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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没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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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7-12-14 10:06: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 :@ :@ :昨天晚上六点十五左右,本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在建业路从西向东行驶,(晚上朋友请客,音乐厨房,呵呵)经公园路时本来想走南面的车道,但是由于摆摊设点的太多,一时没拐过来,就进入了北面的车道,(城建下班了,你说一条建业路从西向东三种车道真叫人不知道怎么走好了,也不能怨**,本来建业路就不宽敞,现在已经不错了)我是没意见了,道路的事,慢慢建设吧。
    走着走着,来到红绿灯了,一个交警走过来了,天都黑了,不容易,我们交警为了我们城市的交通的确很辛苦,(城建应当学习)想着想着,向我招手了:“你怎么走这边了?逆向行驶!”晕,搞了半天来查我的啊!这个。。这个。。。我吞吞吐吐说不出来什么话,我生性胆小,就怕人家找事,不过对警察我还是有点好感的,“对不起,对不起。。。我走错了”,“走错了?罚款,50!”哦,就是,违章了,就得罚款,我心里知道啊,可是这钱是自己赚得啊,舍不得啊,我马上陪着笑脸:“你看这个我没注意,能不能照顾一下。”因为我看见旁边已经扣了好几辆电动自行车了,也有人推走了,这时旁边一个好心人偷偷跟我说:“找个熟人,说声就能走,你看刚才那个就是!”我明白,本来就不是大不了得事,这时候找人太晚了,干脆交罚款吧,我心里想着,违章就交罚款,天经地义,谁让我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认罚,我没意见,伸手一摸口袋,晕,刚才换衣服的时候钱放家了,这可怎么办?我连忙又向警察解释啊,可不管怎么说,人家不相信啊,急死我了,打电话给我一个朋友:“抓紧带50元来。。。。。这么一番解释,”,“好,一会就来。”朋友已经在音乐厨房了,很近的,这好了,一会就行,不对,我的车子怎么往汽车上搬啊?“你不交罚款,车子暂扣。”警察和我说道,这是往哪扣的啊,明天怎么上班了啊?我心里急啊!“别说了,明天到队里处理,现在下班了。”警察给我撂下一句话,坐车走了,等我朋友来到,什么也看不见了,这时车来车往,大路上到处都是逆向的车和人。我没意见,没钱交就要扣车!!!
    没办法,第二天向单位请了假,早早来到交警队,告知,九点才来上班,(你说九点才上班,小孩七点半就要求到校)算了,顾不了这么多了,没意见,等吧!终于等来了,交了罚款,拿着放车单,来到停车场,(交警中队西面的联社修理厂),哈,看到了,我那可爱电动自行车,“干什么的?”一个男人朝我喊着,“我领车”,我怯怯的说了声,“先登记”,哦,管理真严,这个男人把我单子拿过去,“二十五”,那个男人嘴里蹦出三个字,“什么什么二十五?”我纳闷,“二十五元钱,拖车费二十,看车费五快”,怎么要这么多啊,早知道昨晚身上带点钱多好,麻烦,“那麻烦你给开张发票吧”,(我在单位是会计,回去和领导商量商量应该能报销,嘿嘿),“没有发票”,“怎么该没发票啊?你只要收费就应该有发票啊?”(作为会计我知道这个制度),“我只管收钱放车,不管什么发票,就是没有”男人说着就要离开,“那我车怎么办啊?”,“不交钱不放车,很简单的事嘛”,说着这个男人就走了,哎哟,这是什么道理啊,我交费给收据,天经地义啊,“那麻烦你给开个收据”,我想收据领导签字应该也可以报销,“没有”一句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话,我明明看见桌子有一本收据,男人已经走有十米开外了,这时单位电话来了,找我有事,没办法,交吧,钱交过以后,车子推出来了,男人把钱放进抽屉里的瞬间,我看见一抽屉都是零钱和放车单,不要有意见,我对自己说,可是现在想想,为什么就没发票呢?
    回来后和同事们聊了聊此事,经过同事的讲解,我明白了几点事情,明白过来以后,我感觉我的意见太大了!
    一、        交警们为什么在临下班的时候查车?连找人送钱的机会都不给?
    答:快下班的时候查车,让你来不及找到熟人,然后扣车,为下一步留下伏笔!                                            
    二、        为什么不告知拖车要收费,早知道我自己给送去,也花不到20呀!
    答:告诉你的话,都自己送,拖车费怎么收了?!
    三、        拖车费为什么不给发票?
    答:给发票?报税!(这个答案,我自己都知道)
    四、        修理厂怎么成了停车场?
    答:多种经营,可以理解。
    五、        收费依据?据我所知,拖车费用应计入行政执法费用,不应让违章人出!
    (今天刚在网上看到的,没细看)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法规中“拖车费”的概念没有被提及。
    答:什么都有依据了,还怎么拿奖金?
    综上所述,我感觉为了二十元我也不值得打官司,不过说出来,我感觉好多了,网友们,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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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21:14: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自己顶~~大家接着讨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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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发表于 2007-12-26 23:08: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27楼 的帖子

