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803453|回复: 8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还14岁死者一个公道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3:05:44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2017年3月24日,江苏省 新沂市北京路与钟吾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由于肇事者骑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导致一14岁女孩遭遇车祸不治身亡。此肇事者就是新沂市劳动局职工张某某。      事故发生以后至今已有4天,肇事方现在对此事不闻不问,致使可怜的孩子还躺在医院冰冷的太平间,家人精神上备受煎熬。希望社会各界共同谴责这种失去人性的行为,还死者一个公道!请热心人士动动手指转发一下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来自 2楼
发表于 2017-3-28 09:37: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花季生命的失去让人痛惜。肇事者也已经被刑拘。他也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家里的顶梁柱,靠着一份工资生活,养家。他也有孩子正上初一。大家都不愿意出这样的事情,但是事

花季生命的失去让人痛惜。肇事者也已经被刑拘。他也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家里的顶梁柱,靠着一份工资生活,养家。他也有孩子正上初一。大家都不愿意出这样的事情,但是事情毕竟也发生了。他虽然人在看守所,但是也委托人和死者家属商谈了,并非所说的不闻不问。他也没有逃避,只是现在人在看守所,家里只有妻子带着幼年的孩子。希望在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此事刑事部分的情况下,双方能商谈出一个都能接受的民事结果。逝者长已矣,生者还要继续生存。愿死者安息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4 19:26
  • 签到天数: 166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7-3-27 23:16:3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告他去。

    告他去。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3:23:13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请看到的热心人帮忙转发下,谢谢!

    请看到的热心人帮忙转发下,谢谢!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17 11:2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地毯
    发表于 2017-3-27 23:23:36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走法律程序吧

    走法律程序吧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3:26:56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2017年3月24日,江苏省 新沂市北京路与钟吾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由于肇事者骑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导致一14岁女孩遭遇车祸不治身亡。此肇事者就是

    2017年3月24日,江苏省 新沂市北京路与钟吾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由于肇事者骑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导致一14岁女孩遭遇车祸不治身亡。此肇事者就是新沂市劳动局职工张某某。      事故发生以后至今已有4天,肇事方现在对此事不闻不问,致使可怜的孩子还躺在医院冰冷的太平间,家人精神上备受煎熬。希望社会各界共同谴责这种失去人性的行为,还死者一个公道!请热心人士动动手指转发一下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0-20 18:23
  •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地下室
    发表于 2017-3-27 23:43:54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张某某犯下如此大过,何必隐瞒姓名。

    张某某犯下如此大过,何必隐瞒姓名。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11-17 21:36
  • 签到天数: 149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7-3-28 00:02: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注

    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2-27 04:59
  • 签到天数: 220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9
    发表于 2017-3-28 01:40:00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注

    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7-3-28 02:01:0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关注,网帖真实性为几何?

    关注,网帖真实性为几何?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 06:18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11
    发表于 2017-3-28 05:09:0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警察没有介入吗?

    警察没有介入吗?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7 20:17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12
    发表于 2017-3-28 05:32:3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7 20:17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13
    发表于 2017-3-28 05:32:44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10 19:09
  • 签到天数: 169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4
    发表于 2017-3-28 05:36:1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关注。

    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7-22 12:57
  • 签到天数: 4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15
    发表于 2017-3-28 05:56:1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为花季女孩祈祷:一路走好。 愿家人节哀顺变。 希望还死者一个公道。

    为花季女孩祈祷:一路走好。
    愿家人节哀顺变。
    希望还死者一个公道。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5 12:08
  • 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6
    发表于 2017-3-28 06:34:34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2-22 19:32 , Processed in 0.063183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