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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助的老人向事业单位广电局要账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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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5 19:0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本帖最后由 xyrkl 于 2009-11-3 23:55 编辑

应广大网友和版主的要求,现将广电局欠款及王晓云辛酸讨债经过公布于众,以便于广大网友辩别是非,同时也希望各位网友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王晓云,新沂神农复混肥厂厂长、法人代表(私企)。1999年8月17日新沂广播电视服务公司在新沂中行申请贷款50万元,由王晓云提供连带担保,该款到期后,逾期债务人始终没能偿还。
     2001年1月11日,新沂中行向贷款人及王晓云下达了《催款通知书》,债务人仍没偿还。因此广电服务公司贷的50万元,中行就追加给连带担保人王晓云。
     2001年5月,王晓云找到广电服务公司主管、广播电视局及局长钱宗茂,钱局长认可,经双方协商于2001年5月29日由新沂广播电视局局长钱宗茂和王晓云签订第一次还款计划(盖新沂广播电视局的大印,此时债务就转移了。附件一),但广电局一直未能如期履行协议条款。
    2002年6月10日,新沂中行强制帐划王晓云50万元及利息。为此新沂广播电视局在2002年6月10日出具一张50万元的借款换据给王晓云。(盖有新沂广播电视局的大印,附件2)。
    2002年6月15日,王晓云到广电局找到新任局长丁乐举、彭书记,经多次协商,新沂广播电视局长丁乐举和王晓云第二次签订还款协议(仍然盖有新沂广播电视局的大印,附件3)。双方确认利率每日万分之三,如违约全额承担违约金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  
  自02年至08年下半年,广电局先后还款30万元(还不够利息的),广电局仍未能完全履行协议条款。在此期间,多次讨款均以经济紧张为由拒不还钱。
2008年9月王晓云因欠东北人的款被拘,对方声称如果能拿出10万元就撤诉,走投无路救女心切,王晓云79岁的父母亲拖着病重的身体,带着满怀希望来到广电局,膝盖当腿走啊!(此时我已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眼泪不由自主流下来)。见人就磕头,世上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好呢?有哪个父母能承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坐牢呢?老人家终天在等待多日后见到了广电局局长张海青,王晓云79岁的老父亲见到张局长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不禁失声痛苦下跪于张局长的面前。为了救孩子老人已全然不顾及自己的颜面了。有了10万元孩子就不必坐一年的牢呀!张局长也对王晓云的处境表示同情,但张局长当时的处理此事的态度更让79岁的老人感动!张局长当时就让财务科的人过来,询问此事,财务科的人说估计欠款不到二十万,张局长当场表示:老人家你放心,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还是**党欠私人的钱!既然已还过一部分了,那你的钱也能还,不过你也知道我也刚上任,广电局目前的经济状况你也知道,叫我一次还清太困难,这样:先付10万,剩下的分期给,你把协议留下来,我一人也不能当家,要在党委会上通报一下。张局长的做法,让老人感动不已,同时女局长雷雳风行的办事效率更让老人佩服。
    然而事后被告知广电局欠王晓云的款只有两、叁万。此后广电局的领导有的说欠近二十万,有的说欠陆、七万,具体多少广电局根本就不知道。就这样讨要多次仍未给一分钱,王晓云也因欠他人款而坐牢一年。(大家想一下,如果广电局当时能先给10万元,王晓云能坐一年牢吗?这笔帐要找谁算呢?)
