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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雅虎(ya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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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纪委关注--此事虽小、可酿大祸(系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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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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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3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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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31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3:37: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43071&ptid=17993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再者,选举是全体业主的事情,**部门只能监督,指导,无权插手选举内部的事情,除非发现有违法现象出现 ...

    谢谢!我们会走司法途径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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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3:38: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43035&ptid=17993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这个业主委员会不错的,坚持,选完了还要换物业,物业活动过了很明显,

    感谢你的慧眼!你肯定是我小区业主,因为这是我们切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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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3:40: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43035&ptid=17993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这个业主委员会不错的,坚持,选完了还要换物业,物业活动过了很明显,

    感谢你的慧眼!你肯定是我小区业主,因为这是我们切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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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3:42: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42824&ptid=17993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1,我听说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即可解聘物业。
    2,业主委员会属于小区业主自 治组织,其他人无权干涉 ...

    北沟街道显然是任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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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3:43: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41655&ptid=17993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怎么那么复杂的,我们小区物业早就给打跑了,根本就没有了物业,现在是真爽啊,一切都有小区里面的一个大痞 ...

    正是我们的温和处理方式,所以他们任意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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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7-12 13:44:2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quote][color=#999999]佛前一盏灯 发表于 2015-7-11 17:54[/color] [color=#999999]1、合同是双方的

    佛前一盏灯 发表于 2015-7-11 17:54
    1、合同是双方的,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业委会现在要和物业解除合同,必须物业同意,否则就只有 ...

    物业不合格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合同中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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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7-12 13:44:44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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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3:46: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41498&ptid=17993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这个物业的确不行,感觉不是为业主服务的,而且大家得为她服务的

    感谢这位业主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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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发表于 2015-7-12 13:52: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43269&ptid=17993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北沟街道显然是任性行政

    房产局上厕所蹲坑,由于环境恶劣,没对准坑就拉出来了,匆匆完事自己没清理,提裤子跑了。时局所迫,北沟街道不明就里接着去蹲坑,没有经验,想跑不能跑,被围堵,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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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3:56: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41498&ptid=17993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这个物业的确不行,感觉不是为业主服务的,而且大家得为她服务的

    感谢这位业主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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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3:5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43323&ptid=1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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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局上厕所蹲坑,由于环境恶劣,没对准坑就拉出来了,匆匆完事自己没清理,提裤子跑了。时局所迫,北沟 ...

    绝对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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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7-12 14:32: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37488&ptid=1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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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物业合同的物业方应该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如果服务不到,业主代表大会有权解除物业合同,怎么还得 ...

    1、合同是双方共同遵守的,要解除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要双方都同意才能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都不能解除,你认为物业服务不到,要求解除合同,可物业认为自己已经提供了很好地服务,不同意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就无法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物业要不同意,业委会当然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只有通过打官司通过法院判决合同是继续执行还是解除。你们都打官司了怎么会连这点法律常识都不知道,难道打官司也没请律师吗?
    2、既然是重新选举,当然就成立新的筹备组准备选举新的代表和业委会,当然不会在原先的代表和业委会的基础上选举,如果还在原先的代表和业委会中选,那还叫重新选举吗?当然原先的代表和业委会成员仍然有资格参加选举,照样可以再次当选,如果你们认为还没到期,没必要重新选举,只要你们能够征求到足够支持票数的业主支持也行。
    3、公告上也没有私人口吻,也看不有任何诋毁、污蔑和不负责任之词啊。
    4、业委会选举是一种民间选举,是业主自治的一种群众活动,纪委有权力介入吗?你知道纪委的职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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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7-12 14:37: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这事闹的,一不小心,这物业变公仆了

    这事闹的,一不小心,这物业变公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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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7-12 14:38: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37356&ptid=1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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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是双方的,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业委会现在要和物业解除合同,必须物业同意,否则就只有 ...

    回复“平和”:合同上是有解除合同的约定,你认为物业没有尽到合同的约定,你提出解除合同,可物业认为已经经到了合同的约定,不同意解除合同,这就出现了矛盾,只有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怎么办?协商不成你就无法单方面解除合同,只有靠打官司解决,这点法律常识你都没有,还扯淡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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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7-12 14:48: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37488&ptid=1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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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物业合同的物业方应该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如果服务不到,业主代表大会有权解除物业合同,怎么还得 ...

    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业主代表大会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完全有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物业如果认为业主不交物业费无法继续经营也可以提出来解除合同,双方谁都可以提出来,但是提出来后对方同意不同意这是个问题,如果双方都同意,那就正好,如果业委会提出解除合同,可物业认为自己服务的已够好的了,不同意解除合同,那么业委会就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样,如果物业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业委会不同意,物业也无法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坚持要解除合同,就必须打官司,通过法院判决合同是继续执行还是废除,在法院判决前,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这点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你们都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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