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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龙河派出所包庇不作为有案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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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31 18:1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内容提要】赣榆区海头镇白石头村张怡礼二人长期虐待八旬偏瘫丧偶老人,大暑第三天饿渴热致昏迷于楼后货库,不抢救直接宣布死亡,未死透偷偷拉去火化。龙河派出所拒收书证、照片、录音证据,先入为主说“家庭纠纷·火化了不好查·疑罪从无”不受案,被投诉后受理了又片面取证说“无犯罪事实”不立案,被多次投诉后又“经调查”说“控告人推测·未亲眼所见·无直接证据”敷衍了事,甘当恶人保护伞,不合天理国法人情。龙河派出所冠冕堂皇的种种不立案理由不但苍白无力站不住脚,反而泄露了内幕——擅长的不是破案而是不破案,奉迎的不是受害的弱者而是施暴的强者。如果龙河派出所办理5.1拆房、6.2打人两个治安案件能公正执法及时拘留几天,二人必然有所顾忌收敛恶行不敢如此快速地虐死老人更不敢有恃无恐地焚尸灭迹。龙河派出所手握公权怀揣私心,包庇恶人纵容了虐待升级,对老人之死负有推波助澜的间接责任,只有尽快纠正定性错误立案侦查给死者、控告人和社会公众一个迟到的正义,才配得上人民二字对得起身上的警服。

张定凯生于1935年4月,共有两儿四女,2012年6月患脑中风偏瘫。2013年1月老伴被次子二人逼迫吃鼠药自杀身亡后,偏瘫老人独居在自己的瓦房里由长子和二女儿、三女儿轮流服侍,一直到2018年6月30日。六年间,次子二人没给洗过一次衣服,没给晒过一次被子,没给擦过一次澡,没给理过一次发,没给剪过一次指甲,没给倒过一次尿桶。不仅如此,还一次又一次纠缠吵闹指责卖粮索要卖粮款。老人虽然不断地遭受次子二人纠缠吵闹,但耳不聋眼不花能吃能喝能睡生命力十分强大。2018年6月30日老人找次子最后通牒解除父子关系暨第六次索要养老金小本,理论一番后三次起身要返回原住处,被次子二人强行扣留。次子二人请来数位名人和警察现场见证,一反常态信誓旦旦一天三顿饭服侍好好养一年。
7月1—15日,次子二人限制老人行动自由,多次逼录口供改遗嘱,达不到预期目的就恼羞成怒,于7月16日借口到银行补办养老金小本骗老人上车快速拉到新浦甩锅扔给大儿媳。老人发觉上当宁死不从,次子二人只得作罢,将老人拉回白石头弃于楼后货库。7月26日,不抢救宣布死亡,未死透偷偷火化。次子二人剥夺了长子的知情权、遗体处置权,外在的表现诡异反常不合情理。次子二人命令大女儿三女儿不得电话告知长子防止节外生枝前功尽弃,瞒着长子偷偷地以最快的速度火化焚尸灭迹,毁灭了证据。火化后多时,长子才接到二女儿电话得知死亡消息,已经丧失了报警申请法医鉴定的时机(本案尸检不是必须的,未尸检不影响虐待罪的认定)。偷偷火化只是毁灭证据的手段,不能成为立案侦查的绊脚石;正因为偷偷火化令人生疑,才促使长子咬住不放讨要说法。
7月30日长子到龙河派出所以虐待罪报案,龙河派出所先入为主,干脆利落包庇不作为,说“家庭纠纷·火化了不好查·疑罪从无”不受案。长子提交次子二人日常虐待行为的书证、照片、录音证据被拒收,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遭拒绝。龙河派出所不受案又不给“不予立案通知书”,违反了四部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长子据理力争盯住不放,龙河派出所暗地电话通知拆房女人躲起来幕后导演次子纠集人马后,驱车带长子到白石头用执法记录仪录了一分钟次子率众围打长子的视频(设计巧妙的一个局),奚落长子一番甩手而去,再也没有下文了。
