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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文心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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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消息:盐务局、物价局、工商局已经在行动,查处不法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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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昨天 21:45
  • 签到天数: 78 天

    [LV.6]常住居民II

    76
    发表于 2013-11-18 22:14: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什么叫专卖?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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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0-30 14:01
  • 签到天数: 14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7
    发表于 2013-11-19 06:29: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管盐的本来就是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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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发表于 2013-11-19 07:27:0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宁夏银川市
    不是假盐,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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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发表于 2013-11-19 08:29: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上访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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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发表于 2013-11-19 08:45: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盐业局都不敢出来回复了,难道市**也不敢出来给我们一个老百姓一个说法吗,给我家一个说法,各位网友顶起来,让市**的领导能看见,给我家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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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发表于 2013-11-19 08:56: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我每次办事路过杨集就买几包。他能咬我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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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发表于 2013-11-19 08:57: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后来我连邻居家都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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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发表于 2013-11-19 09:20: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青岛市
    6包盐罚三千,盐业局想钱想疯了吧,这不是明抢吗? 农村人做点小生意不容易,**部门不知道扶持,还各种变着法子 折磨老百姓,哎,就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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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发表于 2013-11-19 09:29: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据说现在盐业公司想钱想疯了,还搭配酒,不买他酒,就不给盐卖。有这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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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6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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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85
    发表于 2013-11-19 09:37:24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顶顶顶顶盐业公司,特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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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发表于 2013-11-19 09:49: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垄断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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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发表于 2013-11-19 10:06: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我承认我们有错,它要是罚款几百元我们还是接受的,它竟然要罚款几千元,一箱盐还不知道值几个钱,你说不 ...

    首先,食盐属于国家专营商品,按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和《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在新沂行政区内只有新沂盐业公司专营的食盐才属合法,其它未经省盐业公司调拨或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跨县级行政区域的食盐为违法盐产品。
    第二,国家根据各地区的缺碘情况不同,在实施防治碘缺乏病工作中,以乡村为基本单元由卫生部每年一次检测确定,由盐业公司组织实施加碘食盐的供应工作。所以,擅自跨县级区域购销碘盐的做法不仅违法,而且对于防治碘缺乏危害无疑也是不可取的。
    第三,楼主提及的案件被处罚人违反了《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宾馆、饭店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以及饮食摊点,必须使用合格的加碘盐。所用加碘盐应当从当地盐业公司或者其委托的碘盐转批点、持有《碘盐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或者基层人民**指定的碘盐送销机构购进。”的规定。该条款规定了饮食行业必须使用合格碘盐,而且指定了获得合格碘盐的法定途径。被处罚人使用的碘盐虽然与新沂盐业公司专营的碘盐为同盐厂生产的产品,但因其获得的途径违法,视为违法盐产品。
    第四,该案件的处罚依据是《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该条款规定:“宾馆、饭店以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和饮食摊点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碘盐的,由县级以上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使用合格碘盐,没收其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对于被处罚人的处罚在法定的尺度范围内。
    第五,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因当事人愿意承担多少罚款就处罚多少罚款。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会因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悔改表现、是否主动消除违法带来的危害等情形来确定处罚。本案件被处罚人在经执法人员说服教育,仍然不按处罚决定的要求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以致最终需要盐务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被处罚人自然不在从轻或减轻处罚之列。
    最后,再次提醒本案被处罚人,本案件已经由新沂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请被处罚人尽快到新沂市人民法院或新沂市盐务管理局主动履行违法责任,交纳罚款和因延期未缴纳加处的罚款,否则,盐务管理局将配合法院对被处罚人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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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发表于 2013-11-19 10:15: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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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包盐罚三千,盐业局想钱想疯了吧,这不是明抢吗? 农村人做点小生意不容易,**部门不知道扶持,还各种变 ...

    **不会扶持违法行为,您认为呢?
    行政管理和做生意不一样,您认为呢?
    **应该打击违法犯罪给老百姓提供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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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发表于 2013-11-19 10:24: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垄断行业的“垄断”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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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发表于 2013-11-19 10:49: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盐业局确实随意乱罚款,我家也被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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