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57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范冰冰,胜诉!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昨天 06:52
  • 签到天数: 289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08:43: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范冰冰,胜诉!
    江南都市报  2024-01-09 16:01

    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武汉雅禾星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告范冰冰与陈某某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

    公告显示,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停止在直播带货中通过妆容、服饰、造型等视觉元素模仿原告范冰冰形象且搭配使用与范冰冰别名近似的直播昵称或备注的行为,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3.5万元,被告武汉雅禾星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其中2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4-28 02:43 , Processed in 0.046264 second(s), 15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