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新沂墨河派出所副所长赵青海等3人 在调解民事案件 把当事人带到没有监控录音房间进行辱骂恐吓 向人不向理。
本人于2020年7月4号下午6点左右因邻里纠纷咒骂小孩报警 。派出所出警将我们带到墨河派出所, 到派出所是工号231718 赵青海调解, 出警的并没有赵青海 ,到派出所大院内邻居一直在大院内, 赵青海让一个比较瘦小民警将我带到办公厅里。 不一会赵清海进来了, 第一句话就是让我搬家。 我说有事情肯定要找人民警察帮忙, 赵青海说我们只处理刑事案件, 不处理民事案件 。我就不说话了, 赵青海还说我捡骂 。赵青海态度特别恶劣, 这段时间并没有执法记录仪在记录 ,大概在10点左右赵青海找来了执法记录仪在录像给我们调解。 这个时候赵青海态度和没有执法记录仪之前的态度完全两个样。 一句话形容当面是人背后是鬼 ,像是在为记录仪工作 。调解不成大概在11点多左右赵青海等人将我带到需要录指纹还不是密码的玻璃门进入的通道 ,在通道的南边其中一个房间, 随后进来包括赵青海在内3个男性民警, 其中2个名警一个赵青海,另一个瘦矮大概也就最多1.7米这样, 对我进行辱骂恐吓威胁 。骂我让我该死哪死哪去 , 我被他们吓哭了,这个房间没有相关人拿着执法记录仪, 也没有任何人在做笔录。也没有看到纸笔 电脑之类东西 在半夜11点多三名男性民警把一名女性关进一个房间进行辱骂恐吓 试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不一会进来一位微胖的警察 ,我还和他讲了刚才被辱骂一事。 然后赵清海又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 也是在通道的南边, 这个房间里边有一个不锈钢焊制的椅子在电视上看过是犯人带着脚链和手铐做的地方。 我被赵青海等人骂一直哭着看着这个椅子心情特别害怕。到 这个房间是赵青海一个人进来的。 说什么我也不知道了。试问赵青海一个人又把我带进这个房间 又合理合法吗? 接着赵青海又把我带到关押犯人的房间里。这个房间在通道的北边。 这房间有三个不锈钢铁门, 关着大概2个犯人 赵青海站在门口手指着我恐吓我说, 一会让你求着我在里边蹲 特别凶狠恶劣。 我被分别带入的2个审讯室辱骂恐吓 我并没有看到对方邻居进入我进过的两个房间。请问民事案件把受害当事人带入关押犯人的房间 这样又合理合法吗? 之后再7月17号 7月27号 7月28号 9月28号 10月12号投诉到督察, 说我没有证据证明赵青海等人骂人 一开始说带入的房间没有监控也掉不出证据 也没有说墨河派出所监控7天一覆盖一事。 后边再找督察又说每个房间都有监控只有厕所没有监控。 7天时间墨河派出所所有监控就覆盖了。 没有办法给我证明辱骂恐吓行为。 请问关押犯人的地方监控也是7天就覆盖了吗? 派出所监控7天就真的覆盖了吗? 请求纪委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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