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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静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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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新沂市委书记变上访为下访,大快人心!(日记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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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11:06: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原帖由 haoke 于 2008-8-11 10:34 发表
好长时间看完的,打官司也好,上访也罢,证据第一啊0516K3080" />8" /> 0516K3080" />8" />


什么证据? 不是一所学校这样说的!哪个敢给我作证?不想当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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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发表于 2008-8-11 11:59: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法是治不了缺德人的。特别是准备干缺德事的人。
   他们要做缺德事时,首先怕的是法律,他们不把法律吃透,敢干缺德事吗?一但事情败露,情愿人人骂他们缺德,也不敢违法。
   楼主放心,连温总理也承认天佑中华,相信他们会有报应的!会报应在他们的后代上!等着吧!
  楼主好好保重!

[ 本帖最后由 小问号 于 2008-8-11 13: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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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发表于 2008-8-11 13:15: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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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发表于 2008-8-11 13:24: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原帖由 钟吾精神 于 2008-8-11 13:15 发表
懒得理你了
既然那么相信你们的那局长,你就去找呗.
我才不信权能比法大?


呵! 你很懂法!请问:要是你,你当时填不填这张表?反正要是我,我也得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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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发表于 2008-8-11 14:23: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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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发表于 2008-8-11 14:25: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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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4 14:5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47
    发表于 2008-8-11 14:52: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搜集证据:教育局印制的请假土政策的文本文件,或相关传达这个政策精神的会议记录,或参加过这样会的与会者证言,或有关被执行过这样政策的人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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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
    发表于 2008-8-11 15:39: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这张表就是应该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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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
    发表于 2008-8-11 21:24: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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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
    发表于 2008-8-12 05:08: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当时,妹妹为了给病情加重的姐姐请病假,妹妹跑了多少冤枉路,妹妹已经不记得了,从藏校长叫找张校长,张校长叫找教委校长,教委校长叫找教委会计,妹妹都是按他们要求的手续来办理,最后缺少一份关键的计划生育证明,教委办就要这个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办公室就不给这个证明,两家之间的坚持原则,让妹妹无话可说,妹妹苦苦哀求他们让他们两家通融一下(教委办不要这个证明或计划生育办公室给开这个证明),可是他们是按章办事,缺这个计划生育证明就不给请病假,就不能上报教育局审批。

    [ 本帖最后由 奥运 于 2008-8-18 03: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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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
    发表于 2008-8-12 05:34: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妹妹都是以善良的心态去看每一个人,她们从未做过缺德的事,也从未做过亏心的事,也从未做过损人利己的事,可以说很坦然、问心无愧。
    以前,听姐姐说在学校受到的打击,妹妹都不相信的,因为,没理由对她打击啊,姐姐对教育都是无私奉献的啊,不图名、不图利、不想当官、不想发财,她不会对任何人造成威胁和阻碍,没理由啊……。
    可是,从这两年来的遭遇来看,妹妹终于明白了,姐姐的发病、姐姐受到的排挤和打击,姐姐的被辞职,都是受到妹妹的牵连。

    [ 本帖最后由 奥运 于 2008-8-12 05: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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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2
    发表于 2008-8-12 05:41: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你们这一帮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你们设计陷害妹妹,妹妹无话可说,妹妹很知足,妹妹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上天对她的恩赐。
      可你们又把魔爪伸向了姐姐,她可是一名教师,是教育人的人,你们谁家没有孩子,你们谁没有后代。
      当你们做这些亏心事的时候,是否问心无愧,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 本帖最后由 奥运 于 2008-8-28 06: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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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3
     楼主| 发表于 2008-8-12 09:10: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原帖由 小问号 于 2008-8-11 11:59 发表
    法是治不了缺德人的。特别是准备干缺德事的人。
       他们要做缺德事时,首先怕的是法律,他们不把法律吃透,敢干缺德事吗?一但事情败露,情愿人人骂他们缺德,也不敢违法。
       楼主放心,连温总理也承认天佑中华,相信他 ...


    :)  谢谢心理安慰!

    我必须以解决问题为主,如果不能解决,我不可能用道德来解决的。因为这之前我都是以善良\正直\以德和他们交流的。以

    教育孩子们时那种心态向往着。他们没德,再用德对负他们?我要他们活得比我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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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2 09:59: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原帖由 钟吾精神 于 2008-8-11 13:15 发表
    懒得理你了
    既然那么相信你们的那局长,你就去找呗.
    我才不信权能比法大?


    人类之所以能统治这个世界,就是因为有人性,这个社会上,性情中的人很多,也包括你!对于性情中人来说,人心要放在正当中,别人不管说什么,自己夜深人静时,最能体会到周围人们的真\善\美。
        我作为当事人,不是一次接触过我们的孙局长,我绝没有一点想或是要讨好孙局长的意思。我也没必要!自己能感受到局长不仅:有能力、有学问、聪明、干练、讲事实、而且是很人性、很向善的局长。其实在找此事过程中,我还遇到过一些不错的领导。
     像市委办公室的:张主任,至今我还不知他的名字,知道他姓张,也是通过第二次去打听上交材料时,从别人那才知。是他在我第一次找陈书记时,帮我上递材料的。才有教育局进行调查此事的可能。
     像**办公室主任,是哪位,我真忘记了,也很郑重的把我的材料,交给过郑市长看过,他言谈中带有叹息、同情、想帮而帮不了的神情,让我很感动。当他交给郭科长处理时,郭科长不知为什么说不知道此事。
     像信访办的李局长,是个当兵的,为人正直,工作经验丰富,起到了相当大的化解矛盾作用。事情要是闹起来,大家说谁怕谁?而我作为受害者,又是:“三无一有人员”:无业、无钱、无家。还在病中的人,我更不怕!死的想法都有了,还怕闹出什么大事来吗?这里我并没有一点威胁的意思。文明的中国,总有适合我说理的地方吧!

     如果抛开个人恩怨,个人看法。  这件事很简单,教育局完全有能力把这件事处理好。
       虽然学校、教委、教育局人事科属教育局直管,教育局可以弥补过失。但人事局的当天裁决,当天批准的“辞职证明”已说明本人被辞职一事,已形成事实,教育局也无能为力通过教育局来解决此事。
     本人通过上访,让上级重视,以达到还我公正,还我工作权益为目的。由于市**的重视,事发生在教育部门,理所应当按排了由教育局来处理此事。

       现在孙局长按排给赵局长和郭科长来处理,大家说:我不找教育局,我不找孙局长\赵局长\郭科长,我还能找谁?
     
     你干吗非得叫我走法这条路?哪个请病假,想到用法律了?你口口声声懂法!你能懂多少?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一线女老师有病还敢请病假吗?有病等死吧!至少有钱治病!也比被辞职好!(打官司病假证明并不合法!)

    [ 本帖最后由 静莲 于 2008-8-12 12: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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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2 10:11: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原帖由 钟吾精神 于 2008-8-11 14:23 发表
    小问号?你有大问题哪.
    现代社会不懂法不是光荣的事哦


    你很懂法是吗?在我无钱的情况下,能聘你为法律顾问好吗?如能QQ加好友!我们聊聊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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