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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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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奔三的路上余情未了(连载)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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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00:21: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呵呵,小伙子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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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01:51: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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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店里很忙,不知不觉店里的生意是越来越好了,以前店里才几个书架,现在书店里每一寸面积都被利用了,不仅是盗版,书店其他的书也卖的很好,我现在明白了,开店,是要靠耐心的经营的,要学会等待,要学会养客,要学会利用经验进行革新,相对刚开始店里的惨淡经营,现在我可以说是得心应手了,或者说是我的运气很好,歪打正着吧!我自己都没发现,其实现在在伤城,除了新华书店,私营的书店中,我的余情未了算是规模最大的一家了,时间久了,竟也名声远播。

反正店里每个月的利润是可以保证的,所以收入不是我最主要关心的,这也让我不像个商人,而且就算是进盗版,我也只进B版中的A货。我很仔细的观察每一位买书的人,后来我发现一个奇怪的规律--其实大多数买盗版的人,要比买正版书的人更喜爱书。

买盗版的人大多是因为经济原因买不起正版,但是就是这样他们也屏弃借书这一最经济的方式,坚持买自己喜爱的书,当然他们只能选择价格能让他们消费起的盗版,这并不是我为了自己卖盗版,而为自己的良心找个开脱的理由,事实上到我这一卖就一堆正版图书的人,他们大多数都会把书带回家,束之高阁。

我很同情那些买盗版的道合之友,所以在书店收入有所稳定的时候,我做了个惊人的举动,我把店里所有的盗版书的利润压到了最低,这些B版中的A货,平均一本三四百页的书,价格只需五元左右,比市场售价便宜了将近一半,也就是说平常买两本正版书的钱,在我书店可以买十本盗版书,而且书的质量绝对可以保证,当然我也损失了一半的利润。

但出人意料的是,月底结算,店里的收入非但没减少,居然增加了不少,好多人买书都成堆的抱走的,人气的提升也大大刺激了正版书的销售量,这本不是我的初衷,后来才明白,我这一做法就是经济学上所说的:促销手段。这也让我的余情未了书店在伤城的图书界有了点小小的名气。

下午彪子过来了,没办法,现在彪子是一没课就得来书店帮忙,他都不能算是兼职了,我能做的也就只能是给他和刘玲加工资了。

傍晚的时候,江雨到了书店,一见我就笑着对我说:“哥,搞定了。”我纳闷了,问他什么搞定了啊?他告诉我说住我隔壁的人估计马上就要搬走了,我听后一惊,这孩子不会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吧?

不过还好,江雨只是耍了点小伎俩,他告诉我,就在隔壁那对情侣下班在家的时候,他拿着我给他的钥匙,带着他的朋友假装是去看房子,那对情侣问他是谁,怎么会有家里的钥匙,这小子骗他们说他自己是房产中介,这所房子的主人现在想把这套房子卖了,所以委托他寻找买家呢,这不他带着客户来看房了。

这时就他带去的那“客户”还煞有介事的挑房子的毛病,并嚷着江雨帮他找房东压低价格呢。估计他们的戏演的太有水平了,江雨还在的时候他就听那对夫妻小声商量要搬了。这种点子亏江雨想的出来。

“哥,今天晚上我就要去冰河时代上班了,这两天我就不回你那住了,免的被他们看见穿帮。”江雨对我说。我问他不去我那他住哪啊!他搂着我的肩膀说:“放心吧我的老哥,你弟弟我不是小孩子了,在说,嘿嘿,哥!我在伤城认识的人不见得比你少!”说完他拍拍的肩膀,说声等会他还有事,要先走,转脸出门拦了辆出租车就走了。看着他的背影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谁现在要问我江雨是个什么样的人,虽然是和他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我,还真不见得能说的准。从小江叔就很溺爱江雨,据说江叔在他上大学那会就给他办了张中行的卡,存折在江叔手里,他的工资收入全部在这张卡上,江雨可以随意取款。

江雨会唱歌、跳舞,还练过八年散打(据他自己说是因为从小受我欺负才学的。)长的也好,特招女孩喜欢,走哪后面都有一群女的跟着,他好奇心重,什么新鲜的事物都想去尝试。同时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愤青”崇拜红色革命家切.格瓦拉,性格激情澎湃,他大学那会,专门干组织同学在食堂抗议绝食之类的活动。也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这就是我了解的江雨,我这一边感叹我怎么会有这么个和我性格完全相反的弟弟,一边在猜测他和我以后生活在一起的场景。

晚上快吃饭的时候,我本想和刘玲彪子他们一起吃个快餐什么的,但就在这时候隔壁的那个纯洁男打电话给我,他问我房东要卖房子这事我知道吗?我心虚的说我也是刚知道的,之后他又对我说:“你什么时候能回来啊?我叫你嫂子做了几个好菜,今天咱兄弟俩好好喝一盅。”我想他是知道我们马上就要分开了,是啊!毕竟一起住了两年。我对他说我马上就回去。

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对这对情侣有种内疚感,我以前老叫他们“纯洁男女”,道不是我讨厌他们,只是当我知道了他们一起同居了六年,至今居然还没结婚感到奇怪。其实他们人都蛮好的,那个男的叫李辉,女的叫杨春红。

他们比我大两岁,二十七八岁左右,他们是同事,都在伤城的一家电子厂上班,李辉好象还是那个厂的一个小主管,对于他们我只知道这些,虽然我们住在一起,但大多我们都在各自的房间,接触的不是很多,很多因素也是因为作息时间的原因,但是杨春红很爱干净,她每天都会把家里的客厅、厨房、洗手间收拾的很干净,每次我晾在阳台上的衣服干了,她总是帮我折好放在我的床上。

