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真实病情,真实证明 总 诉
事实证明,本人确实从2005年11月份至今一直生病,一直坚持努力工作、从未因病,提出过任何照顾性要求。
2007年9月份病情已开始加重,到了同年11月份,病情、精神已直接影响到了教学,不得不要求请病假,并一直非常努力按上级规章制度进行请假,然学校、教委办当事领导,百般刁难,不但不予办理请假手续,而且还利用上级土政策,致使本人不得不填写《辞职申请》进行请假。
学校、教委办相关领导行为不仅构成渎职罪,而且已构成违法事实。
事实就是事实,他们仅靠掩盖、压制、弄虚作假、欺下瞒上的做法,只能使矛盾更加激化。一但传扬出去,其社会影响是可想而知的,而对此处理过程中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会触及到一些经手人的责任。
同是教育人的人,不是一家也是胜似一家人,本人真的不愿意打内战。
对给孙局长您带来的麻烦,深表歉意!还是那句话:我不找您,不找教育局,还能找谁?还能找哪个单位?
望教育局相关领导给予方便,尽快给本人一个答复,真诚祝愿能圆满解决。
此致
敬礼
朱吉莲(原城东小学在编教师)
2008-08-05
根据上交事实证明材料
简 诉
上级在调查中,为什么不问问我的实际情况?就这样不明不白被辞职了。(如果相关领导,觉得我被辞职了,是件好事,当天学校、教委办、教育局三家,签字盖章,不过夜人事局也批准了。如果相关领导认为:辞职对本人一件好事,当天完成。处理这样的好事,确实很快。我无言。
这样的好事办得这么快!我要求恢复工作看来就是件:坏事了,处理坏事看来是很慢了。从四月份到现在,还没说法。括号内的字我没上交)
以下是自己在请假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部分证明:相信上级领导看过、分析后,一切都会明白的:不是我要填的《辞职申请》表;更谈不上我想、我要辞职。
恳求上级有关领导不要再继续推来推去了,让本人因此继续受伤害。
一、病历、2005至今医药收费单及治疗单、病情证明书、网络下载甲亢症状参考资料 这些证据足以证明自己病情是真实的,为什么学校和教委办不把本人属实病情如实向上级上报?这不是渎职是什么?
二、2007年11月,第一次请假手续
由于一直开不来计划生育证明,学校及教委办一直不予准假,根据上级土政策,为了请假,不得不在三月十二日,按学校要求及在教委办领导指点下填写了辞职申请,我小妹一直作为我的监护人,也一直帮我在学校和教委办请病假。他们一直不准假,不给办请假手续,这不是渎职、不是违法行为,是什么?
三、《辞职申请表》
此表格是学校叫我填的,当我没办法,只有按要求填写时,张亮校长却叫我到教委办填写,我把此表装起来。从心里不愿意填这张表,到了教委办,只是在王校长桌上找了一张纸,写了一点请病假理由(本人想按第一次请假的申请来写,希望教委办睁一眼闭一眼准我假。)可是王军校长说写得不行,现叫其他人去复印几张《辞职申请表》,和学校给我的是一样的,气愤中不得不在王军校长指点下,填写了复印来的《辞职申请表》。当时好像有人叫我别辞职似的,我直言不讳的说:这与辞职有什么关系?这不是威逼、不是欺骗又是什么?
四、《新沂市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及其(荐根)、工资小本
《新沂市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及其(荐根),是我在找到教育局咨询被辞职一事时,意外看到教育局下发的《新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最后附《新沂市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及其(荐根),下发时间是:在我病期,填写辞职申请前。
在我请病假时,他们故意隐瞒《新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让本人不知还有这样合法、人性的请假规定。不把上级《新沂市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及其(荐根)提供给本人,致使自已因请病假,不得不填写辞职申请。造成本人精神、经济双重压力。学校和教委办相关领导不是居心不良,就是渎职。
在我生病、请病假期间,三月份就停发了我的工资,断了本人生活来缘,生存成了问题。至今学校、教委办也没有任何人,问过本人生活如何?怎么样过的?学校、教委办这种
行为除了违法、渎职外,那就是:没人性。
五、第11号《辞职证明书》
此证明书日期,是三月十二日,也就是我病期,因请病假,按要求填写辞职申请的时间,当天批准当天就消编了,请问上级在处理这事情时,学校、教委办、教育局开什么样的会议,都是什么人参加研究的?会不过夜三家同时把事情办完?平时学校、教委办、教育局办事效率都这样快?
这让人很难相信。否则就是居心不良,就等我填写辞职申请了。早就“做好饭”等本人吃了。是什么人在背后做的手脚呢?
六、去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件登记表》
此登记表证明,不仅证明去年评职时:《小学高级证书》至今未给我;相关原件也没给我。我连最基本的工作身份证明也没有,试问:给你,你能辞职出去吗?你能工作吗?你能找工作吗?
《小学高级证书》、职称原材料,至今我要,也不给我,是何居心?学校、教委办这样做是不是渎职?
部分证明材料复印件
[ 本帖最后由 静莲 于 2008-8-10 21:4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