-8-22 10:21: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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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1-1-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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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35
    发表于 2010-8-22 10:24: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都是自己人顶自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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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发表于 2010-8-22 10:26: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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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发表于 2010-8-22 10:37: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新沂的房价到底是多少,这个地方应该是最适合居住的吧,拆迁多少补多少怎么还有差价?补现金就要参照现在周边地区房价补,这样才大体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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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发表于 2010-8-22 10:43: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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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卫兵 该用户已被删除
    39
    发表于 2010-8-22 10:46: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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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0-7-27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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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40
    发表于 2010-8-22 10:47: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说的是人话,后来做的是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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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6-10-20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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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发表于 2010-8-22 10:50: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顶22#
    说的好,代表我们所有被拆迁户的心声,我们所有的被拆迁户应当多看看有关的法律条文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正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声不可堵  民意不可违 民利不可侵 民言不可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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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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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42
    发表于 2010-8-22 10:5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回复  建业路上的行人
    人民群众为了拆迁事业付出太多,他们有的在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有的刚建好新楼 ...
    自由人士 发表于 2010-8-22 10:43
    说的好!!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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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l418151426 该用户已被删除
    43
    发表于 2010-8-22 12:03: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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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发表于 2010-8-22 12:09: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此贴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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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发表于 2010-8-22 12:11: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为冷主任的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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