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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告知职工社保缴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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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5-1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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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6-2-16 10: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单位需告知职工社保缴费明细
      
    稿件来源: 山东工人报 发布时间:2016-02-16 09:04:44


      小华于2014年4月起在某公司工作,月工资为6000元,单位也按6000元在小华的工资条中记载了个人需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2014年12月,小华在进行社保查询后发现,单位仅仅按3022元的社保缴费基数为其进行社保缴纳。小华马上找到单位人力资源部要求核对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明细,但单位却拒不提供。

      评析:其实,小华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并要求处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权处理用人单位拒不告知社保缴费情况,主要依据有:

      1、《社会保险法》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的规定处理。(张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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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3-25 23: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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