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9146|回复: 7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再次回复棋盘泉子村建种猪养殖场问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0-7-19 12:11: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本帖最后由 拥抱沃土 于 2010-7-19 12:12 编辑





                             再次回复棋盘泉子村建种猪养殖场问题

2010年四月初,泉子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准备拟用泉子村集体土地搞种猪养殖,根据我市发展养殖的相关政策,国土所要求其在办理相关用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土地。2010年4月28日,该养殖企业到土地所出具了《关于建设种猪养殖场申请书》、《市林牧业局批复文件》、《村委会用地证明》、《恢复治理保证书》等相关手续。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发展养殖业的政策,市国土局已于2010年6月11日就此事作了回复,该养殖企业已办理相关的用地备案手续。2010年7月7日,泉子村村民代表一行7人到棋盘国土所调阅查看了该养殖企业的备案手续,国土所就我市养殖用地相关政策向村民代表作了详细的回答与解释。2010年7月8日,就村民代表反映的用地纠纷一事,在棋盘镇纪委办公室,国土所当面对泉子村村民委员会和原二组村民代表进行调解,泉子村村委会和原二组村民代表各抒己见,均说土地权属为各自所有。鉴于以上情况,国土所建议如果该地块权属确属原二组村民所有,村委会应立即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相关补偿政策给予原二组村民土地收益。
对所反映泉子村建种猪养殖场一事,棋盘国土所已按法定程序履行了管理职责,并对所反映问题作了详实的答复和解释,在此向广大网友声明:该问题不再另做解释和回复。论坛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职能部门,如对回复还有异议,建议你按规定的信访程序或法律途径解决,以便尽快妥善解决你的疑问。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支持!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73
发表于 2011-6-17 12:20: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我是一真正的老百姓,支持73楼的建议,也很鄙视重复发贴的别有动机的个别人,论坛不是发泄私愤的地方,天天看到某些人拿一件事吵不清,我们旁观者都看烦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2
发表于 2011-6-17 07:21: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首先支持国土所回复,其次鄙视别有用心的人。泉子种猪养殖场的问题,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废止用地合同,二组村民可以要求种猪场支付用地收益,收益的是二组村民。如果二组村民坚持要回土地耕作,可以依据法院判决要求种猪场退还土地,并且复耕原貌;如果种猪场不同意退地,二组村民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情都是解决好的,无休止的炒作毫无意义,老百姓都是很朴实的,也相信二组村民是讲道理的。
   论坛现在已近是个人发泄私愤地方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1
发表于 2011-6-17 07:14: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楼主  一部分人别有用心   反复发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0
发表于 2011-6-17 06:45: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76A】支持回复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9
发表于 2011-6-16 22:31: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不错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8
发表于 2011-6-16 22:24: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顶0516kbbs0com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7
发表于 2011-6-16 21:58: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义薄云天 发表于 2011-6-16 19:52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首先支持国土所回复,其次鄙视别有用心的人。泉子种猪养殖场的问题,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废止用地合同,二组 ...

说的很到位,支持!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15 16:5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66
    发表于 2011-6-16 19:5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76A】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5
    发表于 2011-6-16 19:52: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首先支持国土所回复,其次鄙视别有用心的人。泉子种猪养殖场的问题,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废止用地合同,二组村民可以要求种猪场支付用地收益,收益的是二组村民。如果二组村民坚持要回土地耕作,可以依据法院判决要求种猪场退还土地,并且复耕原貌;如果种猪场不同意退地,二组村民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情都是解决好的,无休止的炒作毫无意义,老百姓都是很朴实的,也相信二组村民是讲道理的。个人观点,供二组村民参考。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4
    发表于 2011-6-16 18:59: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回复,【!F6E】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3
    发表于 2011-6-16 16:57: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国土所回复,如还有不清楚的请派出代表去国土所咨询解决,这样在论坛上发贴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很怀疑个别人老拿这件事发贴的动机。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2
    发表于 2011-6-16 16:47: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国土所回复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1
    发表于 2011-6-16 16:47: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国土所回复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60
    发表于 2011-6-16 15:01: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9
    发表于 2011-6-16 14:41: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国土所的回复,建议泉子村原二组村民按照法院判决申请法院执行。如果对有关政策不清楚,可以到国土部门咨询。论坛是网友交流的平台,并不是各部委办局办公地点,有些人就是不明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2-3 06:23 , Processed in 0.049967 second(s), 17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