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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利益应当维护,城市更应当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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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9-21 09:5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于城管问题最近讨论的不少了,人者见人智者见智本无可厚非,但仔细看了势如破竹和狐狸的贴子及板油们的跟贴,我感觉是大家对城管缺乏一个理性的分析,评论有失公正,措辞太过强硬,我想就这个问题和各位板油讨论一下,把我对城管的看法和大家沟通一下(前提:我不是城管的粉丝,我无意替城管代言)。[/SIZE]

[B]    1、城管部门依法实施城市管理工作代表和维护的是绝大多数市民群众的利益.不能因为个别人的占道和出店而放弃管理[/B].不能因为照顾一小部分的和利益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就象我们不能因为头发上长[/SIZE]虱子就不洗头,不能因为破猪和狐狸狼狈为奸而放弃管理.当然了弱势群体的利益确实应当维护.但前提是他们必须是确实生活困难.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是城管部门强行清理的摊点基本上都不是弱势群体,相当一部分是奸商,是钉子户.他们的收入奇高,每天的收入都在百元以上,远高于城管队员的工资.他们长期占道出店经营获得了巨大经济利益,不顾城市形象,影响市容秩序,阻碍正常执法,却处处时时以弱势群体的面目出现,妄想得到不明真相的善良的群众的眼泪.他们仇视城管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城管的依法管理断了他们的财源,让他们无法继续非法经营,无法用假冒伪劣商品坑骗群众![/SIZE]

  2、[B]城管部门在管理中已经尽最大可能的代表和维护了群众利益。[/B]新沂是典型的城郊结合部,下岗失业工人多,农民工多。为了尽可能地促进就业,既要市容又要繁荣,城管部门在管理工作中更主要的管理手段是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公园路、青年路、临沐路这几条路都是为了照顾他们而让他们在路沿石以上摆摊设点的。并没有严格按照市容标准去管理。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经营户不自觉,在上下班高峰期间下路经营,严重影响市容交通秩序,影响市民出行。尤其是新小、新华、城西小学门前更是突出。大家经常接送小孩子时肯定感同身受。可以这样说,这几个学校门口如果没有城管队员每天严防死守,秩序更乱,交通更堵。当你们抱怨行路难的时候为什么不仔细想一想城管的付出呢,为什么不想一想占道经营的坏处呢?一已之私与众人之利应当如何取舍?如果你是一名城管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舍小利顾大家,城管理直气壮!至于狐狸所说的拆公园路残疾人售货棚的事,我可以给大家解释一下。因为那个棚子确实挡了宾馆的路,那个宾馆是还是一个外商投资的。宾馆的负责人多次找城管协调,考虑到残疾人生活困难,城管部门一开始并没有强拆,多次上门做工作,给他们重新选点,不收任何管理费用,并且在没有选到地点之前每月给他500元补助,可以说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但他们不接受后来才强拆的们的货物一点没少原封不动。这件事情已经妥善解决了,他们也很满意,大家如果不信可以到市残联了解一下。[/SIZE]

[B]3、城管部门的执法上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体制和制度上的不顺,罪不在城管队员。[/B]城管体制的设置自身存在很多不顺的地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待遇偏低、工作繁重、不被理解是全国城管的通病,并不是新沂一家独有。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依靠新沂城管部门自身所能解决的。需要国家从立法层面上去解决体制和机制问题。所幸的是,全国人大和江苏省人大已经将城管立法提上议事日程,近期内已经开展了立法调研,城管执法难的困境有望解决。[/SIZE]

 [B]4、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队伍管理,牢固树立和诣执法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B]城管部门在执法中确实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极个别队员的素质低,执法扰民的事情也确实给城管队伍抹了灰,这也是不容回避的现实因素。因此,我们也衷心的希望城管部门的领导重视和加强队员的教育和管理,用铁的手腕管理队伍,带出一支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一流城管铁军,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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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9-21 09:58: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秋寒的看法很有道理。是个好贴。城管部门的...

秋寒的看法很有道理。是个好贴。城管部门的工作的确不容易,大家换位思考一下,多理解和支持城管工作。毕竟一个城市是离不开城管的,城管也确实为城市的繁荣做了大量工作。每个部门的工作都难免有不足,我们应当以宽容的态度,善意的提出批评,客观的做出评价,不能否定城管部门的整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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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9-21 10:05: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嗯,是个就事论事的主题,很客观,大家是该...

嗯,是个就事论事的主题,很客观,大家是该客观的时候了,起哄只越来越差.同意这个实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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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扎子
发表于 2007-9-21 10:11: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对破竹和狐狸说几句话

看了晓雾秋寒的贴子感觉不错,说得客观,评论公正,有事实,有理论,有希望,至少他没有去骂大街,没有进行人身侮辱,是一个有良知的市民。我引用一个他的贴子,算是和破猪与狐狸进行一次交流吧。
   1、城管部门依法实施城市管理工作代表和维护的是绝大多数市民群众的利益.不能因为个别人的占道和出店而放弃管理.不能因为照顾一小部分的和利益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就象我们不能因为头发上长虱子就不洗头,不能因为破猪和狐狸狼狈为奸而放弃管理.当然了弱势群体的利益确实应当维护.但前提是他们必须是确实生活困难.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是城管部门强行清理的摊点基本上都不是弱势群体,相当一部分是奸商,是钉子户.他们的收入奇高,每天的收入都在百元以上,远高于城管队员的工资.他们长期占道出店经营获得了巨大经济利益,不顾城市形象,影响市容秩序,阻碍正常执法,却处处时时以弱势群体的面目出现,妄想得到不明真相的善良的群众的眼泪.他们仇视城管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城管的依法管理断了他们的财源,让他们无法继续非法经营,无法用假冒伪劣商品坑骗群众!

