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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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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的丈夫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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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09-7-14 15:01: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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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不得葡萄说葡萄酸啊!像你这种人一辈子都富不了,有本事赚去。
要是你自己有车,也不会这么说了。无聊!瞎趁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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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09-7-14 15:04: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死的是对方,你还是弱者吗?鄙视论坛里把有车的人都不当好人看的垃圾。当天的情况根本不是楼主说的这样!只是这个教训给你的太大,估计后悔的不单是凶手,楼主你自己也后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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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009-7-14 15:05: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杀人者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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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009-7-14 15:06: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是你丈夫先张口骂人,动手打人的。胜人蛋!!
13月的粉红心情 发表于 2009-7-14 14:38
貌似你在场呀?看见什么了,听见那些了,说说看。说这话,和杀人者非亲即友了。新沂多大点地方呀,要了解谁是什么样的人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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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009-7-14 15:06: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另外强烈鄙视平时不上论坛,不关注论坛。只是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才注册马甲上来哭爹喊娘的人。论坛是大家的,不是你的接待办公室!不要错误引导大家舆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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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09-7-14 15:07: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节哀,毕竟还有孩子需要你来照顾
放心,毕竟朗朗青天还有公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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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009-7-14 15:10: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本帖最后由 海天一色 于 2009-7-16 00:08 编辑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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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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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09-7-14 15:28: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死的是对方,你还是弱者吗?鄙视论坛里把有车的人都不当好人看的垃圾。当天的情况根本不是楼主说的这样!只是这个教训给你的太大,估计后悔的不单是凶手,楼主你自己也后悔了吧?
秘密警察 发表于 2009-7-14 15:04
终于听到不同的声音了,版主的观点不错,只是放错了对象。这个凶手好像以前就做过牢,有前科。今天这个结果,应该说是必然的。至于说当天的情况,如果版主不在现场,最好别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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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009-7-14 15:30: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当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最急最害怕的人是谁啊?   相信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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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09-7-14 15:33: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本帖最后由 海天一色 于 2009-7-16 00:09 编辑

需要负责任的是双方!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关注,99%的人怪持刀者,可怎么不想一个巴掌拍的响呢?害的不仅仅是你一家人,持刀者的家庭同样破碎了。你丈夫在骂人前为什么不先想想?那个持刀者在杀人前为什么不想想?当然从你的角度肯定不会说是你丈夫有错,那天我也在场。不单纯是你说的这样啊,如果你丈夫不骂人,不激怒不理智的人,那个持刀者怎么会无缘无故杀你丈夫?满大街的人啊,照你这样说,完全可以杀别人。事实只有你们最清楚了。
警告:
注意文明用语-----

                             海天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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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009-7-14 15:35: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貌似你在场呀?看见什么了,听见那些了,说说看。说这话,和杀人者非亲即友了。新沂多大点地方呀,要了解谁是什么样的人太简单了
lili 发表于 2009-7-14 15:06




我是在场怎么了?我说的根本就是事实。为什么持刀者就杀他?不杀别人?就是他先骂人,又先动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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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发表于 2009-7-14 15:35: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冲动肯定要付出代价的,相信**,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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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009-7-14 15:43: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我是在场怎么了?我说的根本就是事实。为什么持刀者就杀他?不杀别人?就是他先骂人,又先动手的。
13月的粉红心情 发表于 2009-7-14 15:35


就算是死者先骂人,先动手的,杀人者应该做的是“报警”而不是拿刀!!

还听说,在现场车里有个女的,不仅不去劝阻,还怂恿杀人者,不知是真是假!!

如果是真的,是不是我国还有个教唆罪可以对她进行制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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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09-7-14 15:45: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同情!天地之间有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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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09-7-14 15:48: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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