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楼主: 张学刚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6
发表于 2006-6-15 06:02: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47
发表于 2006-6-17 14:57: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农民的土地是手法律保护的,没有了地农民吃啥?喝啥?**部门把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饿了的时候是不是吃点水泥、砖头就行了啊?

    韩老太种一辈子的地,说把地卖了就卖了么?

    还有,现在不是说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么?韩老太种桃,我认为是调整了,现在为什么又要调整为种房子呢?而且又不是为自己种的啊?

     **部门的政策变化真快啊,我在外面几年了,回来还有点适应不了。

     我爷爷种地养活了我爸爸姊妹六人,我爸种地养活我兄弟三人,我兄弟三人以后是不用种地了,但哪天谁要是不给我爸爸种地,剥夺了他们唯一的爱好,我兄弟三人定叫他死不瞑目!!!!!

     中国的农民悲哀啊,

      韩老太这么大的年纪了,呸畜所的那帮大爷能放手下留情么?

      12万我不懂有多少,因为我没有见过那么多钱,但我知道,每年**官员的公款吃喝是这个数的N(N大于10)倍,手指头里露点,撒点就够赔偿的了啊?

       请大家鼓掌,**的职能转化成功!!!!!

      “ 欺负农民是**的优秀传统,

       革命传统不能丢!

       希望大家以八耻为奋斗目标为动力,把欺负进行到底!!”

       谁欺负农民,谁断子绝孙,100年前,我们都是农民!!!!!!

希望大家在接再励,)

[em01][em01]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48
发表于 2006-6-17 18:09: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不走法律程序把事情弄个清楚,类似的事情还会发生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
发表于 2006-6-18 03:17: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以坑农圈地的为荣,以保护农民土地的为耻!

以强占农民土地盖房子为荣,以坚持种地的行为为耻!

以维护开发商和官员的利益为荣,以维护农民的利益为耻!

以当城市小瘪三为荣,以当面朝黄土背朝天死不改掉种地习惯的农民为耻

以祖上世代都是的城市人为荣,以当农民的儿子孙子为耻!

以天天吃鲍鱼鱼翅为荣,以吃大米桃子等农作物的为耻!

以说党是水老百姓是鱼的为荣,以说党是鱼老百姓是水的为耻!

以大脑不独立思考拥护**一切政策方针规定为荣,以不和**开发商站在统一战线搜刮民脂民膏为耻!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0
发表于 2006-6-18 20:53: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我们也支持市政建设,但有些单位.有些领导干部野蛮执法让我们老百姓难以接受.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1
发表于 2006-6-20 09:39: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古人云:一将功成万骨枯,现在人云:一官成名万人哭呀!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2
发表于 2006-6-22 18:45: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我想大家不要把这样的帖子在新沂本土的论坛里发表

想变法把类似这样的帖子贴到外面,为自己的一片绿色空间而努力!~~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3
发表于 2006-6-23 20:33: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em03][em03]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4
发表于 2006-6-23 21:36: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笑话,那个叫北极什么问我是老几,又说我说话老是站在老百姓立场上。说的好像他跟个为民伸冤好汉似的。呵呵,我也想问下她是老几,他说话真的是站在老百姓立场吗?不说别的,就说如果那块地不是建设预留地的话,如果**不是向城南开发的话。如果**能下这么个决定,把地恢复原况,叫老百姓把到手的钱退回来,你看看,全体老百姓有几个愿意的。

我还想说一下,我站在哪个立场不重要,关健是讲的是事实,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不是说几句大话,找几个人发两句附合贴就能改变了的。

