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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最后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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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采版,有许多新闻性质的帖子,为什么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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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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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4-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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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16
    发表于 2009-12-4 10:05: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感谢楼主提出宝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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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17
    发表于 2009-12-4 11:09: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尊重楼主建议
    感谢楼主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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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2-2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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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8
    发表于 2009-12-4 12:06: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0516kbbs22com提个建议
          楼主应该申请版主(前提是; 你能忙得过来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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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发表于 2009-12-4 14:46: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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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发表于 2009-12-4 16:20: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如果您的观点成立,那么可以推出:
    “风采版"'和"本地新闻"是同一性质的板块,帖子放哪都行。
    那么, ...
    最后的贵族 发表于 2009-12-3 21:15


    呵呵……对不起楼主,因为我没有从事过新闻工作,也没有进行过新闻专业学习,所以对于新闻的几要素问题,实在说不清楚。
    但就“本地新闻”与“新沂风采”的关系而言,感觉不好笼统地谈“性质”问题,而更多的则是一种分工问题。进一步说,就版块而言,是一种并列关系;就内容而言,是一种交叉关系。至于帖子是不是“放哪都行”,也不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
    一般说来,作为论坛的“本地新闻”,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但从“新沂风采”的定位来说,它的内容应当以正面为主或者说应当主要是正面的。也就是说,作为新沂风采版的帖子,可能也是“本地新闻”;同样,作为本地新闻的帖子,也可能很好地体现了新沂风采。 那么,像这样的帖子,两个板块都可以用,但是未必一定要从风采版转到新闻版或者从新闻版转到风采版。再有,某些正面内容的帖子,适合风采版,但不一定适合新闻版。举例说,假如有《窑湾古镇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展望》这样一个系统性叙述文字帖,它无疑可以发在风采版,但却不适宜放在新闻版。第三种情形,譬如新沂某企业发生爆炸事故这样一类的帖子,假如发在了风采版,我认为是必须转出去的,因为它具有新闻价值而并不体现“新沂风采”。
    ——正所谓“适当转,不必求全。”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不知道究竟说清楚了没有,欢迎继续批评、讨论!但是诸如“脱了裤子放屁”之类,我看还是算了吧,因为光天化日之下“脱了裤子”去“放屁”,毕竟有些不雅;再说,也的确有失“金牌”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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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21
    发表于 2009-12-4 16:41: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俺是实习生,不好把握“本地新闻”和“风采版”的标准,所以有时不敢移动帖子,怕移错了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俺好要向老斑竹和超版多请教和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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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22
    发表于 2009-12-4 16:42: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俺还要向老斑竹和超版多请教和多学习,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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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20:13: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
    枫叶流丹 发表于 2009-12-4 16:20



        《窑湾古镇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展望》还确实不能算是新闻,从标题看,就应该是言论、策论!
    所以,当然不能放在新闻板块!
        所以,这样说贴,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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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发表于 2009-12-4 23:55: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风采版,有许多新闻性质的帖子,为什么不转入“本埠新闻”
    或者“外埠新闻”(因为,其中还有很多转帖!有 ...
    最后的贵族 发表于 2009-12-3 16:09


    个人认为,虽然属于新沂本地新闻题材,但是可以弘扬新沂本地的一些精神,特色,文化等......又未尝不可发在新沂风采版?
    无论什么事情没有绝对的,楼主说为什么不转入?难道就一定要转入?
    典型的吹毛求疵,鸡蛋找裂八缝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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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25
    发表于 2009-12-5 08:21: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个人认为,虽然属于新沂本地新闻题材,但是可以弘扬新沂本地的一些精神,特色,文化等......又未尝不可 ...
    辞海 发表于 4/12/2009 23:55



