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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0 08:29: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本帖最后由 小小一粒沙 于 2020-6-11 09:31 编辑


首先与房产服务中心聊聊你的这个实施方案:
1、首先,物业和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合同受到合同法的约束,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不交物业费,恰恰反思的应该是物业服务部门。钟吾一号昨晚又堵了,都报警了。
2、我觉得缴费和服务成正比,你服务跟不上去,人家业主肯定有意见,8000-12000一平方,花钱买的就是服务,为什么党员干部就不能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这个发文是不是有权力捆绑之嫌?就这样拿着这样文件去要挟*员干部?,怎么不去让物业更规范的服务?看看目前我市有一家规范服务的物业公司吗?那个车位,无论从物业法和物权法,那都是全体业主的,物业什么权利以出售形式卖给业主,他本来就是涵盖在小区的各项费用和公摊,土地出让里面的。现在关于物业出售停车位的案件,网上屡见不鲜,法官很准确的去审判,停车位属于全小区业主的共同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也都是责令物业返还,或抵冲物业费。同时作为配套设施,从开发商到审批部门就应该从源头设计时候就应该考虑停车问题?为什么人防你能考虑到,停车你就考虑不到了?人防不达标能处罚对吧!全市地下车位人防虎视眈眈盯上了,大有全部吃下画地收钱之势,我就纳闷了?老百姓自己花钱买下来的房子小区公摊面积,业主怎么就没有权力使用了?天理何在?
各级部门职责应该维护的全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不偏不倚,既要改正物业的服务不规范、服务不到位、服务不合理,同时打击恶意不缴费。如果事出有因的不缴费,法治社会还应该走司法渠道,合理诉讼,因为有合同法。
3、这个文发的不妥,让人第一眼觉得是小布丁抹老干妈,物业是社会团体注册的是第三方服务公司,他的资质是有限公司,法人是经理,我相信党员干部的觉悟应该比一般人高,他们之间有个别人不交,肯定说明服务方更值得反思。5部门发文你让社会怎么理解!反之,党员干部在小区生活中权益受到损害怎么不见你发文支持呢?
4、动不动就明察暗访、严肃处理,为什么就不能听听那些不交物业人的意见和原因呢?为什么就不能在小区中、党员干部中搞一次“为什么您不交物业费”的问卷调查呢?凡是不交都有错?合同非得只能约束党员干部?
5、如果大多数人不主动缴纳物业费主管部门更应该深查原因,化解双方矛盾提高双方认知,究竟什么原因大家都不缴纳物业费的?就该建立可行的考核机制,或者由第三方支付,满意付款,否则扣钱,物业服务提高了,业主满意了,也就不存在不交物业费的情况了。这些改进的机制和措施,你们用心想到了吗?
6、物业出现问题,物业费出现问题,房产局作为管理部门,责任难逃,更应该自查自纠,你的管理有问题,几次小区大的冲突,至今解决了吗?
7、党员干部带头交物业费没有错,前提是对等的服务!如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还得主动交费,是不是助长社会歪风邪气、不分是非、不明事理?不要让人民群众感觉此等行为有官商**之嫌。
8、权力部门,你们的工作重心更应该倾向于,解决1998年12月30日的全市不合理房补落实和改正问题。可以通过复核和个人申请、举报等形式摸清已经享受房补人员,给与15%的补助,没有享受房补的给予22%的房补,同时是不是还得把这22年的利息和房子给这些人,因为你没按照徐州文件执行。所以你们连个盖章的正式房补文件都没有,至今没有!连98年在部队保卫国家、边防的的军人,你都一厢情愿的给人定按照15%执行,他在部队怎么享受你地方房补的?可笑吧!