虽然我们不是很熟悉,但是彼此很和气、谦让,两年来,我们几乎没出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作为舍友,他们真的很好,这次要不是因为江雨,我想我很愿意和他们住在一起。

路过菜市场的时候,我买了只烤鸭和几样熟菜,到家的时候,杨春红还在厨房忙活,桌子上摆几道菜。

说实话,虽然她性格比较内向,不太喜欢说话,但着实贤惠,做家务里里外外都是个好把式,李辉见我回来了赶忙招呼我上桌,我对杨春红叫道:“嫂子别忙活了,一起吃吧。”

今天幸亏喝的是啤酒,我还能陪李辉喝两瓶,记忆中我们好像从来就没这样坐在一起吃饭和喝酒,也从来就没说过这么多的话,李辉告诉我说,即使房东不收这房子他们也马上要搬走了,他们最近刚在长发小区买了套二手的一居室。

本来打算装修之后在搬进去的,但既然出了这事,他们商量着先搬过去,装修的事以后在说。我看的出,李辉和杨春红的言谈中都洋溢着幸福的味道,也许拥有自己的家是他们的梦想,现在梦想实现了,是件让人高兴的事。酒这东西是种催化剂,它能使人兴奋和感性,李辉娓娓而谈的和我讲起他和杨春红以往的经历来。

李辉脸上红红的,此时他很激动,他拍着我的肩膀说:“老弟你知道吗?我和你嫂子来伤城整整八年了,我们不像你,有知识有文化能做自己的事业,像我们这种人只能靠体力吃饭。这八年来,我们住过集体大宿舍,郊区的民房,刚开始挣的钱少,往往因为不能一次*起整个季度的房租而经常换地方,记忆中我和你嫂子每年都要拖着行李,搬好几次家,那种经历很痛苦,每次搬家的时候我就发誓,我一定要在伤城买属于我自己的房子。

说到这,我得感谢你萧老弟,和你在一起住了两年,在这两年里是我们住的最安生的两年,虽然我们不是很熟悉,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是个实在人。这房子虽然你是租的,但是不没有加价转租给我们,你没嫌弃过我们,你看得起我李辉,就冲这份情谊我和你嫂子也得敬你一杯。”

李辉的话让我很惭愧,说实话我虽然不计较一些东西,但是大多数的时候我是忽视他们的存在的,跟他们住在一起我没有任何麻烦,反倒是他们经常有意无意的照顾着我,此时我难得的敞开了陪他们喝酒,不知道是感动还是不舍。

最后李辉笑着对我宣布道:“老弟,原来是没有房子,我和你嫂子的事一直拖着,现在房子买了,虽然是小了点、旧了点,但好歹也是个家啊!过些日子我就准备和你嫂子结婚,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喝喜酒啊!”杨春红此时羞涩的低着头,看的出她和李辉一样的兴奋,其实对许多人来说,幸福没那么的复杂,也许就是拥有自己的一处容身之所而已。我祝福他们,真的!从心底祝福他们。

那晚我们在一起呆了好久,喝了不少酒也说了不少话,我居然没醉,和李辉展望着未来,也回忆过去。以前的两年中最过平淡的生活,此时也变的浓情依依,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江雨,我是真得舍不得李辉这两口子。

李辉和杨春红本打算趁着明天星期天,两人先把行李搬一部分去新家的,我知道后死活要帮着搬,第二天我去没去店里,帮着他们把行李先搬到了小区门口,杨春红昨夜肯定是彻夜未眠,所有的东西都被她仔细的打包装好了。我在小区门口找了辆小型货柜车,也许是因为有我帮忙,我们居然一下子把所有的大件都搬了下来,房间了只留下了他们的日常用品。

车把我们运到了那个接近市郊的小区,等到了李辉和杨春红的家,我才意识到今是个苦力活,他们家居然住在六楼,是顶楼还没电梯,所有的东西都要我们一点点的扛上去,搬家真是件麻烦的事,可李辉和杨春红似乎早已习以为常了。

进了他们家我才知道什么李辉嘴了所说的小是什么概念,这房子撑天也就四十几平方,进门过道里放着橱具,算是厨房了,客厅和卧室是连在一起的,中间用布帘隔着,没有餐厅只有个小卫生间,由于是老房子,墙壁上的白灰好多都脱落了,家里散落着原房主留下的很老式的家具,整个家里显的陈旧而又昏暗。

李辉不好意思的对我说,以他们的现在的状况也就只能买这样的房子了,就这还是向银行代了一部分款,本来想先简单装修一下的,但是既然原来那房子要搬了,那么就先搬进来住,对于装修以后在说吧,他还劝我赶紧找房子搬,我撒了个谎骗他我的住处已经联系好了。

站在这个破旧的家里,我突然萌发一个念头,我对李辉说,我们可以自己把这简单装修一下,我以前做过家装设计,我们把墙上刷刷涂料,家具从新上漆,自己动手还便宜,顶多也就二三千块钱而已,一两天就可以弄好。杨春红兴奋的问我是真的嘛?我向他们承诺,两天后我要这里焕然一新。

