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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赤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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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跟进,南京路旅馆老板110为其护航,无视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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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09-5-10 19:10: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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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楼主| 发表于 2009-5-11 08:39: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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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09-5-12 07:11: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今天是2009年5月11日,距离案发当天48天了。
距离起诉期41天了。距离司法鉴定34天了。
还是没有任何的结果。
从开始的120报警中心与派出所相互的拒绝出示当日出警记录与语音通话记录。之后,公安局表示不作为他们 ...
赤焰 发表于 2009-5-11 08:39






新沂这地方的确落后,但新沂人是好的。新沂人穷志坚。楼主要摆正心态。不要一味攻击新沂和新沂人民。我相信每个新沂人都热爱自己的家乡。不要把江南引以为傲。楼主不是也找到我们新沂的老公了吗?充分说明楼上也爱新沂的。也有很多新沂人找到了江南美女啊。~~~哈哈~~~
我认为新沂的人民都是很善良的,即使是**官员。楼主遇到不愉快的事就一概而论是不该的。**官员不作为和不履行**职能的部门不是说在我们江苏苏北,乃至全国都有。无论南方、北方都存在。你能说南方的**官员违法犯罪率比我们北方少吗?这种现象是带有普遍性的,会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法律的完善会逐步好转的。虽然,江南比我们富裕,也是有他的地理和区位优势。难道你富裕了就看不起我们苏北穷人了吗?都是江苏人,不要用不友好的话去伤害别人。我每天都在论坛,也看了你发的帖子,总感觉你是用异样的眼光去看我们苏北人(新沂人)。不要以苏南为荣好吗?
哈哈~~语重了,谅解。
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存在着贫富差距。但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要友爱、要善待。希望楼主早日改变对新沂人的态度和心理。
我的跟贴多了点,谅解。我看了大家还在为你家的事还在争议,还在论坛乱说。我就不由自主的说了两句。这样的帖子会影响新沂的形象。
我再问楼主:
          1、事情要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你才满意?你想有一个什么样的结论?
          2、你为什么不相信新沂的**和职能部门?并恶意的攻击。从题目看是说110保驾护航,从内容看涉及到法医、新安所、120、医生和论坛等。正如有的网友所说,下一步该攻击新沂法院了吧?
          3、你认为你的公公是怎么死的?是刑事案件还是意外事故?
          4、你在论坛发帖目的是要渲染还是要引起媒体的关注?还是炒作?还是要损害**各职能部门的形象?还是想得到网友的支持?
          5、为什么看不起新沂人?为什么说新沂人穷?还说要永远离开这个地方?新沂真的在你眼里就那么差吗?
         “苏北的进京上访,走进那条巷子,就被打了,打死了通知家人来领回去。苏南的进京上访,走进那条巷子,就被拉进去,威逼利诱,通知当地**领人回家。”
           这句话是你的跟帖,是想告诉新沂人什么啊?苏北比苏南人命不值钱吗?那你还在炒作~~~~~~
                在没有最终结论之前,请你冷静不要再炒作了。不要再发帖说一些伤害新沂人感情话。不管怎样的结论都要相信**部门和一些职能部门。也希望楼主早日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死者的灵魂早日得到安慰~~~~~~




以上你看了吗?楼主发帖和跟帖你看了吗?我在支持新沂市**依法行政的行为,支持正义的言论。支持新沂城市论坛不受恶意攻击。支持新沂无辜善良的百姓不被侮辱和歧视,新沂的一切不容践踏。相信新沂的职能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难道你不是新沂人吗?被骂了还说好,我看该换脑了吧。我相信没有一个新沂人不爱自己家乡的。
你引用的跟帖况且是我引用别人的。我并没认为别人的发帖有不妥之处。所以,才引用的。希望你不要做背离新沂人民的事。新沂人永远是伟大的!!!