顺便附一下,物业公司的释义:
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是由物业管理的性质决定的。物业管理具有服务性,因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具有服务性。物业管理公司不生产产品,而是提供服务,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物业管理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是按合法程序建立,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为业主和租户提供综合服务和管理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的主要标志是:拥有一定的资金和设备,具有法人地位,能够独立完成物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等。因此,物业管理公司除了本行业自身的专业特色以外,在市场地位、经营运作、法律地位等方面和其他企业一样,都要遵循企业法人讲究质量、信誉、效益等市场竞争法则。所以说,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它在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中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权。
第二,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对物业的管理和提供的多种服务,为业主和租户创造一个舒适、方便、安全、幽雅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物业管理公司作为非生产性企业,主要是通过对物业的维修养护、清洁卫生以及直接为业主和租户提供服务来达到自己的工作目标。因此,从本质上说,物业管理公司的“产品”只有一个,那就是服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是有偿的,是带有经营性的,是属于企业性的经济行为。
综上所述;房管等各部门,务实点吧,少发点拍脑袋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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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亦随风飘 + 1 + 1 新沂就指望你崛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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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楼
发表于 2020-6-11 08:35: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网友“不落俗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物业管理问题是民生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当前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质量差、物业费收缴

网友“不落俗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物业管理问题是民生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当前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质量差、物业费收缴难、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物业收支公示不明等,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频发,已成为当今社会的“老大难”问题。对此,各级**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2020年做为物业管理攻坚年,集中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整治。
      一、严格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制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收费一直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市部分住宅小区因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收费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因物业服务收费引发的诉讼案数量逐年攀升。为更好地化解物业收费、停车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完善和规范相关收费政策,已与市经发局对接,共同考察调研周边县市物业费标准,研究制定我市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收费基准价格调整方案,建立分类分级收费体系,目前已形成初稿,近期将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群众意见。
      二、对物业从业企业开展整治。打破现有物业行业从业水平低、服务意识差的局面,引进一批品牌物业企业,引导物业行业正向发展,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的整合、兼并和重组,淘汰服务水平不高、物业服务意识差、群众意见大的企业。同时,针对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低、专业水平差的情况,加强行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健全年度和专项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技能。
      三、建立“智慧物业”平台。已研发出“新沂市信用物业平台”,试运行物业费资金监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业主意见表达等内容。一方面将物业费拨付与业主评价、街道考核相挂钩,倒逼物业企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同时,破解群众诉求表达难问题,畅通业主意见表达渠道,可通过留言、投诉等方式向平台反映小区内存在的不合理问题,平台会及时收录与转发,处理情况也将作为对物业公司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另外,在物业企业“黑名单”制度基础上,对日常管理和考核不达标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记入物业企业“黑名单”,并由街道办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企业;对拒不退出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记入诚信档案。目前,平台正在试运行阶段,待成熟后将进行扩大推广。
      四、提升业委会自治能力。小区的事务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业委会成立难度较大,业委会不履职、不作为或越权决定业主公共事务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业委会无法发挥其应尽的作用,无法监督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为此,对需要新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组织业委会换届的小区,依法指导召开业主大会,加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提高业委会党员比例,提升自主管理能力。
      五、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街道物业服务纠纷投诉调解中心,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引导业主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同时,开通物业诉讼司法审判绿色通道,及时化解物业诉讼。
      六、发挥党建引领物业行业建设的主导作用。根据《关于以党建引领推进物业行业建设的通知》(苏组通﹝2019﹞59号)和《关于以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建组﹝2019﹞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党员在物业行业带头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的作用。
      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是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如何提升物业服务,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有关部门及行业通力合作,密切配合。2020年,市委开展“三亮三带”活动,进一步推进了党员进社区工作,在提升物业服务和公共空间治理工作上,党员不仅仅是一名业主,在带头履行义务的同时,更应该发挥带头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到社区管理服务中,对物业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再次感谢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关注“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留言。


                                                                         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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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0-6-15 17:5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来自 3楼
    发表于 2020-6-12 10:23: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font=宋体][size=6]首先说一下,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合同关系,哪怕是党员,和物业公司的纠纷也仅仅是[/size][/font][font=黑体][

    首先说一下,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合同关系,哪怕是党员,和物业公司的纠纷也仅仅是经济纠纷,纪委这么一搞是不是已经插手物业公司和人民群众的经济纠纷了?
    根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其中注意第四款: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这样做是不是纪委已经是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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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4楼
    发表于 2020-6-12 12:00: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看了房产局回复,通篇也没看到让党员交费的回复,没有正面回复群众的焦点,想问一句,物业服务不好是不是都是因为小区里那区区几名党员没有交费才造成的?另外,党员都交费

