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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眼瞪小眼版主,对于你施加给我的“警告”处分我表示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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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15: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我看楼主太小家子气了,并且是言而无信。
    查字典可以知道警告的本意是告诫,使警觉 前蜀 杜光庭 《司徒青城山醮词》:“恐臣过咎所招,仙岳降异常之兆;灾蒙所袭,神峯垂警告之祥。” 宋 叶适 《与交代启》:“智者之后,利而易循;拙者之初,钝而难习。或可施於警告,愿勿弃於疏庸。” 周而复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三:“‘小声点’。他生怕让人听去,警告地说:‘隔墙有耳。’”结合版主的跟帖看,警告实为对版友的爱护之举。
    “只要号没被封,论坛网友不讨厌我,我将会一直这样继续下去”为什么又要离开呢?
    我在2007年7月初出注册的时候,论坛的规则就是如此,哪有什么风向上变化呢?这期间也离开过,主要是为了生计,与论坛风向没有任何关系。当然论坛的问题是有的,一些骂人的帖子不被处理,投诉无人问津,也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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