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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难道没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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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15 21:25: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b]我们这些被骗的购房户已经等待3年啦,处理刘文忠案子的有关人员总是说等等,等刘借来钱就有办法了,已经等2年,何时是个了?难道**对于这样的案子就没有办法?对于这样的诈骗犯让他逍遥法外?被骗的购房户都是看到有售房许可证才买刘文忠房子的,房产局难道没有管理责任?难道房产局滥发售房许可证就不承担责任?**设这样的部门到底是起到什么作用?难道是帮助刘文忠诈骗?可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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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14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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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4-3-16 07:37:49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

    必须追究房产局的责任!

    必须追究房产局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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