        楼主注册那么长时间,还是“注册会员”,绝对是马甲无疑!
    ---看,这件事情、这个判断可以算“绝对”吧!?
    另外,最近你的哪一个帖子肯定“绝对”被转到新闻板块了!
    --看来,你和很多版友一样也不喜欢被转帖!
    那,还分版干啥?
    哈哈,如果我的判断不正确,自以为是;
    那,
    楼主就是正确的!
    向你学习?
    请问:你是什么“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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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26
    发表于 2009-12-5 08:28: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最后的贵族"板油帖子不多,
    但观点鲜明、犀利,建议中肯,
    我很佩服!
    我尤其看不惯用马甲骂人!
    所以,第一次参与、掺和此类事情!
    说得不到之处,敬请指正、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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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5-1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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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27
    发表于 2009-12-5 10:23: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其实涉及新闻性质的贴子在论坛很多版块都涉及到了,象风采、民意、体育、军事、贴图、黑咖啡等等版块都有这样的贴子,我认为没有必要去严格地区别,也很难规定一个标准去界定,象整天乱折腾版主所发的《电动自行车下月将被标准为机动车 近亿人出行受影响》究其性质,就是个新闻题材,但发在民意民生版,可以起到很好的告知、警示和探讨的作用,只要对版块发展有利,又有何不可呢?
    当然,新闻版里可以了解到更多的新闻信息,欢迎各版友多多发贴,多多转载,各位版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把版块内的新闻贴子转移或者复制到新闻版块,感谢之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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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发表于 2009-12-5 18:23: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窑湾古镇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展望》还确实不能算是新闻,从标题看,就应该是言论、策论!
    所以 ...
    最后的贵族 发表于 2009-12-4 20:13


    呵呵,楼主误会了,作为相邻版块的一名实习版主及风采、新闻等其他各个版块的一名普通版友,本人不是在“服众”,而是在参与讨论、是在忠实地表达自己的一点看法。
    以《窑湾古镇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展望》为例或许不够典型,假如换成刚刚在风采版看到的《大清窑湾邮局》如何?
    ——补充一点,比较而言,新闻版更注重时效性,风采版则更注重系统性。譬如有关新沂的五年发展规划或者十年发展纲要,风采版可以全文刊发,而新闻版则一般只作扼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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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发表于 2009-12-5 19:11: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最后的贵族"板油帖子不多,
    但观点鲜明、犀利,建议中肯,
    我很佩服!
    我尤其看不惯用马甲骂人!
    所以 ...
    沭河伯 发表于 2009-12-5 08:28 楼主注册那么长时间,还是“注册会员”,绝对是马甲无疑!
    ---看,这件事情、这个判断可以算“绝对”吧!?
    另外,最近你的哪一个帖子肯定“绝对”被转到新闻板块了!
    --看来,你和很多版友一样也不喜欢被转帖!
    那,还分版干啥?
    哈哈,如果我的判断不正确,自以为是;"最后的贵族"板油帖子不多,
    但观点鲜明、犀利,建议中肯,
    我很佩服!
    我尤其看不惯用马甲骂人!
    所以,第一次参与、掺和此类事情!
    说得不到之处,敬请指正、谅解!


    那,
    楼主就是正确的!
    向你学习?
    请问:你是什么“型”的啊?


    首先声明我不是任何人的马甲,另外本人严重支持你所说的看不惯使用马甲骂人,尤其是那种使用马甲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某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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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楼主| 发表于 2009-12-5 19:48: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呵呵,楼主误会了,作为相邻版块的一名实习版主及风采、新闻等其他各个版块的一名普通版友,本人不是在 ...
    枫叶流丹 发表于 2009-12-5 18:23



         呵呵呵,很喜欢和您枫叶版主与沭河伯这样的元老友好交流!
       您这次举的例子《窑湾大清邮局》我没看过,但从标题上看,还不是新闻;如果改为《窑湾大清邮局于某年某月某日修复完工》,这标题就是一句话新闻。
      我并不是要和谁争什么高下,只是提一个建议而已,采不采纳那是论坛管理方和你们版主们的事情。
      至于有人说,不需要什么严格的标准---
       那是否就是说,版主的自由裁量权很大,版主的标准就是标准,那板油有没有权利坚持自己的标准呢!
       显然,板油没有被授权可以转回自己的帖子!
       那不就是双重标准了吗
       以前因为转帖导致的版主和板油的矛盾还少吗?
       一视同仁、标准唯一的话,就会避免类似矛盾!
       法治社会的标准不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如果似是而非,官司就永远纠缠不清了!
       德国、日本等西方国家的法制健全,遵守法律近乎机械,绝不通融,法官也没有自由裁量权,比我们好不好?
    。。。。。。。。。。
      呵呵,不好意思,啰嗦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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