我没骗他们,上大三的暑假,我在一个学长开的装饰公司里实习,我就曾向学长提出一套“小户型简易翻新设计方案”,这套方案主要针对一些老式旧房的翻新,工程都很小,一般的费用都不超过两万块,但效果也很明显,当然利润是很薄的,但是通过这样的推广能为公司争取了许多潜在客户,那段时间我主案接了十几个这样的活,都是我带工人亲自施工的,据说至今那学长的公司还延续着我的这一方案。

说干就干,我写了清单叫李辉去买了材料,行李都堆在客厅,下午的时候我带着李辉和杨春红把墙面给刷了,李辉对我调制出来的墙面颜色有点意见,客厅的颜色我是用的是浅蓝色,而电视背景墙中间那道一米宽的是用的桃红色,他认为这样重颜色是不是太花了,我告诉他刚开始颜色是很重,但是干了之后颜色就会变浅,明天李辉和杨春红都要上班,我叫他们都不要来了,免的在这打扰我,两天后在来验收。

第二天我到广告公司用硬塑板刻了树和花的图案,又打印了几张我精心挑出来的画,买了些画框。我把那个吃了撑的没事干的钱志富叫来帮忙,顺便给我带点施工工具过来,这小子进门第一句话就骂我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

其实有时候干活是种享受,在这所房子里我陶醉其中,整整两天几乎没离开过,钱总刚开始是抱怨,后来是人家也陶醉了,整天在房子了脱了上衣,买了啤酒烧鸡什么的,蹲在沙发上看电视边吃喝,或是对我的工作进行点评,反正房间很乱,他爱咋折腾就咋折腾,后来累了就帮我干干活,其实我叫他来也没指望着他能帮着干活,就是想有个人陪着说说话,两天来就听他一个人在不停的说,十几筐的话里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就听见两句,一句是他不停的在骂我神经病,第二句是他躺在椅子上对我说的:“萧淼,其实这样蛮好的,没有电话、没有工作、没有钱、没有女人,这样的生活真像在学校那会一样的无聊、、、、、、”

两天来我的努力是显而易见的,浅蓝色的墙面让房间的光线变的很温柔。我把硬塑板图案贴在桃红色的电视背景墙上,很有立体感。对面的墙上,用打印出来的画用画框表好错落凌乱的摆放,卧室于客厅之间用两块玻璃隔开,玻璃上贴着我做的图案,我把所有的老家具,用黑漆打底,在用银灰色漆顺着纹理用硬毛刷间断的刷了一遍,这样就能做出那种仿旧的效果出来,那两扇门刨去一原有的颜色,用颜料画点图案上去,在用清漆刷一遍,那效果像漆画。卫生间就简单的用涂料刷了一遍,但是我在墙上画了一幅“墙角梅”,道也显的雅致。还有些用废料做的灯,小摆设什么的,所有的细节都是我用心设计和完成的。最后和志富把垃圾打扫了一下,现在这所房子早以判若两房了,古朴不失现代,简洁而不失雅致。学钱志富的话“你他娘的真是个天才”。呵呵,有时候我也感觉自己蛮能干的,看着自己布置的房间,很有成就感,感觉在辛苦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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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01:54: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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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叫李辉和杨春红来验房的时候已经晚上了,整个房间在灯光的照射下显的格外温心,至富还特意把他们的眼睛蒙上,到了客厅才给他们拿开,杨春红乍一看房间,刚开始是吃惊,之后是激动,最后她居然眼圈一红趴在李辉的肩膀上哭了,她这一哭真的把我们几个弄的不知所措,杨春红不好意思的边抹眼泪边对我们说,她是被高兴的。李辉和杨春红对我是千恩万谢的,他们说我给了他们一个真正的家,虽然我嘴上没说,但是心里听过这话很自豪,那是种自己的想法被人认可,自己的价值对别人那么重要的幸福感,这可能就是我活着本有了乐趣与意义吧!

晚上,李辉和杨春红请我和钱志富吃饭,喝了不少酒,回家倒头就睡,这一觉就睡到了第二天下午,起来之后,发现李辉和杨春红房子装修好了,自己突然又无事可做了,生活再次变的没有意义了!

在李辉和杨春红搬出去的第二天,江雨就正式入住在我隔壁了,杨春红在走的时候,把房间打扫的干干净净的,甚至是橱柜顶上都抹干净了,但是江雨住进去后立马变样了,房间墙上贴满了各种球星和摇滚巨星的照片,床头是张大大的切.格瓦拉头像,满地都是电线,他居然还用牛皮纸封了窗户,刚开始我还纳闷呢!后来才知道原因,这孩子就一祸害。

江雨那工作是夜里上班,所以白天他几乎都在睡觉,但是他是个地道的夜猫子,我虽然也有时差,但是一般都是一两点就睡觉了,可刚睡着,这祸害就回来了,你说你上个夜班也怪累的,就赶紧睡吧!可是半夜二三点的,他非得捣鼓他的什么打碟机、电吉他,要知道他那俩音箱得有半人高,且不说左邻右舍的怎么说了,我本身就睡眠不好,晚睡不是不想睡,而是失眠,他来道好了!我本来好不容易刚睡着,他一下班我准被他折腾醒。

终于有一天,我再次被那噪音吵醒,无比咣火,手里藏了个锤子,敲开了江雨的房门,他了开门居然没心没肺的问我:“噫!哥,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啊?有什么事吗?”我很平静的对他说没什么事,就走进他房间,走到那俩音箱前,我亮出锤子二话没说就在其中的一只上砸了个大窟窿,之后若无其实的走回了房间。