    这个方法是不是有点毒啊。
    我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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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发表于 2007-12-26 23:01: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原帖由 008 于 2007-12-14 10:35 发表
    说了也白说,公安搞钱的法子多的去了,谁能怎么着。连刚上一年级的小孩子都要为他们创收掏钱办身份证,别说你一个大人了。啥也别说,争取咱们的孩子以后也当警察吧0516k9A2




    俺也让俺孩子以后当警察,那俺就是警察的爹了       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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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发表于 2007-12-17 12:18: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在中国,小老百姓活得真的不容易呀!难怪,中国特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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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发表于 2007-12-17 08:10: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哈哈,笨笨笨!告诉你个途径怎么治这些黑心狼,到12315投诉或者打电话到省交通台,保险他们还得给你道歉了。真的我就试过了,不仅不敢收我钱还给我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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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发表于 2007-12-16 23:53: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同意,这不是要过年了吗?不抓紧搞点钱,过节费从哪来啊?年底奖金也该发了,创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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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发表于 2007-12-16 23:04: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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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7-10-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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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发表于 2007-12-15 19:37: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羡慕这些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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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发表于 2007-12-15 10:06: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这些雷子``````没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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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发表于 2007-12-15 10:03: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那些女交警真是舒服啊,开着电瓶车转悠一圈,相机一照,单字一开,车窗一夹,你就得去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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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07-12-15 09:53: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建议交警多以民为本,以服务老百姓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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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5-22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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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发表于 2007-12-15 09:50: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建议此贴能发给我们的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刘丽涛局长看看,看看我们的公安队伍是如何执法的,难道说执法就是为了罚款吗,这就是所谓的人性执法吗.法就可以让这些人胡作非为吗,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确实感到气愤.我们赚的钱也不容易,我们违反规则我们也只可受到应有的处罚,可这叫什么,强行收费...............
    换作我,找几个弟兄站在那,谁动我的车子叫他脸上挂彩: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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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发表于 2007-12-14 18:10: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哎,小老百姓哪有人家公安大爷嘴大啊?他要多少你就得给多少,强制拖车,还得给拖车费,今天我也遇上了,不交钱就不放车,难道他们就没人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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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07-12-14 17:4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第二章 现场处理程序


    第一节 现场处罚
       第七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应当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兼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由交通警察当场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第八条 对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以罚款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 一 ) 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 二 ) 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 三 ) 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 四 )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 五 ) 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 一式三联 ) 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存档。
       第九条 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制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 一 ) 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 二 ) 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 三 ) 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 四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 五 ) 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制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 一式二联 ) 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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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07-12-14 17:34: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应该举报到江苏省纪委监察厅或江苏省公安厅纪委去,看看他们还敢吧,小样,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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