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全市交通管理实际,经报请上级批准,现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机动队警务辅助人员22名(含文员2名,仅限男性)。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仅限男性) 1、机动队员20名,要求:具有准驾车型为摩托车及小型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负责大型安保、重要警卫、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任务(退伍军人优先)。 2、文员1名,要求: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服务意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报名时可携带有关作品)。 3、摄像1名,要求:具备拍摄经验,负责策划、拍摄、剪辑交通安全宣传视频(报名时可携带有关作品)。 二、报名条件 1、年龄:20周岁—45周岁,(1996年2月1日—1971年2月1日之间出生) 2、文化程度: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不色盲;身高1.75米以上;裸视1.0以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政治可靠、遵纪守法、无前科劣迹。 5、具有新沂市常住户口,并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7、现有的交警警辅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公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0日前,到市交警大队综合科报名(开发区上海路1号)。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退役证明、毕业证或学历证书、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或两寸免冠照片四张。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要经过目测和资格审查,对身高、体重、或身体条件明显不符合要求,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存在缺陷的,不予报考。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由审核人签字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聘用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统一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 4、录用。 经考试及格的人员应接受2个月的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予以录用。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5、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执行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绩效考核工资6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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