      以上是我引用和粘贴跟帖回应。本来不想再跟帖了,楼主又把帖子顶上来了。真为楼主感到悲哀。这个贴子是一路骂声跟到这里的。
      在此,试问楼主:
                          (1)你有权力和资格去查公安机关的110录音和报警资料吗?
【据我所知,只有公安机关或其他有侦查权的部门为侦查案件的需要,经相关领导批准,办理法律手续方可调阅。】
                          (2)你说110为旅店老板保驾护航,具体体现在那些方面?说出来让大家看看啊?
【说不出来那就是你旨对110等职能部门的无端指责和恶意攻击。】
                           (3)你起诉无结果。鉴定无结论。只是你自己说的,好像在编故事一样。你在哪起诉的?哪里法医为你鉴定的?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办案部门怎么和你说的?
      既然新沂的110、新安所、法医、医院和论坛你都不相信,我看你还是去北京最高法院起诉吧。叫他们直接受理。因为你是苏南人,最多也就是派个车把你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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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09-5-12 07:22: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试问楼主:(请楼主正面回应)
          1、事情要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你才满意?你想有一个什么样的结论?
          2、你为什么不相信新沂的**和职能部门?并恶意的攻击。从题目看是说110保驾护航,从内容看涉及到法医、新安所、120、医生和论坛等。正如有的网友所说,下一步该攻击新沂法院了吧?
          3、你认为你的公公是怎么死的?是刑事案件还是意外事故?
          4、你在论坛发帖目的是要渲染还是要引起媒体的关注?还是炒作?还是要损害**各职能部门的形象?还是想得到网友的支持?
          5、为什么看不起新沂人?为什么说新沂人穷?还说要永远离开这个地方?新沂真的在你眼里就那么差吗?
         “苏北的进京上访,走进那条巷子,就被打了,打死了通知家人来领回去。苏南的进京上访,走进那条巷子,就被拉进去,威逼利诱,通知当地**领人回家。”
           这句话是你的跟帖,是想告诉新沂人什么啊?苏北比苏南人命不值钱吗?那你还在炒作~~~~~~

          6、你有权力和资格去查公安机关的110录音和报警资料吗?
【据我所知,只有公安机关或其他有侦查权的部门为侦查案件的需要,经相关领导批准,办理法律手续方可调阅。】
          7、你说110为旅店老板保驾护航,具体体现在那些方面?说出来让大家看看啊?
【说不出来那就是你旨对110等职能部门的无端指责和恶意攻击。】
          8、你起诉无结果。鉴定无结论。只是你自己说的,好像在编故事一样。你在哪起诉的?哪里法医为你鉴定的?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办案部门怎么和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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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009-5-12 07:28: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反对恶意攻击**及职能部门的帖子!
反对有损新沂形象的言论!
反对鄙视新沂人民的一切行为!
净化“新沂城市论坛”!





建议相关部门对发帖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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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09-5-12 09:45: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真理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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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2009-5-13 05:40: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既然新沂的110、新安所、法医、医院和论坛你都不相信,我看你还是去北京最高法院起诉吧。叫他们直接受理。因为你是苏南人,最多也就是派个车把你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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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09-5-13 12:31: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宏顺宾馆死亡鉴定结果
宏顺宾馆死亡鉴定结果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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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09-5-14 12:39: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今天是2009年5月11日,距离案发当天48天了。
距离起诉期41天了。距离司法鉴定34天了。
还是没有任何的结果。
从开始的120报警中心与派出所相互的拒绝出示当日出警记录与语音通话记录。之后,公安局表示不作为他们 ...
赤焰 发表于 2009-5-11 08:39

结果出来了,
你怎么不出来说话啦?【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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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发表于 2009-5-18 01:01: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我也来说一说话

    这个法医病理鉴定有水平!请看:
-----------------------------------
三、检验过程 (3)病理组织学检查:右颞部:皮上见灰褐区域1.5x1.5cm。(5)病理诊断:右颞部皮肤剥脱伤
四、分析说明  2.右眼外角表皮脱落,余体表未见明显异常    5.电流通过机体组织,体表皮肤电流损伤可有电流入口及出口、皮肤金属化、电烧伤的病变。......严重电击死可见电流入口即电流斑...    7.综合案情、如果有触电史则电击即为......的诱因。
----------------------
    对比“三(3)(5)”与楼主配发的脸上的“灰褐区域”照片,本人不认同那是“皮肤剥脱伤”,但允许法医有他自己的看法,所以不能断定法医有错。
    “四2”说“未见明显异常”,意思是异常可能有,但不明显罢了。
    “四5”说“电流损伤可有电流入口及出口、皮肤金属化、电烧伤的病变”——可以有...病变,当然也可以没有...病变。  “严重电击死可见电流入口”——那么不严重的电击当然无电流入口,不严重的电击会不会致死呢?当然可能会!同样的电击程度,对不同体质的人造成的后果是有很大差别的。大家知道36V为安全电压上限,因为对某些人来说,>36V的触电就有可能致死!而长时间接触220V交流电而不死的大有人在。并非每个电击死都存在电流斑。
    所以很自然地就有了“四7”的结论:不排除电击死的可能。

