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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4-11 12:4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律师视点:网站有义务监督恶言YC53YC


      尽管网络极大满足和丰富了个人自由发表观点的空间。
      但利用网络进行人身攻击、谩骂也已成为社会新现象。

  律师认为,网络社会虽然“虚拟”,但每个虚拟角色的背后,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牵扯着现实世界里的各种关系和利益。即便当事双方有多少矛盾,通过网络发泄,同样会造成名誉侵权。

“有不少案件的处理对网站提出警醒,网站有义务监督恶意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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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4-11 16:36: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但不能过度的言论和恶意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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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2 14:08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板凳
    发表于 2008-4-11 16:37: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顶!0516k7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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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扎子
    发表于 2008-4-11 18:04: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帖子已看!
    特此留言!
    别说我是!
    灌水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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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毯
    发表于 2008-4-11 19:14: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victory: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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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08-4-13 18:00: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江苏镇江一网民发帖诋毁派出所民警被拘2008-04-13

    因在互联网上发布故意捏造事实恶意诋毁的帖子,江苏镇江新桥镇一网民日前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日前,在镇江丹阳翼网“聚焦丹阳”栏目里发上了一个帖子,标题为《派出所拦车出车祸》。大致内容是:当日下午新桥派出所在路上拦车,致使合骑一辆摩托车的两名男子撞上了一辆汽车,导致其中一人手骨折、一人断了腿……在帖中,该网民还用“害人不浅”等字句来形容派出所民警。

      这件事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揭开了事情的真相.

    发帖者当时从发生事故的中巴车售票员处获悉这起交通事故后,加上自己的一些想像,随即在丹阳翼网“聚焦丹阳”栏目里发布了《派出所拦车出车祸》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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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4-13 20:56: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看了论坛,什么也不想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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