但是刚到房间,我就为自己刚才那一粗鲁的行为后悔了,感觉自己不该这样的对待江雨,于是我又走出来,对江雨很虔诚的说了声对不起,江雨虽然还没从刚才那件事反应过来,但还是很有礼貌的回了我一句:“没关系!”他这样让我心里很不安,反省了自己一下,真的后悔这样对他。

在十岁之前,我一直认为江雨欠我的,他的存在夺走了我的一切,家人的宠爱、关怀、信任。但是十岁那年有一天晚上,我突然发现是我自己错了,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你眼睛看不到的,就算是亲眼看见也未必是真实的。

那是个仲夏的傍晚,江雨把我向同学借的漫画书给撕坏了,我气疯了,狠狠的修理了他一顿,谁知刚好被我爸看见了,他二话没说拿起鞋底就逮我的屁股猛K,我没哭也没闹,我倔强的拒绝了爸叫我向江雨道歉的警告,任由他无休止的打我,最不可思议的是我妈站在旁边居然一句话都没说,当时我恨他们,感觉世界的一切都不公平,当然这让我更加讨厌江雨,是他霸占了我的家,霸占了我的爸妈。

那天晚上,我爸怕我向江雨报复,不给我进房间睡觉,叫我一人在客厅的地上打地铺。屁股很痛,我只能趴着睡。半夜醒来的时候,就见我妈边给我肿的老高的屁股上药边一个劲的掉眼泪,我妈对我说:“淼儿,别怪你爸,是我们一家欠你雪姨、江叔的。”记得那天我妈抱着我跟我讲了好多话,她向我讲述了那些离我很遥远的故事。

当年插队的时候有一年队上的粮食欠收,一个冬天都是缺衣短食的,我妈是在城里长大的,从小身体就不好,那段时间营养不良,还低血压低血糖,甚至还晕倒了几次,雪姨把卫生院里的葡萄糖都给我妈输了,就因为这她还被处理过。

但是实在是没有吃的,当我妈在次昏倒的时候雪姨看不下去了,她跑到十几里外的河里去钓鱼,想煮个鱼汤给我妈补补身子。

那时候已经冰天雪地的了,河面上结了冰,雪姨在冰上凿了个洞,用鱼竿钓鱼,不知道是不是雪姨不会钓鱼还是鱼早就给别人逮绝种了,雪姨在洞边呆了大半天居然一只都没钓到,最后鱼漂终于有动静了,雪姨钓上来条巴掌长的小草鱼,可能是过于兴奋就在雪姨抓鱼的时候脚下一滑,掉到了冰窟窿里去了,幸好雪姨会水,她浮在水面用手扒着冰,整整在水里呆了将近半个多小时,是路过的猎户救了她,及时的给她灌了几口烈酒,不然雪姨是铁定活不成了。

据救雪姨的人说,雪姨被救上来的时候已经冻僵了,可手里还死命的握着那条小草鱼,那条鱼都被她捏烂了、、、、、、

我妈说,她是学医的。她知道雪姨一身的毛病都是那时候落下的,如果不是这样,雪姨生小雪的时候就不会死。这件事足够她内疚一辈子的了。雪姨因为那次落水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月,我爸爸和江叔知道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那时候实在是太困难了,就是他们自己能吃的东西也少的可怜。

于是我爸和江叔把心一横,一天夜里,他们跑到隔壁生产队上去偷粮食,在一间仓库里他们找到了一袋面粉,那时候这种东西是很珍贵的,一个生产队也就这一袋面粉,他们也没忍心都拿,就拿出个小布包装了点,可还没装多少呢,就被人发现了,要知道是那时候的粮食就是人命啊!我爸和江叔就拼命的跑,后面的人也死命的追。

天太黑了,我爸和江叔又不认识路,一不小心都掉到了猎户捉野猪的陷阱里了,陷阱很深,江叔叫我爸站在他肩上把我爸送出了陷阱,眼看着追的人都到了,江叔把那一小袋面粉扔给我爸,叫我爸先跑,我爸不愿意,江叔就骂我爸,他让我爸无论如何都要把这袋面粉交给我妈和雪姨。

最后我爸跑回来了,江叔是第二天被人抬回来的,就因为那袋不足五斤的面粉,江叔被那个生产队的人整整打了一夜,江叔死活也没把我爸供出来,就因为这,他的左腿生生的被打残了。如今江叔走路依然还一瘸一拐的。

那天晚上听了我妈讲了这么多,无知的我除了震惊和不可思议外就是对江雨的内疚与同情,从那以后我真就在也没打过江雨,反之,在外面谁敢欺负江雨,我就会跟谁打架,奇怪的是,我因为这样跟别人打架的时候,我爸从来不打我,撑死了就骂我两句。从此,江雨真的变成了我的弟弟,比亲弟弟还亲的那种。

我妈在讲这段往事的时候还跟我讲了一件事,她说那时候我爸追求她的时候,她并不喜欢我爸,她说我爸这人又古板又笨,但是后来我爸做了件很让她感动的事情,那时候,每个人都口粮都有限制的,无非也就是一天几个红薯或玉米饼子,但是队上对知青有点照顾,有时候中午会发个杂粮馒头,其实还够吃的,但是这一个杂粮馒头对于那时候的人来说都是种奢侈了。

可每次发杂粮馒头的时候,我爸只吃一半,留下一半用纸包好,然后晚上在偷偷的放到卫生所我妈的办公桌上,我妈说其实我爸他们浪费的体力很大,每天干活都要记工分的,吃半个馒头要还干半天的活,他这样做让我妈很感动,就因为这,后来我妈就嫁给了我爸,也就是因为这半个杂粮馒头。也许我们现在很难理解这种半个杂粮馒头的爱情,但是就靠着这种爱情,他们相吐以沫的相伴了将近三十年。

