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楼主: ask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强烈质疑交警扣车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的合法性!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6
发表于 2009-9-1 11:56: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停车场收费无可厚非,但他们出手费用未免也太离谱了吧。上次我一朋友车被电动车撞了,因对方酒后无理取闹,无奈报警。后经交警认定不负责任,可到停车场收费却要近500,

停车场收费无可厚非,但他们出手费用未免也太离谱了吧。上次我一朋友车被电动车撞了,因对方酒后无理取闹,无奈报警。后经交警认定不负责任,可到停车场收费却要近500,同志,只是到北沟呀,何况车还是被开回来的,而不是拖,这不是明抢吗?据说,这费用有提成,都提给谁了?没人过问吗?我们是**党的天下,这样的黑幕能否少点?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24 14:0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37
    发表于 2009-9-1 14:01: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收了停车费好像没有发票给你吧。

    收了停车费好像没有发票给你吧。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17 07:5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38
    发表于 2009-9-1 16:25: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color=purple][size=6][color=purple]请刘市长责成有关部门对网民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如确实存在,请认真加以整改。至少应该给予回

    请刘市长责成有关部门对网民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如确实存在,请认真加以整改。至少应该给予回复或是澄清解释,这也应该是公安机关学*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视民生,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勤政廉政、促进科学发展的绝佳机会!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9
    发表于 2009-9-1 16:26: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保管费嘛

    保管费嘛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09-9-1 16:41: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color=sandybrown][size=5][color=sandybrown]事确实是小事,但事关民生,小事也是大事。如确有不当,有关部门在我市学*践

    事确实是小事,但事关民生,小事也是大事。如确有不当,有关部门在我市学*践行科学发展观收官阶段,的确该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整改了,当然,这需要与蝇头小利彻底了断的勇气!我们的父母官和有关部门拿得出吗?!作为子民,我们将拭目以待!!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1
     楼主| 发表于 2009-9-4 13:02: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089】

    【!089】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2
     楼主| 发表于 2009-9-4 13:14: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color=red][size=5] [color=red]停车场收费是没错的,毕竟人家是以赢利为目的的!问题是被交警部门暂扣车辆的保管费用应该由交警部门


    停车场收费是没错的,毕竟人家是以赢利为目的的!问题是被交警部门暂扣车辆的保管费用应该由交警部门出!
    这个问题不久即将得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
    第二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  查封、扣押的财物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3
     楼主| 发表于 2009-9-4 14:2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交警队和停车场是串通一气,你没看到交警查车,旁边就有停车场的车子在等待吗?交警查到车后,停车场的工人马上将车子搬上汽车运到停车场,对于通车费,交警

    交警队和停车场是串通一气,你没看到交警查车,旁边就有停车场的车子在等待吗?交警查到车后,停车场的工人马上将车子搬上汽车运到停车场,对于通车费,交警队和停车场按约定的比例分成!
    CHB001 发表于 2009-8-13 12:30

    DDD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4
    发表于 2009-9-6 11:52: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 停车场收费是没错的,毕竟人家是以赢利为目的的!问题是被交警部门暂扣车辆的保管费用应该由交警部门出! 这个问题不久即将得以解决!


    停车场收费是没错的,毕竟人家是以赢利为目的的!问题是被交警部门暂扣车辆的保管费用应该由交警部门出!
    这个问题不久即将得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
    第二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     对查 ...
    asky 发表于 2009-9-4 13:14

    支持。【!0BE】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5
     楼主| 发表于 2009-9-6 17:56: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color=red][size=6][color=red]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color][/size][/color]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6
     楼主| 发表于 2009-9-6 17:56: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ize=6]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size]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7
    发表于 2009-9-6 18:06: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把你的建议提到全国人大去,全国都是收费的,我们新沂不可能由公安局代缴停车费的,财政也不允许。邳州停车场是交警自己管理的,自己收费,楼主去质疑他们吧。

    把你的建议提到全国人大去,全国都是收费的,我们新沂不可能由公安局代缴停车费的,财政也不允许。邳州停车场是交警自己管理的,自己收费,楼主去质疑他们吧。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8
     楼主| 发表于 2009-9-6 18:20: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把你的建议提到全国人大去,全国都是收费的,我们新沂不可能由公安局代缴停车费的,财政也不允许。邳州停车场是交警自己管理的,自己收费,楼主去质疑他们吧

    把你的建议提到全国人大去,全国都是收费的,我们新沂不可能由公安局代缴停车费的,财政也不允许。邳州停车场是交警自己管理的,自己收费,楼主去质疑他们吧。
    梦里飞 发表于 2009-9-6 18:06


    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种费全国好多地方都是不收的,也是绝对不允许收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9
    发表于 2009-9-6 19:14: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0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07:52: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UP

    UP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4-28 06:27 , Processed in 0.075886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