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楼主: 老牛L

[已回复] 新沂房管局,你们的执法是不是太任性?!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15 00: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房产证上要是有,就不应该拆了

房产证上要是有,就不应该拆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7 11:5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6-15 05:45:16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6-9-28 13:3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9-6-15 09:00:0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金邸世家土地证上有院子规划图,图上标注的就不该拆,不能乱拆,只能拆除违建部分

    金邸世家土地证上有院子规划图,图上标注的就不该拆,不能乱拆,只能拆除违建部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15 09:14:44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这个小区院子部分是有土地使用证的,意味着购房人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的权力!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拥有对该小区土地分摊部分的使用权,是合法权力当然不容侵犯。

    这个小区院子部分是有土地使用证的,意味着购房人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的权力!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拥有对该小区土地分摊部分的使用权,是合法权力当然不容侵犯。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15 09:40:2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关注

    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31 06:57
  • 签到天数: 57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9-6-15 09:47:1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i=s] 本帖最后由 以事论事 于 2019-6-15 10:10 编辑 [/i] 房产局要认真反思,举一反三,要真正了解实际情况,拿出方案,解决问题,不能

    本帖最后由 以事论事 于 2019-6-15 10:10 编辑

    房产局要认真反思,举一反三,要真正了解实际情况,拿出方案,解决问题,不能把问题推给**,要有敢担当,把老百姓事当自己事做,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总结以往不足,做真事、做成事、真干事!端正思想认识,有序进行,部署细致,给市民营造好环境,好氛围!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26 09:3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6-15 09:51:3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i=s] 本帖最后由 以事论事 于 2019-6-15 10:52 编辑 [/i] [quote][color=#999999]以事论事 发表于 2019-

    本帖最后由 以事论事 于 2019-6-15 10:52 编辑
    以事论事 发表于 2019-6-15 09:47
    房产局要认真反思,举一反三,要真正了解实际情况,拿出方案,解决问题,不能把问题推给**,要有敢担当, ...

    点评的的内容好,哈哈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15 09: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关注

    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15 10:19:5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小区里私自扩院的,把铁栅栏拆了,种上小树,围起来别人进不去,还是他家小院,在违扩院内的凉亭,鱼池都纹丝不动,这拆的什么违建呢?过来象征性的拆两下,拍个视频发个新

    小区里私自扩院的,把铁栅栏拆了,种上小树,围起来别人进不去,还是他家小院,在违扩院内的凉亭,鱼池都纹丝不动,这拆的什么违建呢?过来象征性的拆两下,拍个视频发个新沂新闻就算是有成绩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15 10:22:0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小区里私自盖房的都有,都反映快10年了,为什么就拆不掉呢?

    小区里私自盖房的都有,都反映快10年了,为什么就拆不掉呢?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9 16:49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9-6-15 10:49:13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就看房产证上有没有小院的面积,有就合法!如果没有那就是业主和开发商自己协议的,购房合同如果没有这条,露头的,估计是拆一定了!

    就看房产证上有没有小院的面积,有就合法!如果没有那就是业主和开发商自己协议的,购房合同如果没有这条,露头的,估计是拆一定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9 16:49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9-6-15 10:51:5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口头谈定的,公家不认

    口头谈定的,公家不认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6-15 11:27:0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房管局拆除违建,本来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可是应当掌握好执法的边界,该拆的坚决拆,不该拆的坚决不碰,拿不准的搞清楚再办。可是他们给我们的感觉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置百

    房管局拆除违建,本来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可是应当掌握好执法的边界,该拆的坚决拆,不该拆的坚决不碰,拿不准的搞清楚再办。可是他们给我们的感觉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置百姓的权益于不顾,想拆哪里就拆哪里,这样下去与黑社会何异?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15 12: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网友“老牛L”;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目前,由我房产服务中心牵头,市城管、市土地规划、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

    网友“老牛L”;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目前,由我房产服务中心牵头,市城管、市土地规划、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我市小区内存量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有序地实施拆除工作。
          2、《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并未对违章建设作相关规定。而《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5日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6-15 13: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0232767&ptid=21625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网友“老牛L”;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目前,由我房产服务中心牵头,市城管 ...

    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
        谢谢你们在百忙之中给我们的答复。然而,你们答复的内容完全象是在例行公事,大而化之地搬来两条法律条款。我们认为:你甚至都没有搞清我们反映的问题,所以,你们的答复连一点针对性都没有,一点儿都没有解决我们的困惑。
        我们认为,导致“违建”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居民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私自搭建、改建、扩建的;有的是开发商在建设中出于种种原因改变原规划设计的;有的是因为历史上相关行政审批工作不规范甚至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而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第一种情况,我们坚决支持拆除;第二种情况,则应区分具体原因,如果是合理的改变,应要求开发商及时申请调整规划设计,如果不合理,应及时发现并制止。至少应该在你们对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并颁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要求其整改到位,而不是让他们把“违建”卖到老百姓手中十年后,你才告诉我们这是“违建”,应该拆除。对于第三种情况,就更复杂了,我认为首先要做的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然后该问责的要问责,然后在不侵害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
        而你们的作法呢?是不加分析,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把板子打在老百姓的屁股上,所有损失都由老百姓承担,你们想过群众的感受吗?老百姓买一套房屋不容易,几辈子的钱都砸在里面,真的经不起你们这样折腾,请你们手下留情,好吗?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4-16 17:19 , Processed in 0.062821 second(s), 11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