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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眼瞪小眼版主,对于你施加给我的“警告”处分我表示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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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15 20:5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首先对于你指出我的“错误”表示感谢,这是我在此论坛收到的第一份处分。

知道有什么用……

改革、利益、洗牌…

封建社会没有变,只不过皇帝变成了党,真正掌权的还是士大夫。


这句话是我在帖子:http://bbs.0516k.com/thread-416908-1-2.html 上的原话,我仅仅是用我浅薄的历史见解来回复的。


我的签名,只是我在网上搬运来的,如果你要举报此段话请不要举报我,我不是原作者。顺便说一句,我没感觉我的签名所陈述的是别有用心的,也没感觉到它是攻击某某的。

对于你的处罚决定,我表示不接受,只要号没被封,论坛网友不讨厌我,我将会一直这样继续下去,至于我的签名,我不会修改,当然,你可以动用你的权利去屏蔽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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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1-15 21:42: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请不要攻击社会制度,并请修改签名。”
——大眼版主的意见是对的,对楼主施以“警告”是适当的。诚请楼主三思!
——我曾以“顶”字跟了一帖,也应当引以为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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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7-10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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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板凳
    发表于 2009-11-16 02:06: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首先对于你指出我的“错误”表示感谢,这是我在此论坛收到的第一份处分。 上的原话,我仅仅是用我浅薄的历史 ...
    dreamland 发表于 2009-11-15 20:58

          dreamland版友,你能在【办公室】版块对我进行理性的平和的投诉,我很感谢。
        关于“警告”,我认为:网民首先是公民,发表的言论不能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否定党的领导,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这涉及到论坛能否长久发展的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版友不能凭个人的历史见解和喜好发帖。版友如果违背,版主应该发出警告。
        关于“并请修改签名”,和前面一句话之间有个句号。也就是说签名不是给予警告的原因。
    但这个性签名有“恶搞”的意味,在网上抄袭一点东西不应该是你的个性。
        我没发现版主有屏蔽签名的功能,也没有打算屏蔽签名,包括警告的那个跟帖我都没有屏蔽。
        你是2007-8-13就注册的老版友,并且一直活跃在论坛上,你的很多帖子受到版友的欢迎。这很难得。或者说像你这样的老版友是论坛的宝贵财富。但有些问题不是版友、版主甚至管理层能左右的。希望不要因为触及不可突破的底线而出意外。可以聊的话题很多,为什么一定要涉及禁区呢?
        当然我只是一个实习版主,注册的时间也比你短得多,一些大型网站也很少光顾。我不认为我做的都是正确的。如果论坛的版主、超版、执行官认为我做错了,并进行更正,我会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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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7-10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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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马扎子
    发表于 2009-11-16 02:11: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请不要攻击社会制度,并请修改签名。”
    ——大眼版主的意见是对的,对楼主施以“警告”是适当的。诚请楼 ...
    枫叶流丹 发表于 2009-11-15 21:42

    感谢支持和理解。
    警告不是目的。对于“危险”发出警告是为了避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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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毯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04:06: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网民首先是公民,发表的言论不能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否定党的领导,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

    好苍白无力的辩解,但是不得不承认这句是万能的。
    不好意思,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感觉到我说的那句话有任何问题。
    以前看到好多论坛网友,包括注册比我早很多的,都走了,很多人莫无声息,也有的在办公室版块发帖子告别,当时看到的是时候心里感觉有点伤心。
    如今这种心情已经不必要了,论坛几近成为了一言堂,宣传教化愚昧打压论坛已经全面具备,他们的离开是因为心冷还是胆小,抑或是感觉无趣?
    地方论坛按性质来说,应该算是中立的属性,新沂城市论坛的风向我想你们比我都清楚。现在不是扯掉罪恶的遮羞布,而是在那片肮脏苍白的布片上书画,是以为美,悲哉!
    我对以上二位版主感觉很失望,更对那些我口述邀请而来朋友们致歉,对不起,我害了你们。
    我决定退出新沂城市论坛,聊以赎罪,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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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09-11-16 07:53: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新沂论坛是什么?支持楼主!退出论坛,论坛多得是,既然它不行了,又何必要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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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11-16 09:14: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很有个性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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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4-7-10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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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9-11-16 10:21: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好苍白无力的辩解,但是不得不承认这句是万能的。
    不好意思,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感觉到我说的那句话有任何 ...
    dreamland 发表于 2009-11-16 04:06

    首先感谢你修改了个性签名。
    但你决定退出新沂城市论坛,是不可取的。我在前面已经说了“老版友是论坛的宝贵财富。”你的离开将是论坛的很大损失。对版主的管理有意见可以继续提出来,版主、超版、执行官都能推翻实习版主操作。如果负气离开也会让人感到太过年轻。

    关于论坛的性质,我引一段注册时的提示规则供你参考。
    欢迎您加入本社区,本站点为公共论坛,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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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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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9-11-16 10:30: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新沂论坛是什么?支持楼主!退出论坛,论坛多得是,既然它不行了,又何必要它呢。
    自以为是 发表于 2009-11-16 07:53

    对于论坛注册会员来说,提意见,投诉都是为了论坛的发展。
    如果希望论坛按自己的愿望发展,就要在遵守论坛规则的前提下多发帖,发有说服力的帖子。挖论坛墙角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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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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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09-11-16 10:57: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警告不是目的

    提意见,投诉都是为了论坛的发展。

    要在遵守论坛规则的前提下多发帖,发有说服力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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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11-16 12:00: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dreamland 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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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7-2-1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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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9-11-16 12:08: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相互理解,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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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9-11-16 12:09: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直言不讳的版友。
    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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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11-16 15:25: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我看楼主太小家子气了,并且是言而无信。
        查字典可以知道警告的本意是告诫,使警觉 前蜀 杜光庭 《司徒青城山醮词》:“恐臣过咎所招,仙岳降异常之兆;灾蒙所袭,神峯垂警告之祥。” 宋 叶适 《与交代启》:“智者之后,利而易循;拙者之初,钝而难习。或可施於警告,愿勿弃於疏庸。” 周而复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三:“‘小声点’。他生怕让人听去,警告地说:‘隔墙有耳。’”结合版主的跟帖看,警告实为对版友的爱护之举。
        “只要号没被封,论坛网友不讨厌我,我将会一直这样继续下去”为什么又要离开呢?
        我在2007年7月初出注册的时候,论坛的规则就是如此,哪有什么风向上变化呢?这期间也离开过,主要是为了生计,与论坛风向没有任何关系。当然论坛的问题是有的,一些骂人的帖子不被处理,投诉无人问津,也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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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11-16 18:34: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表示遗憾。
    欢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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