人生有许多奇妙的缘分,上了大学之后,江雨在成都而我在伤城,两地相隔一千多公里,就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转眼间他就来了伤城,并且和我住在同一屋檐下。这让我总感觉有点不现实,像在看戏是的,原来这个世界不大,它很小。

我一直认为我和江雨是两条平行线,不会相交。事实上他的到来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改变,我有意无意的从他身上接触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我未知的。

我住在一个平静了两年的“家”,因为江雨的到来变的不在平静,时不时就会有一群或单独的陌生人光顾,形形色色、光怪迷离。

记得第一次是个女的,那天我回家,拿钥匙开门走到我房间,刚打开门就看见一女的,穿着三点式,边向我跑来边叫到:“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啊?”当她跑到我面前时,我确定我不认识她,当她也确定我对她来说是个陌生人的时候,就听见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从她那尖锐的叫声中我能听的出愤怒、焦虑、甚至还有恐惧。

她的声音完美的诠释了一个当代女性,对这个庸俗的社会发出的歇斯底里般痛斥,当时她是下意识的用双手捂着双胸,我还没反映过来发生什么事呢!就见这女的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了我一巴掌,这巴掌抽的我叫一个郁闷啊!

那女的抽过我之后狠狠的关上了房门,我心里清楚她八成是江雨的女朋友,我无奈的苦笑了一声,走到冰箱里给自己拿了罐可乐,可乐罐刚打开就见那女的又出来了,这次她穿运动长裤,上身还套了件T恤衫,她动作道是很快。

出来就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流氓!你谁啊?为什么进人家房间?”你说我多冤啊?但是我还是很平静的对她说:“小姐,我没记错的话这个好像是我的房间。似乎你现在穿着的衣服也是我的。”这女的听后彻底崩溃了,她不好意思的很小声的问我:“这真是你房间?”我很坚毅的向她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江雨就回来了,他知道这件事后一直没心没肺的狂笑,笑的那女的想哭,笑的我心里发毛。那女的临走时换了自己的衣服,出来的时候把我吓一跳,她居然是个警察。晕!怪不得身手那么敏捷呢!从那以后我就在也没见过她。

江雨带回来的客人,如果是一个人,那永远都是不同的女性。如果是一群人,那名堂就多了去了,什么网友、“道友”、“驴友”、“老乡会”、“社团”、“同盟会会员”、什么发烧友之类的。

有一次来的几个人,三男一女。据说是什么“抗日兴国同盟会”的。这个会我道是知道,江雨老早就向我介绍过,连协会的会标都是我给设计的,还蛮正规的,他们有自己的网站,会员遍及中国各地,由上千个爱国愤青所组成。

据说同盟会是个在南京上研究生的人创建的,刚开始他只是和几个道友定期到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当义工,免费向世人讲解南京大屠杀的真实历史,后来发展到在各个网站和论坛发表振邦兴国的文章和言论,受到许多人极力追捧。最后他组建了这个同盟会自任主席,在各地通过论坛、QQ、MSN开设分会。

江雨本是成都分会一个小会长,后来那主席到成都工作了,亲切的接见了江雨,后来就升江雨为抗日兴国同盟会的副主席,照片赫然出现在他们网站的主页。这次他来到伤城难免也要会见他的下属了。

那四个人来我们家的时候是我给开的门。刚开门,一个号称是伤城抗日兴国同盟会分会的会长的男人,他把我当成江雨了,见面就紧紧握着我的双手说:“江雨同志,我们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您给盼来了,我仅代表伤城所有爱国志士向您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还做热泪盈眶状呢!那场面都快赶上井冈山会师了。

最要命的就是他们最后都喝高了,那叫一个奋发图强式的慷慨激扬。最让我大跌眼镜的就是那女的了。当初我看她一副娇小玲珑的模样,还带着眼镜呢!蛮斯文的啊!谁知道她最后能爬到桌子上,一副刘胡兰的模样。她把外套一脱,竟然鬼哭狼嚎似的唱着:“风在吼,马在啸,黄河在咆哮、、、、、、大刀,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我真是巨汗。你说大半夜的,咱至于嘛?在说了,眼瞅着这都解放几十年了,现在砍鬼子的头可是犯法的、、、、、、。

与江雨来往的人,五花八门的。反正就是鸟多了,什么林子都有。众人聚在一起难免吃吃喝喝,发疯癫痫一番。我和江雨国际交涉了几次未果,之后我也懒的管他了,只是跟他约法一章,只要他们的战火不祸及我的房间,其他的他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谁叫我把狼都领家了呢?这叫请神容易送神难,何况这只狼还是我弟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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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06:17: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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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0-7-5 16:12: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我也是每天看贴无数,基本上不回贴.后来发现这样很傻,很多比我注册晚的人财产都比我多,于是我就把这段文字保存在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顺便帮LZ把贴子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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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24: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怎么不更新了呀,我等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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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7 17:44: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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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的股市太过疯狂了,短短几个月上证大盘就狂飙了二千多点,股民也疯了,巨大的金钱诱惑操纵着每一个人。我一个月之前进的一支股票,居然连住十几天的涨停,涨的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但是我心里总有点不安,心想这不会是在一次的亚洲金融危机的前兆吧?钱志富骂我这是妇人之见,他说这是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真实写照和必然趋势。