  2、城管部门在管理中已经尽最大可能的代表和维护了群众利益。新沂是典型的城郊结合部,下岗失业工人多,农民工多。为了尽可能地促进就业,既要市容又要繁荣,城管部门在管理工作中更主要的管理手段是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公园路、青年路、临沐路这几条路都是为了照顾他们而让他们在路沿石以上摆摊设点的。并没有严格按照市容标准去管理。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经营户不自觉,在上下班高峰期间下路经营,严重影响市容交通秩序,影响市民出行。尤其是新小、新华、城西小学门前更是突出。大家经常接送小孩子时肯定感同身受。可以这样说,这几个学校门口如果没有城管队员每天严防死守,秩序更乱,交通更堵。当你们抱怨行路难的时候为什么不仔细想一想城管的付出呢,为什么不想一想占道经营的坏处呢?一已之私与众人之利应当如何取舍?如果你是一名城管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舍小利顾大家,城管理直气壮!至于狐狸所说的拆公园路残疾人售货棚的事,我可以给大家解释一下。因为那个棚子确实挡了宾馆的路,那个宾馆是还是一个外商投资的。宾馆的负责人多次找城管协调,考虑到残疾人生活困难,城管部门一开始并没有强拆,多次上门做工作,给他们重新选点,不收任何管理费用,并且在没有选到地点之前每月给他500元补助,可以说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但他们不接受后来才强拆的们的货物一点没少原封不动。这件事情已经妥善解决了,他们也很满意,大家如果不信可以到市残联了解一下。

3、城管部门的执法上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体制和制度上的不顺,罪不在城管队员。城管体制的设置自身存在很多不顺的地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待遇偏低、工作繁重、不被理解是全国城管的通病,并不是新沂一家独有。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依靠新沂城管部门自身所能解决的。需要国家从立法层面上去解决体制和机制问题。所幸的是,全国人大和江苏省人大已经将城管立法提上议事日程,近期内已经开展了立法调研,城管执法难的困境有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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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
发表于 2007-9-22 13:36: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一唱一合,你俩说相声哪? 牌照怎...

一唱一合,你俩说相声哪?
   牌照怎么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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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9-22 15:02: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呵呵,破竹怎么总是那句话.没有了以前的霸...

呵呵,破竹怎么总是那句话.没有了以前的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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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7-9-22 17:55: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什么是霸道? 某些城管的人不要脸,...

什么是霸道?
  某些城管的人不要脸,是谁都没有办法,包括他们徐州的上级都不要脸,谁还有办法。
我把照片都送到徐州城管了,到他们徐州的城管大院一看,他们徐州的城管车辆都把牌照遮住了,都没脸见人了,他们下面的还要什么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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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9-22 21:12: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封号了,我也不会穿好几层马甲上来。

  封号了,我也不会穿好几层马甲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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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9-22 21:28: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re:城管根本没有执法权是违法的产物

城管根本没有执法权
是违法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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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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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10
    发表于 2007-9-22 22:21: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期待井然有序的新沂用行动说话

    期待井然有序的新沂
    用行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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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7-9-22 23:05: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

    re:大家好,我是狐狸,楼主小雾秋寒...

         大家好,我是狐狸,楼主小雾秋寒所说:"至于狐狸所说的拆公园路残疾人售货棚的事".......在这里我郑重声明,我没有说过这话.因为目前我本人在南京工作,我连新沂的公园路在哪都不知道.因为本人是学法律的,我只是从法理上把城管合法性如人权平等性剖析了一下,想必看过我帖子的人能够看得出来.
          至于守护城市所说:"不能因为破猪和狐狸狼狈为奸而放弃管理........."我想说的是,我也不认识破竹女士-----尽管我在心里很仰慕她的仗义直言,请一些人不要唱高调,因有血性民众指其软肋,便如无家之犬终日惶惶而不可然也,美其名曰:守护城市,其实守护自己利益实也.------因为你是吃皇粮的,因为你为官而不公,为政而不仁,为子而不事衣食之父母----老百姓!!!你心有愧而心有虚.
         我们都来自一个城市,我们也都爱我们的家园,但是我们之中的有的人是没有良知的!千余年前孟子说过,苛政猛于虎,而我们现在在这个不算太坏的社会,是要温和地改良的,少谈些主义,多解决一些问题;是共同面对,而不是护短,而不是文过饰非!
        城管到底会不会象个体工商费那样违法地一直存在下去,我们拭目以待,因为我相信中国的13万万同胞,毕竟良知血性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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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7-9-23 05:58: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狐狸你也不是好人,无论穿什么马甲也改变不...

    狐狸你也不是好人,无论穿什么马甲也改变不了你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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