8月7日长子向连云港市公安局投诉。9月1日长子向连云港市信访局投诉。9月20日接电话通知到龙河派出所做受理笔录,完全被局限在已做的次子二人不能自圆其说疑点重重的笔录前提下在“疑罪从无”的不立案基调框框内回答提问(目的是证明不立案的正确性),提交次子二人日常虐待行为的书证、照片、录音证据被拒收,回到新浦后打印一份《次子二人日常虐待行为证据》邮寄给龙河派出所。
人没死属自诉案件告诉了才立案,人死了焚尸灭迹又说“家庭纠纷·火化了不好查·疑罪从无”不立案,难道好端端的一个老人就白死了,究竟到哪儿才能讨个说法?这起虐待致死案不需要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为什么龙河派出所对这起人命关天的明确公诉案件不立案侦查?法律规定了虐待致死后焚尸灭迹就可以“疑罪从无”不立案侦查吗(《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赋予侦查机关“疑罪从无”处理权)?朗朗乾坤难道只有武松式复仇之路可走吗?如今太平盛世武松式复仇之路根本行不通啊。陕西汉中张扣扣为母报仇杀人后投案自首,还是被法院一审二审判处死刑。
对于“疑罪从无”,长子专门阅读了一些法学理论书籍,有的理论深奥到无以复加根本不是一个工学硕士能读懂的,但最基本的问题还是回答不了。然后换个方向,从人情世故和基本利益的角度去想,一下子就弄明白了。其实这个事儿很简单,就是拆房女人给了龙河派出所钱,而长子无力支付。次子亲口说过到派出所花了钱,这钱花在刀刃上了,只有犯罪行为败露才有必要向警察贿赂,安分老实的守法良民贿赂警察干什么?范冰冰阴阳合同偷逃税款被崔永元举报,补交8.8亿不用坐牢。假如没有崔永元微博爆料,税务部门会主动查吗?假如长子有崔永元那样的社会影响力,龙河派出所敢不立案侦查吗?
法律是一个完整体系,要惩恶扬善维护社会正义,不能为了犯罪分子的利益,置受害人利益于不顾,让犯罪事实用一句“疑罪从无”就不了了之。证据规则上的可松可紧,就是犯罪分子通过“疑罪从无”脱罪的杀手锏。立案的时候不需要证据充分,也不可能做到证据充分。警察的职责就是发现疑点,找到证据去侦查破案。哪个犯罪分子肯把证据乖乖地交给控告人?控告人有充分证据的话,要警察干什么?!找到证据是很难的,只要警察不作为,控告人没有能力督促警察,结果只有等待被“疑罪从无”。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惊动了高层,警察说水太深不好打捞显然交不了差,要不是打捞出来车载录像没有人能真正还原事实的真相。
9月30日,长子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理由栏赫然写着“无犯罪事实”—— 干脆去掉“疑”字,直截了当冠冕堂皇掷地有声!龙河派出所手中有点权力就随心所欲,把法律当成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一边拒收长子提供的日常虐待行为书证照片录音证据,一边堂而皇之地高喊“无犯罪事实”。长子在《次子二人日常虐待行为证据》里列举的十条证据有书证有照片有录音,一桩桩一件件哪一个不是虐待事实?平时从来不养还要赶出白石头,为什么6月30日突然一反常态扣留老人信誓旦旦养一年?既然养一年,为什么7月16日骗老人上车快速拉到新浦扔给大儿媳?7月26日长女闻讯赶到货库时,老人不能说话尚未死,为什么不抢救直接宣布死亡、未死透偷偷拉去火化?
