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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铁证如山的义乌市建设局腐败贪污案得不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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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0:58: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义乌市建设局捞钱腐败贪污案是盗用资金行为而非违规列支行为: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是民为非企业法人单位,经民政局登记,由教育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义乌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向新华社记者讲得十分明确:“培训中心与市建设局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义乌市人民**法制办明确指出:1、义乌市建设局对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没有任免的权利,更没有使用资金的权力;2、2006年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已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变更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事主体资格已进行了变更。《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享有自主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所以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并非是义乌市建设局的小金库,而是义乌市建设局把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当作小金库。建设局在培训中心“五花八门”肆无忌惮套取现金捞钱是盗用培训中心资金行为。而不是违规列支行为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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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0:58: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义乌市建设局任命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主任许贞宇是违法行为            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由民政局登记。义乌市人民**法制办公室调研后指出:
     一、义乌市建设局对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没有任免的权利;
     二、2006年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民事主体资格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变更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以上的二点已在建设系统2000多名员工中进行了传达。
     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享有自主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所以义乌市建设局任命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主任许贞宇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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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0:59: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义乌市奸设局的领导太有"才"了!  义乌市奸设局的领导太有"才"了!去任免民办企业的老板,有没有头脑的啊!平常肯定是不看报不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的,欺压百姓.如此的领导水准,如此的业绩能把义乌建设成......吗?晕了头了,在义乌市建设局这样的事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应该吗?人们会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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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0:59: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会计法》明确规定: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编制虚假财务的犯罪和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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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0: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义乌市**有关部门特别是纪检部门对义乌市建设局捞钱贪污腐败的案子视而不见想不了了之的工作的行为和作风是不得人心的 。是对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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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0: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追究腐败案没有过去时,不存在“过期不究”,只要查实确有腐败就要追究,对腐败案件“当查不查”和腐败案一样是违法乱纪的,甚至比腐败案本身更失民心,更损害党和**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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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0: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对“当查不查”者问责,不只是党纪政纪问题,也是对举报者和人民群众应有的交代,因为实名举报“当查不查”更是违法犯罪是对腐败分子的包庇和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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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1: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义乌市人民**法制办公室调研报告指出:义乌市建设局。。。。。。   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义乌市民政局登记。义乌市人民**法制办公室的调研报告指出:
     一、义乌市建设局对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没有任免的权利;
     二、2006年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根据《浙江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民民(2005)179号文件,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变更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事主体资格已进行了变更。
    民事主体资格也称民事主体能力,其具体的法律含义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方法》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享有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义乌市人民**法制办公室调研报告指出的以上二点已在义乌市建设局下属各单位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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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1: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义乌市建设局是如何捞钱搞腐败的
义乌市建设局是如何捞钱搞腐败的呢?是通过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编制虚假财务(到处乱开发票)的套现方式达到洗钱目的捞钱搞贪污腐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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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2: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义乌市建设局的领导捞钱贪污搞腐败,跑官要官所做的一切丢尽了中国**党人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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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2: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腐败危及政权巩固,义乌市建设局腐败案为何得不到处理
       今天国务院总理说:从我几十年的政治生涯我懂得,两个问题可以危及到社会的稳定以致政权的巩固,一个是贪污腐败问题,一个是物价问题。义乌市建设局领导多次声明,从未用过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一分钱。09年8月浙江省新闻联播、新华社记者曝光了义乌市建设局“五花八门”肆无忌惮在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捞钱臭闻后,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和真凭实据、真名实姓反映面前,义乌市建设局于09年9月承认捞取了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上百万元的钱财,并开始重视此事,采取措施,用党和人民给予的公权力和资源组织人员四处活动。通过市某领导做后台,义乌市各部门暗箱串通,使之有关部门至今也未能介入立案调查,实际情况至今也未能向社会公开,给公众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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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3: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义乌市建设局盗用义乌市建设培训中心资金从以上的材料大家可以看出是一个有计划,有预谋过程,否则义乌市建设局领导不会那样的低智商,水平是小学三年级小孩都不如。不会如此这样没有头脑,先去任免民办企业的老板而后去盗钱。义乌市党委、**选如此的档次人才到义乌市建设局来捞钱也是个问题,内可能也是有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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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4: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义乌市建设局党委不承认错误,也不纠正错误是丢失了什么?党性!因为党从来都要求干部履职,而不是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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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4: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望上级部门引起关注此事,为何铁证如山的义乌市建设局腐败贪污案得不到处理,这起案件得不到处理的深层次原因在哪里?我们的国家体制是这样的一种发展趋势,将会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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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1:05: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望上级部门引起关注此事,为何铁证如山的义乌市建设局腐败贪污案得不到处理,这起案件得不到处理的深层次原因在哪里?我们的国家体制是这样的一种发展趋势,将会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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