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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收和不收回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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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12: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楼主是个热心新沂教育的人,向楼主致敬!

大部分同意楼主的观点,不过其中有几个需要商榷的:
1、对一中的招聘进行限制,这好像没有依据的,不合法规,不妥;
2、一中收回还是不收回,不是人大说了算了,而是**和一中老板的事情,人大代表可以督促**和教育局解决关于一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因为这已经关系到新沂的教育事业和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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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12-24 09: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为什么在改革的道路上我们会走很多的弯路,要付出很多无谓的代价?有很多原因是没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去处理问题、解决问题,所以我们纠正错误的成本就很高了。

         人为干涉过多、过频、过深,都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一个英明的领导可以做很多好事,但是一旦这位英明的领导做了一件不好的事情,那代价也会更大。所以我们不要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一位领导人身上,所以我们需要的健全的法制环境,而不是人治环境。

        教师实行的是聘任制,那么教师就有流动的权利和自由,一中和教师都有自己的权利互相选择,新沂没有相关的限制法规,也没必要出台相关的规定。这种聘任制可以促进学校重视骨干老师。至于互相选择的后果如何,自己的选择自己承担。要相信,很多骨干老师的流动不全是因为待遇问题,不是因为一中待遇高就会选择一中。还可以这样说,进了一中的不一定全是骨干教师。

         既然一中是**签合同和一中老板交易的,那如果那次交易我们找不出来违反法律犯规的地方,里面也没有暗箱操作的证据,那我们还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一中的问题,否则一中老板也会利用法律来解决自己遭遇的问题的,与其这样,不如用法律与狼共舞,而不是让狼用法律对付新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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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12-29 14: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希望新书记能把一中的问题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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