11月9日长子收到赣榆区公安局“维持原决定”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老人的死因非常清楚,如果没有拆房刨根、赶出家门、强行扣留、逼录口供、骗拉新浦、弃于货库,会那么快以那种方式死去吗?无论是投毒还是饿渴热昏迷的,临命终的过程非常清楚:老人长女闻讯赶到楼后货库时,老人不能说话尚未死。不管是投毒还是饿渴热昏迷的,一贯善于逢场作戏的次子二人就算演戏最起码应该装模作样地喂点水“抢救”一番。拆房女人不但不实施抢救,反而紧逼理发擦身穿寿衣。穿完棉袄棉裤未经医生验证就直接宣布死亡,举步生风脚不点地到村部开《死亡证明》、联系殡仪车、指路、报庙、抄小路送汤。偷偷地以最快速度拉去火化,一个上午活人变成灰,速度之快令人唏嘘不已。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次子二人的虐待罪已经演变为故意杀人罪,尸检查明死亡原因可以按虐待罪+故意杀人罪起诉,未尸检查不清死亡原因〇口供也不影响虐待罪的认定。长子控告的是虐待罪,非故意杀人罪,虐待罪重点关注日常虐待行为的经常进行具有相对连续性。稍具正义感和同情心,就知道该不该立案侦查。龙河派出所玩阴阳把戏,表面上公开报立案未批准,实际上私下不立案报批准。长子始终坚定地认为,猫腻在龙河派出所不想立案侦查,不在赣榆区公安局。下级怎么报,上级就怎么批,只是一个手续而已。如果龙河派出所以虐待罪报立案侦查,赣榆区公安局没有理由不批准。龙河派出所受的案,想立案就立案,不想立案就不立案,无论告到哪里,最终还是龙河派出所说了算。
12月10日长子收到连云港市公安局“维持原决定”的《刑事复核决定书》,终结了公安机关的法律程序。龙河派出所没立案侦查就先入为主说“无犯罪事实”,被两级公安局片面取证“议”了一下、“核”了一下维护了错误的权威。长子跟崔永元一样不能退,崔永元为了国家大家不能退,长子为了个人小家不能退。不能退是怎样一种无奈!不能退是怎样一种苍桑!不能退是怎样一种顽强!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基本人权,妥协和让步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长子重温了电影《秋菊打官司》、《我不是潘金莲》,深感法律的弹性空间相当大,上访不如上网,有理不如有钱。现实比电影更离奇,法律被潜规则,虐待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外人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形式主义片面取证,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查实情,不出实招,不办实事,不求实效,级级空转,回到原点。*书记亲力亲为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四年作了六次批示,才彻底清查整治西安秦岭北麓破坏生态环境的违建别墅。
多次投诉后,龙河派出所又“经调查”说“控告人推测·未亲眼所见·无直接证据”敷衍了事。龙河派出所所据的“调查”,仅调查了次子二人指定的证人,怎能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把自己亲眼目睹的强行扣留美名为次子的次子口中的“接回赡养”,龙河派出所作出这样的调查结论可谓煞费苦心!难道只有尸检报告和次子二人口供才是直接证据,而时间、地点和“局外人”(比长子更具证明力)亲眼目睹不抢救宣布死亡未死透偷偷火化不是直接证据?太露骨了,完全是一个辩护律师的口吻。怪不得只字未提骗拉新浦这步臭棋,实在无法自圆其说!