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12146|回复: 4

当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5 08:1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9 22: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是非已真相大白,这次纠纷纯属“医闹”!患者家属已作出道歉~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9 22: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本帖最后由 凭海临风 于 2010-1-29 22:12 编辑

    楼主 跳转到 » 倒序看帖
    打印 字体大小: tT  发表于 2010-1-21 18:50 | 只看该作者
    致市人民医院的道歉信
    我是患儿的父亲,我的孩子1月1日因“咳嗽”到市人民医院治疗,四天后病情加重,至最后到徐州儿童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家人内心悲痛无比,加之有社会闲杂人员挑拨,以至于发生了后来围堵医院大门,放置花圈、条幅,烧纸辱骂医务人员,散发传单等过激行为。
    经市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开导教育,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后,我认识到自己行为是法律所不支持的过激行为。在此,向秩序受到影响的市人民医院,及前来就诊的其他病人和家属表示歉意。同时,也希望那些可能有类似经历的病人家属不要轻信社会闲人的挑拨,并引以为鉴。

    本主题由 大眼瞪小眼 于 2010-1-21 19:09 设置高亮收藏 分享 -10 1 顶 踩  

       患方已就此事向人民医院及当时到人民医院就诊的其他病人和家属专门作了道歉,真心希望以后不要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医患双方能够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共同缔造和谐的医患关系。同时也给那些"医闹"们敲响一个警钟——当真正善良的医患双方能够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你们那些丑恶的嘴脸下怀着的险恶用心就不会再有任何市场!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30 07: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打击非法医闹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30 08: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当医患关系发生纠纷时,患者家属一定要在悲伤之余,理智对待,同时医护人员也要理解和宽容患者家属的心情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4-16 12:37 , Processed in 0.044304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