    这下就明白了:尽管这份鉴定书看上去好像排除了电击死的可能,但那是网友们的“误读”,法医白纸黑字,并没有这么认为。法医没有错!即便法医存在问题,也是专业水平问题。而写这份鉴定书的水平却是一流的,“绝对地”一流。让人不得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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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发表于 2009-5-18 01:08: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说苏北的司法系统是全国最洁白的,我就笑了
但以“大上海”为代表的苏南司法系统,也是黑得可以——以羊+为例

有人“相信**”,我觉得这人很可爱,但强迫别人也相信,那就是脑can了
我是不信的,我只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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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表于 2009-5-18 11:32: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楼主你好,你该冷静,就事论事,楼主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本来是值得肯定的.但从发贴内容看,你恶意攻击诽谤一些部门和人员,极力丑化鄙视新沂.给人一种盛气凌人,高高在上的感觉确实不是明智之举.不懂法你就找律师,别说些让人看了笑话你的用词,你不该说我们新沂的老百姓不好,说我们新沂人不好。新沂不好你为什么还要嫁个新沂人呢?你说悲痛,我们理解,我们也是人啊,你以为你是苏南人就了不起了?你这样说话,我告诉你,我们新沂人会骂你祖宗八百代的。要是你还不把说新沂人坏话的帖子删除掉,我估计你还要被永远骂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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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发表于 2009-5-18 11:49: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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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发表于 2009-5-18 12:42: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在同情楼主的同时,我觉得楼主也不应该在事情真相未出来之前发表不当言论。先是说宾馆有背景了,又说120推诿了,派出所袒护了,xx所长怎么了,市长怎么了,整个新沂贫穷了,落后了,黑暗了......下一步等法医鉴定出来以后是不是还要攻击法医了呢?等法院开庭时再攻击法院?这真的难以服人。新沂是不如苏南富裕,但新沂很美,山清水秀。新沂人纯朴正直,心地善良。请楼主不要以为是苏南人就有什么了不起。本来在我印象中苏南是文明,富裕的地方,人们的素质是好多,但楼主的表现正在改变我的印象.........
从楼主的发帖和跟帖看,楼主恶意对新沂**、新沂职能部门和人民进行攻击。已经引起很多网民的愤恨。只有少数不明真相的网民在给你回马屁帖子。
试问楼主:
         你在【本地新闻】称:事情结束后就离开新沂这贫穷落后的地方。你刻意的鄙视苏北人,是何种用意?
         你家的事情还没处理终结你就恶意的攻击**部门,攻击新沂的110、新安所、法医等是何种用意?
         由于你的不当言论对新沂的**和职能部门造成了不良影响,甚至对个人造成了人身攻击。论坛关闭你的帖子,你又恶意攻击论坛。就像有的网友所说,下一步是不是又要攻击法院?社会主义法律在你的眼里显的那样的苍白无力~~~~~~~~~
               和很多网民一样,希望你不要恶意攻击。希望你有良好的心态。希望你不要无端的猜测,希望你相信**,希望你相信公正、相信法律、相信新沂的职能部门会依法办事。不要鄙视新沂人、鄙视新沂无辜、善良的百姓。否则,你的行为会遭到新沂100余万百姓的唾弃------

善良、淳朴的新沂人应支持我的观点。自己的家乡最好。热爱祖国、热爱新沂、热爱我们的家园。
为新沂的明天,为新沂的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
相信新沂的明天会更好!!!
鄙视一切恶意攻击新沂**、部门和人民的帖子。新沂人民是好样的!




