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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qiesuiyuan_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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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和谐拆迁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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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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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8 15:41: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拆迁价格等都还没有正式出公示就开始让各小组长收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本就不符合逻辑.都不符合法律程序.隶属于非法手段.大家不要急于上交、否则被相关部门牵着鼻子走

    拆迁价格等都还没有正式出公示就开始让各小组长收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本就不符合逻辑.都不符合法律程序.隶属于非法手段.大家不要急于上交、否则被相关部门牵着鼻子走、任由人家摆布、大家记住一句话:拆迁是让相关部门的人来找您谈话、而不是您主动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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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8 15:42: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大家不要再交集体土地使用证了、否则后悔莫及!待价格等公示合理征得我们同意后再交也不迟!

    大家不要再交集体土地使用证了、否则后悔莫及!待价格等公示合理征得我们同意后再交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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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8 15:45: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为了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等待拆迁价格等方面合法合理后我们再交集体土地使用证也不迟.千万不要急于上交.先收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因为拆迁

    为了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等待拆迁价格等方面合法合理后我们再交集体土地使用证也不迟.千万不要急于上交.先收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因为拆迁等价格都还上未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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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8 15:54: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和谐拆迁必须在政府官方网站作出书面公示并且注明公示时间和期限.确定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公道.征得老百姓同意后方可实施拆迁!在规定公示

    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和谐拆迁必须在**官方网站作出书面公示并且注明公示时间和期限.确定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公道.征得老百姓同意后方可实施拆迁!在规定公示期间不合理的老百姓可以上找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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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8-8 16:18:0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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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8-9 09:36:3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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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9 17:20: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山高皇帝远.现在的天和过去的天不一样了.完全变了.究竟是天变了?还是人变了呢?去年仲庄的拆迁和今年的拆迁完全两样了.还是去年国家政府实施单项拆迁补偿政策.而今年

    山高皇帝远.现在的天和过去的天不一样了.完全变了.究竟是天变了?还是人变了呢?去年仲庄的拆迁和今年的拆迁完全两样了.还是去年国家**实施单项拆迁补偿政策.而今年1月30日国家相关部门正式实施双项补偿政策:现有房屋面积补偿+宅基地使用面积补偿=双项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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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9 17:23: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相关部门拆迁补偿请按照国土资源部2018年最新文件规定:按照现有面积的1比1房屋面积+宅基地使用面积补偿!双项补偿政策!

    相关部门拆迁补偿请按照国土资源部2018年最新文件规定:按照现有面积的1比1房屋面积+宅基地使用面积补偿!双项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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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8-9 17:27:3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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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2 17:33: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我们老百姓坚决要求拆迁相关部门按照2018年7月4日下午四点第一次公示合法面积补偿.否则坚决不同意.不会去签字.既然第一次已经公示合法面积了.相关部门为何还要缩

    我们老百姓坚决要求拆迁相关部门按照2018年7月4日下午四点第一次公示合法面积补偿.否则坚决不同意.不会去签字.既然第一次已经公示合法面积了.相关部门为何还要缩小房屋面积?缩小房屋面积只证明一点.那就是从中谋取私利作为己有.这样不合法.不合理的拆迁我们坚决不同意!强烈要求呼吁按照第一次公示的合法面积来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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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8-12 17:56:59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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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8-13 00:16:43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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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8-13 05:13:0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我们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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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119
    发表于 2018-8-13 05:45: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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