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8643|回复: 8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紫荆大厦工程部对新沂市水利局监察大队封堵降水井事件的说明”的说明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11:5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于“紫荆大厦工程部对新沂市水利局监察大队封堵降水井事件的说明”的说明

2010年9月20号下午我局组织对紫荆大厦非法施工降水井实施封堵。之后署名紫荆大夏网友发表说明,现就此说明及有关事项,再说明如下:
1、我局没有收到或看到其说明中提到的:江苏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的“新沂紫荆大厦基坑支护工程”图纸。  
2、 紫荆大夏提供给我们的是署名江苏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工程名称:新沂紫金大厦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图纸。 据了解,该勘察院没有设计过“紫荆大夏”的设计图纸。
3、至目前,该建设及施工单位仍未提供合法手续。
4、封填井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江苏省地下水利用规程》

《关于加强全省浅层地下水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的通知

《关于修订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的通知》

《徐州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



                                                                                                                               新沂市水利局
                                                                                                                                2010.9.26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0-9-26 12:23: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268】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9-26 16:04: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还没有手续呀  真高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0-9-26 16:07: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水利局好样的,应该坚持执法。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毯
发表于 2010-9-26 16:42: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有理有据  支持水利局的回复!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0-9-26 16:43: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的速度  
支持个单位正面回应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 20:29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地下室
    发表于 2010-9-26 16:5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8】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0-9-26 17:13: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应该把那个帖子找出来鞭尸~~~~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7-10 22:01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9
    发表于 2010-9-26 17:18: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水利局依法行政,很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0-9-26 17:31: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老百姓的利益不受任何不法行为损害,好样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0-9-26 17:40: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水利局好样的,应该坚持执法。
    萝卜把泥也带出来了,没有有手续啊,咋建的,有潜规则吗?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6-5 17:1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2
    发表于 2010-9-26 17:43: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这开发商胆子也太大了。没有图纸就敢施工。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0-9-26 17:43: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我来鞭尸



    紫荆大厦在进行正常建设过程中,按专家论证及图纸设计要求必须采用井点降水,在采用井点降水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 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江苏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的“新沂紫荆大厦基坑支护工程”图纸进行。  
    ② 在紫荆大厦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按设计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Ⅰ)支护结构受力体系方面的应急处理措施。
    (Ⅱ)止水帷幕,排水方面的应急处理措施。
    (Ⅲ)环境保护方面应急处理措施。

    ③鉴于本工程的重要性,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支护结构施工方法,质量控制要求及土方开挖方案进行仔细研究并预先做好抢险预案,确保基坑顺利施工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要求。
    水利局监察大队接到网民举报后,在2010年9月20号下午3:30对紫荆大厦施工降水井实施封堵,以至于工地停工,工程无法进行下去,如果长时间不能进行降水,势必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地址
    http://bbs.0516k.com/forum-viewthread-tid-579292-highlight-%D7%CF%BE%A3%B4%F3%CF%C3.html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6-5 17:1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4
    发表于 2010-9-26 17:44: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回复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你也忒恨了吧~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0-9-26 17:57: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冥胤 发表于 2010-9-26 17:44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你也忒恨了吧~

    闲着也是闲着嘛~~

    我最喜欢看这种自打嘴巴的行为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4-20 05:15 , Processed in 0.078517 second(s), 15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