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05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抽中的奖,凭啥不能分?”女子用同事手机中奖引争议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9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12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6 09:5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我抽中的奖,凭啥不能分?”女子用同事手机中奖引争议
    有请王公子
    2024-10-26 09:10



    近日,在辽宁沈阳某公司发生了一起关于抽奖奖金分配的争议事件。据悉,该公司一名女员工李月(化名)在使用同事手机参与拍照抽奖活动时,意外中得了一等奖,奖金高达4166元。然而,当她提出与同事平分奖金时,却遭到了拒绝,由此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据了解,李月最初只是出于好奇和娱乐心态参与了抽奖活动,但很快就用完了自己的抽奖次数。在征得同事同意后,她借用同事的手机继续抽奖,并幸运地中得了一等奖。然而,当她提出平分奖金时,同事却认为账号是自己的,且抽奖活动也是用自己的账号参与的,因此奖金应该完全属于自己。


    双方就此产生了分歧,并进行了激烈的争执。李月认为她为这次中奖付出了努力,应该得到一部分奖金作为回报;而同事则坚持认为奖金应该归账号所有人所有。


    针对此事,法律专家表示,在没有事先约定如何处理奖品的情况下,李月要主张使用或平分奖品必须经过同事同意。因为账号是同事的,且抽奖活动也是用其账号参与的,所以获得奖金应当由同事来支配。


    此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引发了人们对网络抽奖活动规则、个人隐私保护以及道德和法律界限的深入思考。最终,尽管李月感到有些不甘心,但她还是接受了同事的决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2-22 17:31 , Processed in 0.042612 second(s), 13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