    各位网友想过吗?王晓云在这一年里受了多少的苦?经历了怎样的精神上的煎熬?王晓云的父母又是怎样度过这一年的呢?老人家为了帮女儿打官司请律师,还要负担女儿的生活费,老人已负债累累,至今还有求人帮着贷的款未能还上。
    09年中秋节前一周,王晓云刑满回来,走投无路,身无分文要生存的她要向广电局讨债。于是,王晓云来到广电局,等了三天未能见到张海青局长,广电局的纪检书记崔书记和办公室汪主任接待了她,他们也对王晓云表示同情,王晓云让广电局先还点钱解决吃饭问题,两位领导让王晓云回去,并保证在下周一给王晓云一个说法,王晓云表示要拿钱来谈,他们也表示肯定拿钱谈。但周六广电局法律顾问曹娟打电话来表示三点:一是让王晓云放弃利息。二是广电局现在没钱。三是要王晓云通过法律图径解决。
    各位网友,看到这请问你们愤怒吗?王晓云的父母愤怒了!他们不相信**党的社会竟有如此不讲理!他们不相信**党的社会能没有说理的地方?他们决定誓死来捍卫他们女儿的权力!于是79岁的老人家相牵来到广电局,他们希望能见到张局长,但被告之张局长出差了。他们决定等,一定要等到张局长出现。于是老人就出现在了广电局门口。他们要为他们的女儿伸张正义,他们要吃饭!老人身心交瘁,可广电局还要在老人的伤口上撒盐。广电局为了不让老人家在门口,多位副局长劝老人回去,他们的观点是一致的:一把手不在家,我们这些副职也不当家,我们要是给你钱,一把手回来要是不同意给,你说我们怎么办?我们能自己贴啊?广电局的副职们,我为你们感到耻辱!难道一把手不在家你们就不办公吗?你们一分钱的权利也没有吗?难道张局长就一手遮手吗?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好心的朋友将此事发布在新沂城市论坛上。一时间网上沸沸扬扬!褒贬各一。但是此时广电局有点坐不住了,广电局的法律顾问曹娟在网上声明:据广电局档案显示,王某(其实这时已是具体事,具体人了)所称欠款并非广电局欠款。曹娟律师在不了解情况的情况下为广电局作了一份内容不真实的声明,事实上有点法律常识的都应该知道:声明是针对不特定、不具体的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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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11-5 19:10: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比如拆迁公告,证件丢失公告等。此事件中已有了特定的人,曹律师可以直接发函给王晓云(即使不是广电局欠款)。曹律师的声明更加激起了讨债人的愤怒!讨债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在网上出示了广电局的两次还款协议和借款换据。网友们也愤怒了,纷纷指责曹律师和广电局的行为。各位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谁是谁非大家一目了然!
      王晓云79岁的老父亲被气的生病吊水,但是老人讨债的决心不动摇,老人为了能见到当家的局长出现,只得顶着寒风蜷缩在广电局门口的草席上吊水,寒风刺骨,老人如何能经得起身体和精神上的打击和折磨!广电局的领导们你们还有良知吗?你们也有父母!你们也是人啊!
      广电局一直在强调要他们起诉,我们不禁要问:白纸黑字的两次还款协议还有广电局红彤彤的大印你们都不认帐,为何一定要他们起诉?他们现在吃饭都成问题哪有钱去起诉?胜诉了广电局会给钱吗?广电局外债二、三千万,胜诉的比比皆是,有几个能拿到钱的呢?高昂的诉讼费用,只能增加社会、行政执法成本。广电局输了,还要支付起诉费!预期不付款还要支付执行费........所以唯一能解释广电局要他们去起诉的目的就是:拖、赖!广电局的律师说不是广电局欠的钱,那不禁想问问:如果不是广电局所欠,广电局为何两次签订还款协议呢?02年至08年还过的30万又该如何解释呢?刚开始律师让讨债人放弃利息又该如何解释呢?
     最可气的事情又一次出现了:广电局要对大门口地面进行改造,四台电钻同时钻地,网友们你们想想啊,老人家还要在门口吊水呢,怎么忍受得了如些的噪声?广电局的领导们,你们的良知何在?你们于心何忍!广电局的目的只有一个:赶老人走!各位网友,广电局律师前几日还说广电局经济紧张呢,老人跪求在广电局门口,广电局竟然一分钱都不给,竟有钱进行地面改造!!!!
各位网友,目前老人仍在广电局门口讨债,今天已是零下二、三度了,老人家瘦弱弯曲的身影仍会出现在广电局的门口,老人家讨债的决心不会动摇。事实上,广电局张局长已回来多日,但一直未曾露面,请问张局长,你还要让老人等你到何时?副职们不说不当家吗?既然当家的张局长您回来了,为何还不出面解决此事?天气越来越寒冷了,老人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广电局的各位领导,必竟老人家那可是命啊!
    广电局请你们大发慈悲,还王晓云血汗钱吧!她要吃饭,她要生存!广电局作为国家新闻媒体单位,在电视镜头里口口声声构建和谐社会,我们不禁要问:难道这就是广电局为全市人民做的表率?新沂一百万的父老乡亲都在看着你们用怎样的实际行动来构建和谐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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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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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3-2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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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板凳
    发表于 2009-11-5 19:5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唉,应当有个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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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3-2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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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马扎子
    发表于 2009-11-5 19:55: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唉,应当有个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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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毯
    发表于 2009-11-5 21:39: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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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09-11-6 09:21: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这些领导,拿着人民的纳税钱,不为民办事,
    应该向上反映,建议到新华网反映,只是要事实,终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网友们会扶持你们的,和协的社会是不容他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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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1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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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11-6 15:58: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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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9-11-6 18:44: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如果象主楼所言,广播电视局应当还钱,包括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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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9-11-6 21:52: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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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7 20:11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0
    发表于 2009-11-6 22:05: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真的让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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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9-11-13 15:43: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0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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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7-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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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2
    发表于 2009-11-24 17:34: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应该还,还了心里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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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9-11-29 14:32: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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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09-12-7 01:17: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省遂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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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09-12-8 10:13: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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