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龙河派出所在这个案子上从开始(拆房治安案件)就有分歧,分当权派、主立派和逍遥派,当权派虽然人数少但拥有决策权,主立派虽然人数多但说了不算,逍遥派一直沉默不说话。长子投诉龙河派出所的对象是当权派,不包括主立派和逍遥派。长子从来就没有以后也不会因为受到龙河派出所当权派的不公正对待而否定整个警察队伍。真正损害警察形象的不是控告人,而是警察内部徇私枉法的腐败分子。龙河派出所当权派拒不纠错的逻辑很明显,以组织名义做出的不立案决定是组织行为,能有错吗?盖了公章即使有错也不需要个人承担责任,板子无论如何也打不到个人身上。
来自农村单亲家庭没有背景的云南大二女生李心草溺亡案,昆明警方没作认真调查就说醉酒自杀草草了事又说意外落水敷衍了事。事发一个月后,李心草妈妈无奈之下发微博公开控诉引起主流媒体关注。人民日报发声:人命不是草芥,小草也有尊严。在万众呼吁之下,昆明警方才“高度重视”决定提级立案侦查。难道只有舆论发酵上了热搜,才开始立案侦查?逝者如斯,这个世界上除了长子谁还会为一个死去的八旬偏瘫丧偶老人鸣不平?长子年过半百手无缚鸡之力无权无钱咬住不放死磕到底又能怎样?没有公权力介入侦查取证,长子单枪匹马想玩转法律难于上青天。试问龙河派出所当权派:没立案侦查怎么定性“无犯罪事实”的?拒收证据怎么确定“无直接证据”的?平时就是这样忽悠弱势群体的吗?还配得上“人民”二字对得起身上的警服吗?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同一屋檐下,差别这么大。海州区浦南镇李某捕捉22只青蛙被刑事拘留,八旬偏瘫丧偶老人张定凯的生命价值竟然比不上22只青蛙,如此司法不公究竟天理何在(同时同地具有可比性)?当今社会最大的不公是司法不公,没有钱权勾结就没有冤错案。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轰动全国的佘祥林、聂树斌一系列冤错案因亡者归来、真凶现身昭雪了,张怡礼二人虐死老人定性错误案亡者不能归来还有机会纠正过来吗?没有亡者归来的纠错更具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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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0-4-7 09:41: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张怡礼二人虐死老人未立案①】三个关键时空点 1、6月30日:整个事件最关键的时空变盘点。平时从来不养还要赶出白石头,为什么突然一反常态强行扣留,请来

【张怡礼二人虐死老人未立案①】三个关键时空点
    1、6月30日:整个事件最关键的时空变盘点。平时从来不养还要赶出白石头,为什么突然一反常态强行扣留,请来数位名人和警察现场见证信誓旦旦一天三顿饭服侍好好养一年?拆房女人“俺不送(回原住处)”那句话透露出扣留的真实目的就是虐死,犯罪动机非常明确。老人不但没有享受到天伦之乐,反而惨遭灭祖之灾。
    2、7月16日:既然养一年,为什么借口到银行补办养老金小本骗老人上车快速拉到新浦甩锅扔给大儿媳?次子二人以实际行动证明了所谓养一年只不过是一个精心编织的圈套而已,现成的楼房有空调、瓦房有电扇不给住,楼后货库形如棺材封闭狭矮堆满货物无水源无窗户无电扇紧邻厕所空调外机根本不是住人之所,尤其在炎热的三伏天,这样的时间空间点位不是虐待是什么?
    3、7月26日(大暑第三日):次子生日,长女闻讯赶到楼后货库时,老人不能说话尚未死,现场地面只有一个倒着的空暖壶。不管是投毒还是饿渴热昏迷的,一贯善于逢场作戏的次子二人就算演戏最起码应该装模作样地喂点水“抢救”一番。拆房女人主观上具有希望老人尽快死亡的故意,所以不但不实施抢救,反而迫不及待紧逼理发擦身穿寿衣。穿完棉袄棉裤未经医生验证就直接宣布死亡,举步生风脚不点地到村部开《死亡证明》、联系殡仪车、指路、报庙、抄小路送汤。老人未死透,就被偷偷地快速拉去火化焚尸灭迹。一个上午活人变成灰,速度之快令人唏嘘不已。只有谋杀才有必要偷偷地以最快速度拉去火化焚尸灭迹毁灭证据。