虽然是这样,我还是早早的把十万本金抽了出来。人家老子不是说:“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做人不可太贪心了,要明白功遂身退。可就这样我的证券户头上还有十一万的资金,短短几个月,百分之一百一的收益,我不知道是我的运气太好,还是真像志富说的那样是“必然趋势”。

也正因为这样,钱志富总以是我的致富引导人自居,见天的叫我请他吃饭,现在可能是装修行业的淡季,钱志富一天到晚的闲着没事,整天的和我粘在一起,哎!谁叫天下就咱俩是“闲人”呢!有一次我对志富发泄不满,我说他和他那“老佛爷”女朋友也谈了好长时间了,也不说介绍介绍我认识呢!志富赶忙解释说她很忙。

忙?知道的说他女朋友是个模特,不知道还以为她是国务院总理的干活呢!也太日理万机了吧?凭我和钱志福的关系,那么长时间我愣没见过一次。

终于有一天,志富告诉我说他的“老佛爷”同意接见我了,下赐给我一个请他们吃饭的机会。爷爷的,还真不容易。

“老佛爷”是上海人,所以我约他们在安国街的一家上海本帮菜馆吃晚饭。我和志富先到的,志富说“老佛爷”有点事,过会到。怪不的人家都说模特、特磨了。我就是请她和志富吃顿饭,又不是参加宴会,她还要打扮个几小时啊?后来更过份,她居然打电话告诉志富,说她晚上有个很重要的面试,来不了了。志富也不敢说什么,只能一个劲的对我说对不起,并承诺这顿他请。得,人家都反客为主了,咱还能说什么啊?

等上菜那会,江雨打电话给我,说他家里钥匙忘带了,问我在哪呢。我告诉他说我在安国街吃饭呢,他说他也在安国街上了,我告诉他在上海本帮菜馆,叫他过来吧!他说两分钟就到。挂了电话,志富问我是谁,我说是我干弟弟,就是现在和我住在一起的从四川来的那个。志富说正好一起啊!人多还热闹点。说着他就起身去了洗手间,我想江雨和钱志富大约是一类人,正好今天介绍他们认识。

这家上海菜馆的人不是很多,不过装修的还是老有情调的,我坐在面对着门的方向,果然没多久就见江雨来了,不过他还带了个女的,得!这小子又换女主角了,在看那女的。就凭那两条修长的大腿,身材真是蛮好格,一头长发,带了个大大的墨镜,很自然的挽着江雨的胳膊,就连走路的姿势都叫一个仪态万千,和一米八几的江雨走在一起还真是旗鼓相当。我举起手,江雨看见了我,笑着边打招呼边向我走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就见钱志富的身影突然在我眼前闪过,二话没说就跑到江雨跟前,狠狠的给了江雨脸上一拳。显然他这一拳对江雨没什么杀伤力,江雨只是稍微的偏了偏头。我现在才反映过来,赶忙上前从后面抱住了志富。

江雨可不是什么善主,他看我抱着志富,还以为我是在帮他呢!他上前双手抓住志富前胸的衣服,举起右拳就要反击。我吓了一跳,就凭江雨练过八年散打和他现在的体质,这一拳头下去,志富还不得进医院啊!我赶紧大吼了一声,告诉他志富是我的朋友,叫江雨住手,江雨这拳终归是没打下去,但是我怀里的志富已经瘫了。

志富一脸痛苦的表情,带着哭腔问江雨旁边那女的说:“他是谁?”志富指着江雨。我突然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的居然是志富的那位“老佛爷”,这个世界真是够小的,原来我也替她处理过照片,但是照片和本人居然一点都不像,我愣是没认出来。

那“老佛爷”并没感觉到有多尴尬,她走上前去,拿掉那个巨大的墨镜,对志富吼道:“钱志富,你犯什么神经病?”她这一叫,整个餐厅的空气都凝固了,所有的人都看着我们。我能感受到钱志富浑身都在发抖,只见他脸上爆出了青筋,用低沉且带有恐怖的语气问那女的道:“我在问你一遍,他是什么人?”显然“老佛爷”不吃他这一套。

你说这一什么女人啊?她现任男朋友与她刚任男友撞车,她居然一点也不紧张。我原以为她会解释,或是很艰难的在二者挑其一。谁知道她听了志富的提问,道是很轻松走到江雨跟前,双手很自然的搂着江雨的胳膊对志富说:“他是我男朋友,怎么了?”

晴天霹雳,苍天啊!大地啊!这次志富真的是彻底绝望了,真的是欲哭无泪。可就在这个时候,江雨突然说话了,他抽出被“老佛爷”搂着的胳膊,对“老佛爷”说道:“不好意思,小姐,我好像跟你不是很熟吧?”这次论到“老佛爷”震惊了,她用质疑的眼神与江雨冷漠和鄙视神情对视,不一会她崩溃了,指着江雨的鼻子就骂:“江雨,你***王八蛋。”那姿态泼妇及了。江雨依然一脸很无所谓的对她说:“彼此、彼此。”

“老佛爷”气冲冲的扬长而去,留下我、志富和江雨,场面非常之尴尬。志富一下瘫坐座位上,拿起酒瓶就牛饮起来。我和江雨坐在他的对面,此时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个是我最好的哥们,一个是我弟弟。今天居然发生了这种事,我夹在中间似乎很难做人。桌上点的菜上的差不多了,我只能一个劲的陪志富喝酒,桌上没有啤酒、、、、、、


