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5818|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谣言] 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的区别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6-26 07:3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意外事件  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是意外事件。在意外事件的情况下,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条件:(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2)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3)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导致原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如必须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也可能导致新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如财产投保人在遇到因不可抗力所受到的在保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时 ,与保险公司之间产生出赔偿关系。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采取一切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一般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其内容包括:不可抗力内容;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 ,向另一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则应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合同的方式。凡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当事方已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可不负赔偿责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09: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10-6-26 07:37: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赞赏楼主所发普法文章。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09: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6-26 07:38: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意外事件  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 ...
    那年春天 发表于 2010-6-26 07:37



        赞赏楼主所发普法文章。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0-6-26 09:35: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LZ是好人,,,发好贴~~~大家都来支持LZ吧·~~~~~~~~~~~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毯
     楼主| 发表于 2010-6-27 07:58: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LZ是好人,,,发好贴~~~大家都来支持LZ吧·~~~~~~~~~~~
    凶残的小果冻 发表于 2010-6-26 09:35



        谢谢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4-28 18:46 , Processed in 0.043117 second(s), 13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