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516|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调查显示79.1%的人支持不买房行动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5-8 17:2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发表日期:2006-5-8 8:37:42 来源:新华网 浏览 3199次
  2006年4月17日,本报以《31.8%的房贷一族已成“房奴”》为题,报道了部分按揭买房者为还房贷严重影响生活质量这一现象。这篇报道被互联网广为转载,一时间,“房奴”成了网友议论的热点话题。
  4月26日,在南京召开的“中城联盟”董事长联席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内几个知名的房地产老总,也发表了关于“房奴”的惊人之语。“成为房奴,那是活该”,北京万通集团董事长冯仑说,“让大学才毕业的年轻人去买房,这无异于让幼儿园的小男孩找媳妇”。
  同一天,深圳市民邹涛在奥一网上发表了一封《关于发起“不买房行动”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邹涛在《公开信》中动员:“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让房子烂到炒房人手中……”短短一天时间,该帖得到上万人点击,600多名网友留言,其中大多数网友表示支持邹涛关于“不买房行动”的倡议。
  房市上的火药味真是有点儿浓了。一边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炒房者与**较劲般的强硬炒作,房价在最近不仅没有稳步下降,反而强烈反弹;另一边公众开始觉醒,尝试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迫切希望把房价降到合理水平。
  4月下旬,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合作的一项有8938人自发参加的调查显示,79.1%的人支持“不买房行动”。
  如果不是单位有房或住在家里,多数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都需要租房子。在本次调查的参与者中,37.3%的人一直租房,20.1%的人已买房并开始负债,只有16.5%的人买了房并还清了房款。
  刚刚在北京参加工作不到一年的小易已经换了三处房子。“刚毕业时出来租房子,感觉挺好玩的。我经常把同学朋友叫过来一起聚会,结果不到两个月房东就不满意了。一气之下我把房东‘炒’了。”为此小易现在还有点后悔。第二处房子由于离单位太远还太贵,小易住了一个月就退了。“现在这个房子也不怎么满意,但是不想再搬家了,太累了。”在搬来搬去的过程中,小易也曾动过买房的念头,“可是房价这么高,万一没买好更后悔”。
  一部分年轻人买房是为了结婚。在北京某高校教书的王老师告诉记者,“单着的时候哪想过买房啊。”可是刚刚订婚,女方父母就提出:北京的房子是贵,可是结婚没房子怎么行?接下来的一年里,王老师看房、买房、装修紧着张罗,终于按照预定的婚期把房子准备妥当了。结婚后的王老师观念也彻底转变了,“结婚了就得有个房子,租房子哪成。有孩子了怎么办,背着孩子到处搬家?”
  每个年轻人都会在租房和买房之间权衡再三,到底哪个更划算。调查显示,除了近四成(39.6%)人感觉“不好说”外,认为租房更划算(39%)的人现在已经稍多于认为买房(36.4%)更划算的人了。
  影响人们买房决策最大的因素就是房价。相当一部分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有套房子才是成家立业的象征。对于他们来说,房价再高也得买(19.8%)。房市里有句话叫做“买涨不卖跌”,但是随着房价的持续走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思,到底什么时候该出手?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最近的调查显示,58.7%的人“不愿意做房奴,房价降到合理程度才买房”。更有21.5%的人选择“如果房价持续上涨,我宁愿一辈子租房”。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随后各级**都出台了一系列平抑房价的政策。至今,房地产大调控已经持续一年有余,可房价却仍然大幅上涨。今年4月12日,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公布,第一季度北京市商品住宅期房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4.8%。
  尽管迄今为止房价宏观调控的结果并不明显,在本次调查中,仍然有36.9%的人认为“平抑房价还是得靠**”。
  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从2006年4月28日起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上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据专家解释,此次加息将对房价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
  从2003年开始,很多人开始尝试以自己的力量为平抑房价做点事情,各地出现了不少合作建房(或集资建房)的倡导者。2003年12月,北京的于凌罡开始推销他的合作建房计划。3年多来,于凌罡的计划正在逐步向前推进,从召集合伙人到参加土地竞拍。但是迄今为止,他们仍然没能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买到土地。上海、南京、天津、石家庄等城市的合作建房倡导者,大多数也面临和于凌罡同样的处境。
  今年,新一轮消费者挑战房地产市场的行动,从邹涛这儿又开始了。邹涛“不买房行动”的公开信被称为“绝地反击”。支持此次行动的网友,除了一致认同团结就是力量,还纷纷作出极端表示,“要跟开发商死磕到底”。民调也显示,51.4%的人认为只要大家团结起来联合抵制,开发商和炒房人肯定会受影响。24.9%的人认为此举“很有远见”,38.4%的人认为“不管怎样,终于有人开始行动了”,只有不到一成(9.7%)的人认为“很幼稚,根本不可能实现”。不管最终结果如何,邹涛的“不买房行动”已经赢得了相当多的公众支持。
  不过,仅有公众支持显然是不够的。一年前,上海一家调查公司关于集资建房的调查数据显示,72.4%的受访者认为集资建房可行,68.5%的受访者认为集资建房具有实际操作性,43.6%的受访者表示会参与集资建房。于凌罡们的集资建房计划得到很多人的认可和支持,但是公众的支持并没有给于凌罡们实际的帮助。现在各地公众对“不买房行动”的支持,会不会也只能停留在口头上?
  记者在对周围人的采访中就已经发现,一些支持“不买房行动”的人,一遇到“特殊情况”,只好选择“背叛”自己的初衷。已经坚持四年不买房的谢先生,今年“五一”就要回老家装修房子了。谢先生的小算盘是这样的,“装修好了卖掉,能卖个七八万,再加上这几年存的,在北京买一套中档的房子,至少够首付了”。
  一位网友感叹:在这样一个想做“房奴”而不得的时代,我们得认真考虑是否要把“不买房行动”一直坚持下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06-5-8 18:50: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Re:调查显示79.1%的人支持不买房行动

中国人现在的观念还不能接受没有房子的人生。不买只是暂时的行为,无论贵贱,房子终究是要买的。现在的房价过高以至于超出普通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责任在**的不作为。一是没有及早提高普通民众的收入水平;二是放任房地产商欺行霸市鱼肉百姓,甚至是官商勾结。百姓如何不苦?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6-5-12 10:38: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调查显示79.1%的人支持不买房行动

新沂的房价之高都是新沂人自己炒起来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06-5-12 13:51: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Re:调查显示79.1%的人支持不买房行动

是少部分人炒起来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2 23:07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地毯
    发表于 2006-5-12 14:17: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调查显示79.1%的人支持不买房行动

    开发商和**是始作俑者,再加上一小部分人的跟风~~~~~~~~~~~~~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06-5-31 22:00: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调查显示79.1%的人支持不买房行动

    冯伦在放屁,大学毕业,要结婚,当然想要有自己的房子,这是生活需求,而幼儿园小男孩并没有找媳妇的需求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2-16 14: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地下室
    发表于 2006-5-31 22:01: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5 20:36
  •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06-5-31 23:29: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LAN

    Re:调查显示79.1%的人支持不买房行动

    房子很快就掉钱,6.1国家有关抑制房价政策开始生效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4-27 09:11 , Processed in 0.041535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