是汉子就把内幕贴到网上?呵呵,内幕还要我贴吗?等楼主真正的本着事实回答我的问题后,大家就看出来内幕是咋个回事了。

调查组找不找我,好像与我算老几没啥关系吧。难道说北极狐能左右这个还不知存不存在的调查组的决定?那真的能算是个老几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5
发表于 2006-6-23 21:45: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几天没来这,热闹了,也乱了,前几楼兄弟的贴子看了,不管说什么,最起码看的顺心,是说自已的内心话。现在不好说了,乱了,好像有好几楼的贴子都是一人贴的,无非就是名子不一样罢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6
发表于 2006-6-24 09:16: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真的就是真的,假的装也装不久。我们需要的是理性的思辩,而不是无谓的争吵。所以讨论的时候尽量提供一些有事实依据的材料,至于思考和推测,留给任何一个看到材料的人来做好了。论坛是自由和开放的,但是拒绝攻击和辱骂。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7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07:00: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TR][PP][B][COLOR=]国务院领导明确要求,对土地违法的新动向,必须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重大案件要严肃查处,严明纪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COLOR][/B]

[/TD][/TR][TR][PP][B][COLOR=]严明法纪限期整改坚决制止土地违法[/COLOR][/B]

[/TD][/TR]
[TR][TD][PP][COLOR=]国土资源网 (2006年6月16日  14:17) [/COLOR]

[/TD][/TR]
[TR][TD]●认真清理违法违规用地,开展对“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的清理

●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未依法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的,按非法批地从重处理

●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严格执行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各项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严明法纪,处罚要到位,追究责任要到位

●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TD][/TR]
[TR][TD]







  本网讯(李东凯)6月14日,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明法纪,限期整改,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又有所抬头。这种情况扰乱土地管理秩序,阻碍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如不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将使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丧失殆尽,不仅影响当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且影响国家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领导明确要求,对土地违法的新动向,必须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重大案件要严肃查处,严明纪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第一,认真清理违法违规用地。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的清理,重点是清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发后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对2005年1月1日以来省级人民**批准的用地要逐一登记造册,于6月底以前报国土资源部,部将组织核查。对 2005年1月1日以来市、县用地的情况,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逐一核查,发现违法批地、用地的要认真整改,严肃处理。部将组织抽查。

  第二,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清理违法违规用地的同时,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土地违法行为。

  通知重点强调,未依法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的,按非法批地从重处理;单位和个人擅自“以租代征”的,按非法占地和擅自出租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从重处理;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国务院基本农田占用审批的,按非法批地处理;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供地政策供地的,按非法批地处理;擅自占地或骗取批准占地的,按非法占地从重处理。

  第三,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各项政策。在国务院关于规范各类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发布和开发区四至范围落实前,各地一律不得新设和扩建以成片土地开发为条件的各类开发园区。同时,要按照规划审核确定的开发区面积和边界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对拒不落实和擅自调整开发区位置、边界的,要责令整改。在审核公告的开发区四至范围外,不得再以开发区名义征占土地。对以园、区、城、中心、基地等各种名义擅自设立的各类开发园区,都要严肃查处。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类建设项目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报批前未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的,不得批准征地。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强行征地。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必须限期纠正。

  第四,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为促进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决定,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应会同监察部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问题。通过检查,对以罚代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错误行为予以坚决纠正。

  第五,严明法纪。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乱占滥用耕地之风,关键在于严明法纪,处罚要到位,追究责任要到位。对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置国家政令于不顾,不听制止,顶风违法的,必须公开曝光,从重处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通知重申,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直接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土地违法行为多发且查处不力,或者因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区,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缓受理所在地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申请。

  通知最后指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保持气势,把握主导,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TD][/TR]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8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07:08: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类建设项目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报批前未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的,不得批准征地。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强行征地。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必须限期纠正。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9
发表于 2006-6-25 08:17: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好象还有个数据说9成的用地手续是不规范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60
发表于 2006-6-25 15:08: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桃树何辜,惨遭铲枝拔根? 老人何罪,倍受拘禁煎熬

以下是引用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类建设项目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报批前未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的,不得批准征地。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强行征地。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必须限期纠正。

如果在征地的过程中真的以上所说,我想老百姓是不会闹事的,怕的是个别人在搞暗箱操作,老百姓的土地莫名其妙的被征用,补偿安置又不能及时到位的话,老百姓又怎能答应?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5-1-2 00:03 , Processed in 0.050766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