    【张怡礼二人虐死老人未立案②】四要素
    1、老人:八旬偏瘫丧偶,耳不聋眼不花能吃能喝能睡,生命力十分强大。
    2、时间:大暑第三天,高温闷热。农历的十四,不赶集摆摊卖糕点。
    3、地点:楼后货库,形如棺材封闭狭矮堆满货物,无水源无窗户无电扇,紧邻厕所空调外机。
    4、情节:长女闻讯赶到货库时,老人不能说话尚未死。拆房女人主观上具有希望老人尽快死亡的故意,所以不但不实施抢救,反而迫不及待紧逼理发擦身穿寿衣。穿完棉袄棉裤未经医生验证就直接宣布死亡,举步生风脚不点地到村部开《死亡证明》、联系殡仪车、指路、报庙、抄小路送汤。未死透偷偷拉去火化,一个上午活人变成灰,速度之快令人唏嘘不已。
    【张怡礼二人虐死老人未立案③】五个基本面
    1、犯罪动机明确:老人活下去会戳穿圈套,正式宣布解除父子关系。
    2、虐待方式多样:肉体摧残,精神折磨;积极的作为,消极的不作为。交替穿插进行。
    3、作案时间选定:农历的十四,每逢四、九不赶集摆摊卖糕点。
    4、死亡原因清楚:长期尤其扣留后26天折磨逐渐积累造成的结果,最终是渴死的。不抢救直接宣布死亡。
    5、外在表现诡异:未死透就偷偷地以最快速度拉去火化了,一个上午活人变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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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7 09:42: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张怡礼二人日常虐待事实 (一)3月1日下午,次子因不满遗嘱内容带着自己的次子上门吵闹,老人无奈之下当着次子的面喝下一斤白酒,次子带着自己的次子溜走后老人倒地昏

张怡礼二人日常虐待事实
(一)3月1日下午,次子因不满遗嘱内容带着自己的次子上门吵闹,老人无奈之下当着次子的面喝下一斤白酒,次子带着自己的次子溜走后老人倒地昏迷不醒,躺在地上一个小时后幸被三女儿撞见抱到床上。三女儿飞速找来次子,次子隐瞒真相偷梁换柱谎称脑中风复发,若无其事泰然自若地打电话召来长女,又忽悠村医来“证明”一下。从来不管不问的拆房女人兴高采烈跳出来烧水找黄蒿催促老人两个女儿擦身穿寿衣。长子20点接到三女儿电话,立即骑自行车于24点赶到白石头。之后,老人慢慢睁开眼苏醒过来。幸亏老人没死,道出实情。如果老人死了,除了次子没有人知道真正的死因,当时两个女儿从外表上看不出任何异常没有多想。
(二)5月1日下午,次子二人拆老人老宅,砸碎橱柜等全部家具,抄家拿走了养老金小本和400元存折(照片2)。一位老太亲眼目睹了拆房过程,拆房女人一跃跳上墙,抡起䦆头猛砸猛砸猛砸,哐哐哐,稀里哗啦,老人上前阻止被次子用胳膊夹住脖子拖进大头间屋内锁起来。拆房的唯一原因是老人对外界公布了遗嘱,决定在命终前把老宅交给长子。次子二人的想法很简单,宁可毁掉也不让长子得到。
(三)5月16日晚上,次子二人经派出所指点写了一张自行摆平的撤案申请(不知道具体落款日期哪一天),采用威胁恐吓逼迫手段施加精神压力强行让不识字的老人按手印。拆房女人逼迫老人撤销治安案件得逞,得意洋洋,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离开时顺手把长子亲手采挖的为老人准备度夏泡水喝的已经晒干的一大筐蒲公英倒入粪池。老人知道后非常气愤,后悔心太软,公开发布书面声明谴责次子二人的行为,拄拐杖亲自送一份给次子二人(书证4和录音6)。