    看了房产局回复,通篇也没看到让党员交费的回复,没有正面回复群众的焦点,想问一句,物业服务不好是不是都是因为小区里那区区几名党员没有交费才造成的?另外,党员都交费了,物业还是服务不好,那责任又在谁呢?看到一个网友说的特别好,《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说了,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干涉经济纠纷,小区党员跟物业有纠纷不交费,那就起诉,按照判决执行,地方以红头文件形式干涉经济纠纷,甚至不交费的追究党员责任,依据是什么呢?依据的是地方红头文件还是《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百姓办事无障碍是双向的,党员也是百姓,也应该享受基本的权利,权利受损失时是不是也应该发个文支持一下,不许各级单位侵害党员权利?我想物业服务搞上去了,党员干部的心气也顺了,怎么还会有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发生,“三亮三带”活动才能真正做到实处,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就从这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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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12-31 10:53
  • 签到天数: 241 天

    [LV.8]以坛为家I

    地毯
    发表于 2020-6-10 08:45: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不要天天坐办公室拍脑袋想事情。不过楼主有一点写错了,人防工程是不可以计入公摊的

    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不要天天坐办公室拍脑袋想事情。不过楼主有一点写错了,人防工程是不可以计入公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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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20-6-10 08:48:0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新沂房产服务中心此举是强迫全市党员认可新沂的物业服务 还请新沂新沂房产服务中心能加大对各物业公司监管力度 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少弄这些作秀文章

    新沂房产服务中心此举是强迫全市党员认可新沂的物业服务   还请新沂新沂房产服务中心能加大对各物业公司监管力度  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少弄这些作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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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5 12:08
  • 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地下室
    发表于 2020-6-10 08:52:04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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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5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100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20-6-10 08:56: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说得有理有据!拜读了!

    说得有理有据!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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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20-6-10 09:11: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一直没人调解,现在有几个物业是和业主签合同的,最大的问题是物业这一块,没有主管部门的用心管理,对每年的物业费,也没人审计。物业送,主管部门就收。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一直没人调解,现在有几个物业是和业主签合同的,最大的问题是物业这一块,没有主管部门的用心管理,对每年的物业费,也没人审计。物业送,主管部门就收。早已经背离党了,一个合格的党员,对不平之事,损害公共利益和人民权益的,他应该责无旁贷的站出来维护公众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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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4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94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0
    发表于 2020-6-10 09:25: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正规的做法是: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招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为所有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提供优质的服务,绝大多数业主不满意,业主

    正规的做法是: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招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为所有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提供优质的服务,绝大多数业主不满意,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召开大会,辞退服务不到位的物业公司,重新招聘新的物业公司。
    南方一些城市做的非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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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20-6-10 09:29: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一直没人调解,现在有几个物业是和业主签合同的,最大的问题是物业这一块,没有主管部门的用心管理,对每年的物业费,也没人审计。物业送,主管部门就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一直没人调解,现在有几个物业是和业主签合同的,最大的问题是物业这一块,没有主管部门的用心管理,对每年的物业费,也没人审计。物业送,主管部门就收。早已经背离党了,一个合格的党员,对不平之事,损害公共利益和人民权益的,他应该责无旁贷的站出来维护公众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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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20-6-10 09:30: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街道、物业科审核批准。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街道、物业科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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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1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76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3
    发表于 2020-6-10 09:50: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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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4-12 08:16
  • 签到天数: 18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4
    发表于 2020-6-10 09:51: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应该双管齐下。既清理恶意欠费,又清理不合格的物业公司。谁有错就打谁的板子。

    应该双管齐下。既清理恶意欠费,又清理不合格的物业公司。谁有错就打谁的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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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20-6-10 09:56:00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业主委员会也没有用。都被物业公司小恩小恩收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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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发表于 2020-6-10 09:56:5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物业公司就是架在业主头上的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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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14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144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7
    发表于 2020-6-10 09:57: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物业公司依《公司法》设立,按照《合同法》规定,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你服务,我付钱,天经地义;你不仁,我不义,依法有据。这与业主什么身份沾不上边。

    物业公司依《公司法》设立,按照《合同法》规定,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你服务,我付钱,天经地义;你不仁,我不义,依法有据。这与业主什么身份沾不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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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6-10 10:06: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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