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17934|回复: 3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沂开发区城管违法侵权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8:44: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本帖最后由 长空碧海 于 2012-8-11 20:50 编辑

新沂开发区城管违法侵权
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新沂市开发区新代村村民马士静,本人向领导反映江苏省新沂市开发区城管分局滥用职权,违法侵权的行为一事。
具体情况是:201241日上午8时城管人员到我家把二楼墙推倒造成一楼大梁断裂、屋面损坏现象,当时家中无人,等我到家二楼墙已经被推倒,房屋已成危房无法居住,后来本人多次去城管局要说法,没给任何答复,(我家房屋是旧房翻建的)。201257日上午城管局采取更加疯狂的报复手段,开挖掘机到我家将我家二楼房屋直接铲倒,砸倒在一楼屋面上,造成一楼严重毁坏,损失惨重,共20余万元,现在此房屋变成危房,特别是遇到阴雨天屋内严重积水,房顶漏水,墙壁被雨水浸泡起碱脱落,房顶下沉,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请领导到现场去看一看就清楚了。城管局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私有财产,侵犯了公民房屋合法居住权。城管局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并对本人进行威胁,并且带有黑恶势力为其助威。本人多次找开发区城管分局反映问题,不理不睬,官僚主义太严重,不是说开会就是说学*,总是躲着不见。好不容易见到了,对此事不理不睬。
请领导为我们这些基层的老百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赔偿老百姓的损失,将那些违法乱纪的人员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本人相信新沂市**领导一定会为民主持公道的。不然本人会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直至北京。本人相信不会走到进京上访地步的。新沂领导一定会妥善解决此事的。
                         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2-8-11 19:05: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我有个疑问,为什么去拆你的房子,是不是违建

我有个疑问,为什么去拆你的房子,是不是违建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3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52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2-8-11 19:40: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oso_e120:}

    {:soso_e120:}

    政府奉陪.jpg (60.38 KB, 下载次数: 12)

    政府奉陪.jpg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 19:4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2-8-11 19:48: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color=#999999]跑来跑去顶贴中 发表于 2012-8-11 19:05[/color] [url=forum.php

    跑来跑去顶贴中 发表于 2012-8-11 19:05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我有个疑问,为什么去拆你的房子,是不是违建

    真正的违建是要拆除一层的,既然是二层被拆除,这“违建”就有待界定了。呵呵。。。
    说你违建你就违建,说你不违建你就不违建。0也就这么回事吧。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4 12: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地毯
    发表于 2012-8-11 19:54: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孝感市

    一方面说词 期待城管给予回复

    一方面说词 期待城管给予回复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24 12:0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地板
    发表于 2012-8-11 20:02: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oso_e134:}

    {:soso_e134:}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4 23:24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地下室
    发表于 2012-8-11 20:28: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soso_e185:}{:soso_e185:}

    {:soso_e185:}{:soso_e185:}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2-8-11 20:34: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有知道要拆迁了,在平房上建简易房充当楼房,赔钱多。但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个情况。当然,也有些城建,眼里只有地方法,暴力拆迁不管老百姓死活。反正二者必有其一

    有知道要拆迁了,在平房上建简易房充当楼房,赔钱多。但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个情况。当然,也有些城建,眼里只有地方法,暴力拆迁不管老百姓死活。反正二者必有其一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2-8-11 20:44: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济宁市

    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行政诉讼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2-8-11 20:44: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济宁市

    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行政诉讼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2-8-11 21:23: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oso__1523731759244601190_3:}

    {:soso__1523731759244601190_3:}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2-8-11 21:35: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官官相互,楼主你家的房子恐怕白拆了。没问你要挖机费就算便宜了。 你看看城管那些人魔狗样,眼睛一带连他爹就不认识了。 他们还管你死活

    官官相互,楼主你家的房子恐怕白拆了。没问你要挖机费就算便宜了。
    你看看城管那些人魔狗样,眼睛一带连他爹就不认识了。
    他们还管你死活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11 07:57
  • 签到天数: 60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3
    发表于 2012-8-11 21:39: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两层楼比一层楼赔钱多,住一层楼的人真不划算啊。

    两层楼比一层楼赔钱多,住一层楼的人真不划算啊。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2-8-11 21:56: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b]首先,控制和拆除开发区内主次干道两侧的违法建筑是开发区城管分局的职责, 马士静所建房屋无任何手续,属于违法建筑,且城管分局多次下达自行拆

            首先,控制和拆除开发区内主次干道两侧的违法建筑是开发区城管分局的职责,
    马士静所建房屋无任何手续,属于违法建筑,且城管分局多次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
    当事人拒绝拆除。城管分局只好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强行拆除,所以开发区城管分局
    并没有滥用职权,也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属正常执法行为。
           其次,2011年,当事人马士静在旧房基础上翻建,经新代村委会开具证明,允许其原拆原建,
    但不得扩建面积,更不允许建设二层,当事人马士静儿媳王竟曼也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建设二层,
    否则后果自负。但是,等当事人建成一层后,完全不顾一切继续建二层,被开发区城管分局查处后,

    仍不听教育,经开发区组织,开发区城管分局、新代村委会等单位联合执法,进行强行拆除。
           再次,关于《新沂开发区城管违法侵权》一帖的说法大多是虚构和诬陷,比如:“2012年4月1日
    上午8时城管人员我家把二楼墙推倒造成一楼大梁断裂、屋面损坏现象,当时家中无人”,事实是当时
    马士静儿媳王竟曼、王竟曼婆婆都在家,而且其一楼大梁并不是城管拆房造成的,而是其浇筑时造成的。
    再比如:说城管“威胁”、“官僚主义严重”等都属污蔑,相反是分局一名执法人员被王竟曼咬掉一块皮,
    非常严重。
           总之,开发区城管分局是正义之师,行使的是维护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的职责。同时,
    我们也在此郑重说明,对此类无中生有、恣意生事者,我们将使用法律武器进行严惩。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2-8-11 22:07:4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支持强拆违建,你能保证你没违法吗?访死你个狗目的也没用。在这瞎炸乎,刁民一个。

    支持强拆违建,你能保证你没违法吗?访死你个狗目的也没用。在这瞎炸乎,刁民一个。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2-5 03:44 , Processed in 0.060717 second(s), 15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