爷爷的,这酒精对我来说怎么就跟蒙.汗.药似的,一睁眼才发现天都亮了,我居然还睡在自己的床上,我自己一点都不知道。我就记得昨天在上海本帮菜馆和志富、江雨喝酒来着,喝着喝着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哎呀!糟糕,昨天我醉之后,志富和江雨不会又打起来吧?你说我一什么人啊?人家失恋我陪他喝酒,最后把我自己给喝趴下了。万一、、、、、、、。我都不敢去想,志富和江雨都是杠头,我不在,他们指不定能干些什么呢,别在学古代欧洲那些骑士为荣誉来个生死决斗吧?我赶忙下床想去看看隔壁的江雨。

打开房门,我这才感觉自己的想象力过于丰富了,志富居然在我们家,他和江雨都还好好的。只是客厅的餐桌和地上到处都是酒瓶和烟头,餐桌上还一大堆剩下来的下酒菜,还好还好,他们就是决斗也就是决斗决斗喝酒,我站在房间门口看见他们都没事,自己在那傻笑来着。

此时,志富和江雨都*着上身,正坐在一起喝豆浆吃油条呢!江雨见我起来了对我说:“哥,赶紧洗脸刷牙,这给你买了早点,凉了就不好吃了。”旁边的志富边咬着油条边对江雨说:“甭理他,不是我说你哥,上学那会,我们班就他一个男生不会喝酒,连个娘们都喝不过,他那酒量我都替他寒搀,你看他现在那傻样,八成还没醒酒呢!”江雨看见我自己站在那傻笑,对志富点了点头说道:“同意!”我拿起碗,气壮山河的说:喝、喝、喝豆浆。

后来江雨告诉我,他说那天晚上我刚没陪志富喝多久,我就趴下了。是江雨和志富把我架回来的,一路上我吐了他们一身,把我送回来之后,志富还没喝过瘾,于是他们就在楼下的便利店买了酒和一些吃的,继续喝了起来。便利店了白酒卖完了,加上这俩孩子突然有种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意思,两人就这样边喝边聊,边聊边喝,整整喝了一夜,两个人喝掉了三箱啤酒。无敌啊!我现在是知道了,什么才叫量海无边酒做舟了。

江雨还说,其实把我送回来之后,志富和他在喝酒的时候,就边喝边哭,整整哭了一夜,江雨也就陪他喝了一夜。

从此以后,这俩孩子就一见钟情、一见如故 一唱一和、一往情深、一丘之貉、、、、、 好像就没我什么事了。经过与江雨的深交,志富世界观彻底改变了,就好像是在海上迷失方向的小船突然看见了指路的灯塔,人生的目标变的十分光明,从此在也没看见他找过对象。他还时不时的就向我阐述什么留着青山在,不怕没妞泡?森林是广阔的,所以男人的胸怀就应该更宽广之类的言论。唉!近墨者,那叫一个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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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7 17:46: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RE: 我们在奔三的路上余情未了(连载)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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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店日子是过的很清闲,唯一让我不爽的就是一个月两三次的进货。图书批发市场是在伤城隔壁的市,每次去黑胖子那,我都要早上起的很早。先坐车到是市里,然后转公交车,之后在打车去黑胖子的村庄仓库。

经过这么时间的接触,我和黑胖子的关系缓和了不少,每次进完货,黑胖子都叫人用车帮我免费运到托运站,之后我在原路返回,在到伤城打车把书运回书店。原来生意不太好时,一个月只要去一二趟,现在最少一个月要三趟。

有时候黑胖子的车不在,我也只好自己找车运了,一来二去的。我进一次货整整得一天时间,而且很烦。有一次,黑胖子的车不在,他自己借了辆车亲自帮我送的货。路上他劝我自己买辆车,这样也很方面,最起码不要这样的跑来跑去。

想想也是,自己开车一个多小时就能到,来回小半天就能搞定了,确实很方便。黑胖子的这个提议道是提醒了我,想想了我银行里的数字,我心里开始琢磨起买车了。

回来之后,我把这一想法向志富和江雨提了一下,谁知道这俩人反应十分强烈,每人都纷纷举起四只手赞同。之后就给我罗列买车的好处来,什么方便、快捷、下雨不会被淋、泡妞等等。我是发现了,现在和他们直接没什么共同话题了。

我对车不太懂,我问他们买什么车好。钱志富随口就说:“当然奔驰S350啦!V6发动机,升的排量、豪华、大方、又有气势,性价还比高。”江雨接着说:“要不买宝马M3?双门4座性能跑车,V8发动机,420马力,最大功率达到309kw/8300rpm ,秒内便可完成0~100km的加速、、、、、、”

我真想拿块豆腐拍死他俩,一百多万的奔驰,居然还告诉说什么“性价比高”。还敞蓬跑车,我开敞蓬跑车去运货?多新鲜啊!我说拜托你们,我就一小书店老板,买车是想能进货方便。

这俩孩听我这么一说立马没了激情,江雨看似很真诚的对我说:“哥,买长安奔奔吧?环保省油还支持国产呢!当然,前提如果你能开的出去的话!”志富接着说:“实在不行就金杯,容量大,可够你运货。哪天我跟我手下那些小包工头说说,给你弄辆二手的,绝对便宜!”你说我怎么就找这俩活兽商量的来着?两人叽里呱啦的刺激了我半天。我懒的理他们走开了,就听他们还在那有一句没一句的在说我呢!

