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墩河基本情况 黄墩河发源于山东省郯城县马陵山区,自郯城县界流入我市,流经我市新安、唐店、北沟三镇,于塔山闸北汇入总沭河。该河道全长21km,流域面积202km2,新沂市境内河道长12.82km,流域面积167.6km2。黄墩河是我市境内一条重要区域性河道,保护两岸人口约28万人,保护范围包括新沂市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新安镇城区,同时黄墩河沿线又是新沂市重要的商品粮基地。 二、历年来我市打击黄墩河非法采砂情况 黄墩河作为我市重要区域性河道,一直为禁采河道。但一些非法采砂户受利益驱使,特别是自2007年以来,以当地人马腾、张明才、何继忠等为首的非法采砂户,肆意在黄墩河内进行非法开采黄沙。2008年4月,我局水政监察大队组织了打击其非法采砂行动,对非法采砂户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立案查处。但马腾、张明才、何继忠拒不履行。2009年初,我局申请新沂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9年2月,经巡查发现,又有当地人乔虎购置采砂船只进入黄墩河采沙,我局监察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打击,击沉击毁了乔虎非法采砂船只(具)。2010年3月,新沂市**以(新政通[2010]1号)发布了《新沂市人民**打击非法采砂的通告》,2010年6月,下发了新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新沂河道局、新沂市国土局联合行文的《关于严禁在汛期从事河湖采砂的通知》(新政防【2010】24号)。但马腾、张明才、吴军(租用何继忠船只)、乔虎等人无视法律法规,不顾黄墩河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仍肆意疯狂进行非法采砂活动。为彻底清除黄墩河非法采砂行为,2010年7月2日、7月15日,在市**统一组织下,新沂市水利局、新沂市公安局、新沂市国土局、新沂市河道局及沿岸镇**,两次对黄墩河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联合专项打击。2010年7月2日打击行动中,采取了分段拉网式打击方法,先从塔山桥乔虎非法船只向南至下游马腾非法船只依次打击,后经塔山桥向北从张明才非法船只至吴军非法船只依次打击。在打击行动中马腾、乔虎两人一直尾随执法队伍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威胁。行动结束后,马腾又骑摩托车尾随执法队伍至无锡-新沂工业园拦截我执法人员,并进行恶语漫骂和威胁,经公安民警呵斥才离开。更为恶劣的是,我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归队后,马腾、乔虎等人闯入水政监察大队办公场所滋事,我们一直采取忍让和克制态度,报警后,北沟派出所民警把二人带离。此次联合打击后,马腾等人仍我行我素,不顾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在黄墩河内非法采砂。7月15日,由市**组织河道局、国土局、公安局、水利等部门及沿线镇**,再次对黄墩河(两艘快艇从下游塔山闸岔河进入黄墩河)非法采砂进行了严厉打击行动。此次行动中,马腾把其母亲推出作为挡箭牌,而马腾母亲为了维护其子私利,装疯卖傻阻止执法行动,马腾更是当场辱骂威胁市指挥员及执法人员,鉴于其恶劣行为,根据相关治安处罚条例,公安依法对马腾进行了行政拘留。 马腾、张明才、吴军、乔虎在黄墩河非法采砂行为,不仅造成河堤坍塌,更对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对连徐高速公路桥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构成威胁,我局将采取严密措施,不间断进行巡查,坚决制止黄墩河内非法采砂行为。并继续欢迎广大网民和社会的监督。
三、关于我局领导人参与黄墩河非法采砂问题 我局历届领导根本不认识文中提到的所谓吴军,更没有参与黄墩河非法采砂行为。致于其他方面的什么关系问题等等,我局更无需回复。2007-2008年底,当时的水利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一直对以上几个非法采砂户严厉打击。有关人事调整后,我局主要领导及2010年3月新调入我局的洪九明副局长更加严厉地打击包括老沂河、总沭河、白马河、淋头河、黄墩河等河道的非法采砂行为,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唯独网民自己提到的马腾、张明才、何继忠、吴军等人,为了一己私利,置城区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不顾,采取昼伏夜采甚至大白天明目张胆的进行非法采砂,长期抗法甚至暴力抗法、阻法。网民“举报”捏造并散布“新沂水利局领导人参与黄墩河非法采砂”的内容,已给我局及我局领导和吴成祥本人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7月23日夜,我局已正式向公安部门报警,请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