新沂这地方的确落后,但新沂人是好的。新沂人穷志坚。楼主要摆正心态。不要一味攻击新沂和新沂人民。我相信每个新沂人都热爱自己的家乡。不要把江南引以为傲。楼主不是也找到我们新沂的老公了吗?充分说明楼上也爱新沂的。也有很多新沂人找到了江南美女啊。~~~哈哈~~~
我认为新沂的人民都是很善良的,即使是**官员。楼主遇到不愉快的事就一概而论是不该的。**官员不作为和不履行**职能的部门不是说在我们江苏苏北,乃至全国都有。无论南方、北方都存在。你能说南方的**官员违法犯罪率比我们北方少吗?这种现象是带有普遍性的,会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法律的完善会逐步好转的。虽然,江南比我们富裕,也是有他的地理和区位优势。难道你富裕了就看不起我们苏北穷人了吗?都是江苏人,不要用不友好的话去伤害别人。我每天都在论坛,也看了你发的帖子,总感觉你是用异样的眼光去看我们苏北人(新沂人)。不要以苏南为荣好吗?
哈哈~~语重了,谅解。
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存在着贫富差距。但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要友爱、要善待。希望楼主早日改变对新沂人的态度和心理。
我的跟贴多了点,谅解。我看了大家还在为你家的事还在争议,还在论坛乱说。我就不由自主的说了两句。这样的帖子会影响新沂的形象。
我再问楼主:
          1、事情要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你才满意?你想有一个什么样的结论?
          2、你为什么不相信新沂的**和职能部门?并恶意的攻击。从题目看是说110保驾护航,从内容看涉及到法医、新安所、120、医生和论坛等。正如有的网友所说,下一步该攻击新沂法院了吧?
          3、你认为你的公公是怎么死的?是刑事案件还是意外事故?
          4、你在论坛发帖目的是要渲染还是要引起媒体的关注?还是炒作?还是要损害**各职能部门的形象?还是想得到网友的支持?
          5、为什么看不起新沂人?为什么说新沂人穷?还说要永远离开这个地方?新沂真的在你眼里就那么差吗?
         “苏北的进京上访,走进那条巷子,就被打了,打死了通知家人来领回去。苏南的进京上访,走进那条巷子,就被拉进去,威逼利诱,通知当地**领人回家。”
           这句话是你的跟帖,是想告诉新沂人什么啊?苏北比苏南人命不值钱吗?那你还在炒作~~~~~~
                在没有最终结论之前,请你冷静不要再炒作了。不要再发帖说一些伤害新沂人感情话。不管怎样的结论都要相信**部门和一些职能部门。也希望楼主早日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死者的灵魂早日得到安慰~~~~~~

        (6)你有权力和资格去查公安机关的110录音和报警资料吗?
【据我所知,只有公安机关或其他有侦查权的部门为侦查案件的需要,经相关领导批准,办理法律手续方可调阅。】
        (7)你说110为旅店老板保驾护航,具体体现在那些方面?说出来让大家看看啊?
【说不出来那就是你旨对110等职能部门的无端指责和恶意攻击。】
         (8)你起诉无结果。鉴定无结论。只是你自己说的,好像在编故事一样。你在哪起诉的?哪里法医为你鉴定的?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办案部门怎么和你说的?
      既然新沂的110、新安所、法医、医院和论坛你都不相信,我看你还是去北京最高法院起诉吧。叫他们直接受理。因为你是苏南人,最多也就是派个车把你接回来~



死亡报告结果分析:
      死亡原因是胸主动脉瘤破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死因明确。形成原因:主动脉发生动脉粥样硬化后,中层弹性纤维断裂,管壁变薄弱,不能耐受主动脉内血流压力而发生局部膨大,形成主动脉瘤。导致主动脉瘤破裂的原因一般有,提重物、打篮球、异常激动、打哈欠、咳嗽、用力排便等等。这些只是诱导主动脉瘤破裂,但是主动脉瘤破裂的直接原因是主动脉内压力升高导致的,所以凡是能导致主动脉内压力升高的因素都可能导致主动脉瘤破裂。应该能导致主动脉内压力升高。死者是否爬过楼梯?电流通过机体组织,体表皮肤电流损伤可有电流入口及出口,皮肤金属化、电烧伤的病变。如触电时间极短,只引起局部疼痛和皮肤肌肉剧烈收缩而不一定有损伤。本案尸体组织学检查未见皮肤电流斑依据,以及心肌肺脏病理变化,无触电死直接依据。尸体检验无触电直接证据及迹象。因此,排除第三者人为因素造成。也就是说无民事责任行为人。综上所述:死者属一般的病理死亡。不构成刑事案件,也非民事案件。
楼主:不要再跟帖了,大家也不要再吵了。让死者入土为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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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8 22:56: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顺告马甲:那个法医报告简直就是专门为律师准备的。不要责怪法医没办好事情,人家也要吃饭哪,这年头,法医也难做!到处都是关系,甲方乙方都有关系,也只能折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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