(四)6月1日下午,次子强行把正在午休的老人拉出大门外推倒在地,要把锁门老人赶出白石头,爱到哪到哪(照片3和录音8)。老人对次子明确表示,除了到龙河银行补办小本哪儿也不去。
(五)6月12日上午,次子休息日不赶集摆摊卖糕点,再次上门吵闹,要把老人赶出白石头,威胁要亲手杀死前来照料的长子,让老人收尸,自己“大不了坐几年牢”。下午,老人担心惧怕长子被害走投无路,用竹竿挑长腰带挂梁上吊自杀,跌倒在地鼻青眼肿,未果。晚上,老人一瘸一拐摸黑到墓地哭了一夜,凌晨返回住处途中因狗叫不止惊动村民出门查看。长子得悉后,讲述自杀的灵魂无处归宿会影响后代,引导老人正确地对待生死。老人的哥哥嫂子知道了,一同劝说老人彻底打消自杀的念头。老人答应任何情况下不再自杀,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求死也不怕死,顺应天命死得其所。如果老人吊死了,没有人在现场亲眼目睹,谁知道个中原因?长子就算是福尔摩斯,也推测不出老人被次子那句话刺激崩溃的。次子不可能乖乖地如实供出,这种精神虐待的杀伤力太大了。
(六)6月30日,整个事件最关键的时空变盘点。下午,老人找次子最后通牒解除父子关系暨第六次索要养老金小本,理论一番后三次起身要返回原住处,被次子二人强行扣留,中了圈套。次子二人请来数位名人和警察现场见证,一反常态信誓旦旦一天三顿饭服侍好好养一年(同时见证了老人除了偏瘫没添任何疾病,照片7)。拆房女人在老人老伴出殡当晚命令次子赶走长子,之后一直不断地努力赶走长子,但赶走长子谁照料老人?只有信誓旦旦养一年才可能达到赶走长子摆布老人之目的。兴师动众请来数位名人和警察现场见证的目的是提高养一年的可信度,麻痹老人信以为真顺从接受。拆房女人“俺不送(回原住处)”那句话透露出扣留的真实目的就是虐死(录音9),犯罪动机非常明确。拆房女人锁了老人原住处的大门,切断长子的后路。长子又饥又热无处栖身蹲在大门外被蚊子咬了一夜。次日上午,长子向次子索要书面的《赡养协议》并要求再见老人一面,被次子赶出白石头,不得再回白石头。从此,长子再也没捞到见老人一面,没捞到见老人遗体,没捞到摸一下老人骨灰盒。
(七)7月1—15日,次子二人限制老人行动自由吃住在楼后货库禁止外出隔离亲情,多次逼录口供改遗嘱(企图用后面的推翻前面的),未得逞(照片8)。次子二人穷尽了各种手段逼出的这么一点口供录音就是虐待(刑讯逼供)的直接证据,“有录音”的这条短信具有相同的证明力。老人鉴于拆房立案又撤案之教训拒不改遗嘱,守住了底线,保持了晚节,捍卫了张家尊严。
(八)7月16日,农历初四,次子二人最臭的一步棋,以实际行动证明了所谓养一年只不过是一个精心编织的圈套而已,达不到预期目的就恼羞成怒不想养了,借口到银行补办养老金小本骗老人上车快速拉到新浦甩锅扔给大儿媳,掩耳盗铃自己打脸啪啪响(照片9)。老人发觉上当宁死不从,强行下车往树上撞。拆房女人发挑衅短信给长子,未获理睬。次子二人黔驴技穷,只得将老人拉回白石头弃于楼后货库。长子用手机定位软件确定次子二人的面包车9点30分到达新浦郁州公园北门人民路上停下来,一个小时后原路返回赣榆。次子二人不想养就放归原住处给条活路,攥在手里不给活路惨无人道。现成的楼房有空调、瓦房有电扇不给住,楼后货库形如棺材封闭狭矮堆满货物无水源无窗户无电扇紧邻厕所空调外机根本不是住人之所,尤其在炎热的三伏天,这样的时间空间点位不是虐待是什么?
(九)7月20日,拆房女人绞尽脑汁筹划着如何尽快虐死又免遭刑罚,丧心病狂杀气腾腾地发短信,一边污蔑老人奇型怪物猪狗不如一边骂长子,一天发了36条短信(晚上密集,照片10),除了骂人还是骂人,骂人言语不堪入目。尽管骂长子的短信不能直接证明骂了老人,但通过短信内容完全可以想象,老人在多么恶劣的气氛中煎熬着。深夜,长子不堪其扰截屏短信发到百度贴吧、新浪微博,之后拆房女人就不再发了。要不是截屏晒到网上,拆房女人还有个完吗?
