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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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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的丈夫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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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09-7-14 09:08: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现在一些暴发户就是容易冲动,有点钱就不知姓啥了,总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认为钱总能解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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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09-7-14 09:08: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对新沂公检法的一次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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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09-7-14 09:16: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相信法律会给死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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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09-7-14 09:17: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看完回帖,全都是正义的声音。没有当天在现场的网友吗?出来说说当时的情况吧。虽然现在伤者已逝,但事情的起因是如楼主所说的吗?法律是公正的,怎么判不是我们说了算。但是可爱的新沂人民,我们需要的是事情的真相,真正的起因。没有不同声音的论坛,说明什么呢? ”
风在云巅 版主,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像这样的杀人凶手还值得同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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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09-7-14 09:19: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url=http://bbs.0516k.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69825&ptid=374394]123#[/
url] 城里的月光
    此人不会判死刑的,这就是中国的法律,我敢和大家打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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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09-7-14 09:24: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严惩凶手,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网民支持楼主,网民监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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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09-7-14 09:25: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有钱就不判死刑吗?杀人偿命,附带受害人的赔偿和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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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09-7-14 09:25: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建议从重从快,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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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6-14 07:56
  • 签到天数: 188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29
    发表于 2009-7-14 09:26: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虽然早已知道这件事,但是今天听到一个妻子,一个母亲的泣血诉说,我还是感到很震撼,是啊,一个多么好的家庭,就这样毁了,一个很有前途的人就这样去了。对这样一个残忍的凶手,对这样一个草菅人命的人,就应该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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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0-30 17:05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30
    发表于 2009-7-14 09:29: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这个是故意杀人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能容忍这回治安如此之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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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发表于 2009-7-14 09:33: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冲动肯定要付出代价的,相信**,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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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
    发表于 2009-7-14 09:47: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强烈关注,估计绝对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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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发表于 2009-7-14 09:48: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请楼主节哀,把宝宝带好,坚强点,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判决!!!!!赔再多的钱也挽不回你丈夫的生命!!!坚决要求把杀人者枪毙枪毙枪毙枪毙枪毙枪毙枪毙枪毙!!!!!!!!!!!!!!!!!开个车烧成那样!!!!还有和杀人者在一起的女人,为什么不制止杀人者的罪恶行为啊????????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让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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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
    发表于 2009-7-14 09:59: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性质恶劣 严惩不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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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3-13 17:3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135
    发表于 2009-7-14 10:02: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像这样没有人性的东西,留着也是祸害,他能让一个无辜者家破人亡,希望法律能主持公道,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对一些流氓也是一种教育,甚至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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