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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莫名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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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农村商业银行,请回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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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09:30:5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一些银行天天打电话让我使他们的贷款,我现在都没需求,可难免哪天我急需用钱,也会用到人家。毕竟谁都离不开银行,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比如你有领破钱需要兑换的时候,

一些银行天天打电话让我使他们的贷款,我现在都没需求,可难免哪天我急需用钱,也会用到人家。毕竟谁都离不开银行,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比如你有领破钱需要兑换的时候,比如你需要新币包红包的时候,比如你担心国家补贴会被“村里”截留,需要发到你存折里的时候,比如你需要缴一些费用的时候……虽然说银行也是做生意的(周七猴认为银行是大家共同财产),可“滴水之恩”也得懂。人要常怀感恩之心,不要因为一时贪念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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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2 分钟前
  • 签到天数: 316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7
    发表于 2016-12-7 10:01: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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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10:15:1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quote][color=#999999]宁静致_WDNJp 发表于 2016-12-7 07:55[/color] [color=#999999]楼主需要

    宁静致_WDNJp 发表于 2016-12-7 07:55
    楼主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诉诸法律。至于你说的话,有些是与我们无关的,有些事是银监局管的事,还有些是股东 ...

    银监局已经去过,说信用社乱的毛包的,行长一个人说了算,说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事很多,违规操作。下面不去银监局了,去徐州纪委。准备材料去徐州纪委,行长不作为,里应外合,欺诈老百姓。不行我就准备材料去北京。老百姓维权真难。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发生了就知道多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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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8-13 09:07
  • 签到天数: 13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9
    发表于 2016-12-7 10:15: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最烦这种贴发到论坛逼逼了,不要绑架我们群主去达到你的目的,人农商行压根儿就没人逛论坛,还给你回帖,国家哪条法律规定农商行必须要在论坛上给回帖了?你要是觉得新沂法

    最烦这种贴发到论坛逼逼了,不要绑架我们群主去达到你的目的,人农商行压根儿就没人逛论坛,还给你回帖,国家哪条法律规定农商行必须要在论坛上给回帖了?你要是觉得新沂法院判决有问题你可以到徐州中院起诉,农商行又不是**部门,你就是再怎么说人也不会受到道德绑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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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10:20:4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quote][color=#999999]宁静致_WDNJp 发表于 2016-12-7 09:16[/color] [color=#999999]楼主当时

    宁静致_WDNJp 发表于 2016-12-7 09:16
    楼主当时为什么愿意签字?无利不起早吧!现在撕破脸了?我猜的。

    我愿意签字是因为我给一个朋友担保的,不是此案借款人,当得知签错了,我连身份证都没写完就停下来了,这张合同理应废掉,但是被宋鹏刚填了借款人的名字放了出去,不管你是谁,记住了,真相只有一个,群众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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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发表于 2016-12-7 10:25:0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抛开这件事不谈,说句题外话。都说公家的钱好赚,现在人的知识面和能力大大提高,就有人专门钻空子想点子“赚”公家的、单位的钱。平时跟公家打交道,有点“委屈”了、“不

    抛开这件事不谈,说句题外话。都说公家的钱好赚,现在人的知识面和能力大大提高,就有人专门钻空子想点子“赚”公家的、单位的钱。平时跟公家打交道,有点“委屈”了、“不爽了”,就说自己是弱势群体了,什么都是人家不对了。等哪天自己牛逼了,有什么事就让人家“找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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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发表于 2016-12-7 10:41:5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现在是市场经济,是依法治国,市场经济都是做生意的,我们只相信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私人纠纷不告不理,如果是公诉案件,自然由公诉部门处理。道德问题、政治问题,都是另一

    现在是市场经济,是依法治国,市场经济都是做生意的,我们只相信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私人纠纷不告不理,如果是公诉案件,自然由公诉部门处理。道德问题、政治问题,都是另一个问题。最后,还是关注真相,希望此事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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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4 天前
  • 签到天数: 261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3
    发表于 2016-12-7 10:42:2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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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发表于 2016-12-7 11:00:4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希望此事最终结果不再是老套路:此事经过某某领导出面处理,双方已达成谅解。那种靠扩大社会影响,甚至绑架民意,让“大领导”来帮自己解决,甚至达到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的

    希望此事最终结果不再是老套路:此事经过某某领导出面处理,双方已达成谅解。那种靠扩大社会影响,甚至绑架民意,让“大领导”来帮自己解决,甚至达到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的,是“人治”的体现,法治的悲哀。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此事通过法律途径公正公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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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发表于 2016-12-7 11:12:0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至于法律是否健全的问题,是另一个“大问题”,不管在哪个国家,可以说永远没有“绝对”健全的法律。但人人都要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院裁判、维护法律和法院权威。依

    至于法律是否健全的问题,是另一个“大问题”,不管在哪个国家,可以说永远没有“绝对”健全的法律。但人人都要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院裁判、维护法律和法院权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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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2-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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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发表于 2016-12-7 11:42: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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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11:53: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600523&ptid=201205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至于法律是否健全的问题,是另一个“大问题”,不管在哪个国家,可以说永远没有“绝对”健全的法律。但人人 ...

    这位网友,你说的很对,国家法律绝对权威,任何人不得挑战,法律审判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如果违背事实,无视法律的判决,能够服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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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发表于 2016-12-7 12:16: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沃日,新沂农村商业银行有坑人的嫌疑啊。顶楼主

    沃日,新沂农村商业银行有坑人的嫌疑啊。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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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发表于 2016-12-7 12:29:3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回楼主:法院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回楼主:法院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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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发表于 2016-12-7 12:37:0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又以证据为基础,证据要充分,要客观、关联、合法。要依法维权。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又以证据为基础,证据要充分,要客观、关联、合法。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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