(十)7月26日(大暑第三日)辰时,突然宣布死亡于楼后货库(排除猝死和自杀,不完全排除投毒)。扣留26天虐死一个能吃能喝能睡的老人,速度太快了。如果老人住在原处,绝不会那么快地死去。长女闻讯赶到楼后货库时,老人不能说话尚未死(录音10),现场地面只有一个倒着的空暖壶。不管是投毒还是饿渴热昏迷的,一贯善于逢场作戏的次子二人就算演戏最起码应该装模作样地喂点水“抢救”一番。拆房女人主观上具有希望老人尽快死亡的故意,不但不实施抢救,反而迫不及待紧逼理发擦身穿寿衣。穿完棉袄棉裤未经医生验证就直接宣布死亡,举步生风脚不点地到村部开《死亡证明》、联系殡仪车、指路、报庙、抄小路送汤(录音11)。次子二人用什么标准判定死亡的?到底是投毒还是饿渴热昏迷的?这次怎么不对两个女儿谎称脑中风复发了?怎么不再忽悠村医来“证明”一下了?次子二人本意让长女亲眼见证临命终“正常死亡”老死的,结果却见证了故意不抢救。故意不抢救气若游丝命悬一线奄奄一息的老人正常吗?故意不抢救就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农村老人断饭了坚持七八天不稀奇,有那么快的正常死亡吗?寿终正寝的都有回光返照,老人何时返照的?心中无鬼,送汤为什么抄小路瞒着群众?
老人被置于担架抬出货库装车拉去火化之际尚未死透,只是由于长时未吃未喝缺乏能量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心跳极微弱,呼吸似无,大脑仍在思维期盼着再见长子一面,就像3月1日喝了一斤白酒长时昏迷不醒一样。彼时彼刻,一位细心的老太亲眼看到老人手指动了一下,向次子示意老人未死透。次子犹豫一下,拆房女人迫不及待再三催促。拆房女人心里最清楚,老人活下去会戳穿圈套正式宣布解除父子关系,所以必须果断处理掉,一刻也不能拖。拆房女人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虐死老人,老人再也没有机会宣布解除父子关系了。拆房女人眼睛一瞪,次子心领神会命令大女儿三女儿封锁消息不得电话告知长子防止前功尽弃节外生枝,偷偷地以最快的速度火化焚尸灭迹,毁灭了重要证据(胃空无物细胞脱水),自以为这样就一了百了。老人没死透,就被偷偷火化了。一个上午活人变成灰,速度之快令人唏嘘不已。火化回来后多时,被蒙在鼓里剥夺了探视权的当庄二女儿才从邻居口中得到死讯,立即电话通知长子,但已经丧失了报警申请法医鉴定的时机(本案尸检不是必须的,未尸检不影响虐待罪的认定)。次子二人剥夺了长子的知情权、遗体处置权,外在的表现诡异反常不合情理。天热既不是死亡的根本原因也不是偷偷火化的充分理由,只有谋杀才有必要偷偷地快速火化焚尸灭迹。
为什么没死在十三、十五,难道仅仅是巧合?老人死在农历十四是次子二人精心预谋筹划选定的,因为每逢四、九休息不赶集摆摊卖糕点。单凭这点,明眼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谋杀。这一天作案时间充裕,平常日子次子天刚亮就匆忙开车赶集走了,整个上午不在家下午才回来,老人死了次子二人也不会及时知道。老人老伴明明死在初三,次子二人为了不影响赶集摆摊卖糕点赚钱故意定在初四上周坟,老人三女儿娶儿媳妇还必须按照拆房女人的旨意定在农历十四以免影响赶集摆摊卖糕点赚钱,这就是作案时间的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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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扎子
 楼主| 发表于 2020-4-18 09:05: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张怡礼二人虐死老人的录音证据目录,共十一份,时间总长77分51秒。 录音1(5分38秒):2018年1月1日,老人口述遗嘱,将老宅留给长子。 录音2(4分3

张怡礼二人虐死老人的录音证据目录,共十一份,时间总长77分51秒。
录音1(5分38秒):2018年1月1日,老人口述遗嘱,将老宅留给长子。
录音2(4分39秒):4月5日,老人口述遗嘱,分割四间瓦房给两个儿子。
录音3(5分26秒):4月8日,老人口述交待钱的收支情况。死后丧事仪式规模费用的口述遗嘱。
录音4(8分22秒):5月5日,拆房女人找上门大吵大骂,骂老人“混账东西”、“瞎狗眼”、“吃屎了”。老人口述遗嘱死后丧事仪式由大女儿三女子操办,拆房女人靠边站越远越好。
录音5(7分20秒):5月12日,现场录音。老人回答警察问话,说次子“没养我”。老人的诉求非常简单,恢复已拆老宅并归还养老金小本。
录音6(6分55秒):5月17日,老人后悔心太软,发布口头声明谴责次子二人威胁恐吓逼迫按手印的卑鄙行径。次子对老人说:“谁也不怪,就怪你”。
录音7(4分32秒):拆房女人骂老人“不称有下辈”、“缺德”、“瞎狗眼”、“太混账”、“不要脸”。
录音8(5分21秒):老人口述被次子拉出门外推倒在地。拆房女人骂老人“瞎狗眼”、“太不照调”、“活了八九十连个人都不到”。
录音9(9分33秒):6月12日,老人口述上吊自杀未死成。6月16日,老人口述《解除父子关系公告》。6月30日,现场录音。老人第六次找次子索要养老金小本,理论一番后三次起身要返回原住处,被次子二人强行扣留。拆房女人“俺不送(回原住处)”那句话透露出扣留的真实目的就是虐死,犯罪动机非常明确。
录音10(13分9秒):8月7日,“局外人”(比长子更具证明力)亲眼目睹老人临命终的过程,不抢救直接宣布死亡。长女闻讯赶到货库时,老人不能说话尚未死。拆房女人主观上具有希望老人尽快死亡的故意,不但不实施抢救,反而迫不及待紧逼理发擦身穿寿衣。
录音11(6分56秒):8月底,知情村民,抄小路送汤,偷偷拉去火化。楼后货库的恶劣环境说明,紧邻厕所空调外机。死因推断,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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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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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地毯
    发表于 2020-4-18 19:30:09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养儿有什么用

    养儿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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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09:43: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虐待罪的立案标准 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立案标准是具有虐待行为且情节恶劣。虐待行为具有经常性、持续

    虐待罪的立案标准
    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立案标准是具有虐待行为且情节恶劣。虐待行为具有经常性、持续性、多样性、随意性和隐蔽性,偶尔的打骂、赶出家门不算虐待行为。虐待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外人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两高两部指导性文件《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明确了“情节恶劣”的四种情形:1/4虐待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属于情节恶劣;4/4对老年人、残疾人实施较为严重的虐待行为,属于情节恶劣。是否“较为严重”,要从虐待行为的持续时间、次数、手段、后果四个方面认定。
    虐待行为分为两类:一是肉体摧残,二是精神折磨。虐待行为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咒骂、侮辱人格、限制自由、赶出家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不给治病、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分开看,每一次虐待行为均达不到犯罪的程度,都不具备独立的意义。但综合看,持续实施的数个虐待行为构成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完整的犯罪行为,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情节恶劣的程度。
    虐待罪的立案标准并不是说,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能立案;相反,案都不立,怎么可能会有证据?除非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老人的死亡确属正常死亡,否则,只要有犯罪嫌疑存在需要通过侦查手段搞清事实真相的,就应该立案。刑法在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之外专门设立虐待罪的本意就是对弱者的保护与救济。立案只是一个过渡性程序,仅仅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并非真相之路的终点。这是一桩典型的有预谋有步骤有退路的虐待+故意杀人案。如果说次子二人第一阶段的驱赶拆房逼上吊尚未达到立案标准,那么第二阶段的升级加码致死亡串联叠加起来必然达到了立案标准。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基本人权,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次子二人歪曲事实,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拒不认罪,从未主动直接或间接提出和解,决意玩到底,威胁恐吓要搞长子的孩子,充分展示了狂妄本性,性质十分恶劣,如果继续逍遥法外,必将更加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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