这两孩子也够可以的,自从我有了买车的打算后,他们见天的往家带汽车杂志。志富现在三天两头的住在我们家,他和江雨一凑在一起都没二话,全部都拿车说事。其实我对车真的没什么研究,也没他们那么大的兴趣,只是现在需要了关注一下而已。

可就在一天晚上我在我们小区看见一辆黑色的轿车,车子是发动着的,我看见那车的仪表盘上发出幽蓝色的亮光,那亮光在黑夜了特绚眼,我当时一下的就被迷住了。回来一翻杂志,才知道那车是别克君越,我看见的光是别克独有的“冰蓝色”灯光设计。

我一拍桌子说:“就是它了。”我这一举动把志富和江雨吓了一跳。志富对我是说:“我说萧疯子,这车最便宜的也要二十一万多,你可要想好了。”志富这不是在刺激我,他是不明白我这个平时只吃快餐、吸劣质香烟加死抠门的主,此时怎么突然变的如此气壮山河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余情未了”书店开张两年半了,这两年半来它让我的银行存折上有了四十几万的存款,当然还有我股票上赚来的十来万。这样的营业额对于在伤城开店的来说不算多,但难得的是能省下这个数字,志富说我有穷人的劣根性。

当然,如果没有当初我妈的那二十万本钱,也就没有这个书店了,二十万啊!这可是我妈和爸大辈子的积蓄啊!我觉得相对别人我已经是很幸运的了。银行里的这四十几万,除了还我妈二十万的本钱,其他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用,这次买车,也许我只是想换种生活方式吧,二十万,对我来说只是银行提款机上的数字,没什么意义。

我的车买的出奇的快,上牌交税,拿到手二十三左右。我把股票全部出手了,反正也是平白无故挣来的钱,在股市里着实不让我放心,自己又添了十来万。志富本想骂我的,但是看在车的份上忍住了。其实志富和江雨比我兴奋多了。拿车那天,我把车开回来,晚上,江雨以帮我磨合车为借口,拿着车钥匙和志富整整消失了两天。

江雨还像个孩子,贪玩总忘记了回家,我倒十分理解他,小时候他就很爱车爱的要命。幸亏我对车不太感兴趣,不然也有的跟江雨争了。记得大学时拿驾照还是因为江雨。那时候每年放寒暑假回家,江雨总是拉着我拿他爸的专用坐骑折腾,就他那点破技术都是他爸司机平时零散教的,刚开始他也害怕,只是在大院里开开。

有一次,他居然把车开到了马路上,就这样停停开开的,谁知道遇到辆路边值勤的警车,下来一警察示意他路边停车。

靠边时,江雨一激动把油门当刹车踩了,嘭的一声就撞前面的警车后腚上了。这一举动,把旁边那警察的下巴都惊掉了。还有更绝的,谁知道警车上还一警察,正吃方便面呢!江雨这一撞,一碗方便面全卡在他脑袋上了,只见那警察气冲冲的下来,脑门上还滴答着汤汁和面条,那表情和仪态叫一个搞笑,我听他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妈的,老子当了十六年的警察,第一次看见有人敢撞警车的!”

后来幸亏和我们一个小区长大的黄三,他爸是交警大队的政委。江叔又出面摆平。不然,这无证驾驶加上“袭警”可真够江雨受的了,江叔把我们捞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掏钱把我们俩送驾校学车去了。

拿到驾照那天,江雨打电话叫黄三出来兜风来着。黄三说你等等,我打几电话先,江雨问他打给谁的,黄三说:“我要通知所有亲戚朋友,今天切勿上街。”哈哈,就是现在,我们几个还拿江雨当年撞警车的壮举说事。

那个暑假江雨果然也没让黄三失望,撞坏了二段栅栏,压死一只鸡,还掀翻了一个路边摊。

那些前尘往事似乎离我们很远了,也似乎就在昨天。遗憾的是我们在也不能像昨天那样,无忧无滤没心没肺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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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7 17:47: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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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车买的可算是超值了,都快赶上出租车了。白天我开,夜里江雨开着去上班。还有钱志富同志,也见天的跑来给我灌输一种思想,当初如果不是他教我抄股票,我就不可能挣钱,我没挣钱就不可能买这辆车、、、、、、然后就把他那破2000的钥匙往我手里一塞。

你说换车就换车呗!哪来每次都那么多屁话啊?以至后来钱志富只要是我跟前露出一脸猥琐的笑容,我立马就很自觉的把车钥匙给他,话都不让他说一句,免的他在扮演罗家英。不过他也跟我说过,自从我买了这辆车后,他怎么看自己的那辆破车怎么不顺眼,要不是这是公司给他配的车,他早卖了。其实我想告诉钱志富,喜新厌旧不是好孩子!

钱志富还跟我说过,他说车是一个现代男人身份的象征。开什么级别的车就意味着是什么级别的男人。我问他那房子呢!他说:“现实中,除了你要结婚的人,或是你老婆,别人是不会太在意你的房子的。他给我打了个很形象的比喻:车像是衣服,买好看且贵的衣服是穿给别人看的,而且什么类型的男人就会选择什么类型的衣服和同样类型的车。

而房子就好像是你的内衣,是你自己在穿,怎么穿的舒服别人管不着,除了和你上床的女人会在意你的内衣的好坏,别人想看也看不见。所以,你完全可以不穿内衣,别人也不知道。”对于他的这一观点,我表示巨汗。按这种逻辑推理,我现在是在租房子住,那我岂不是整天都在租穿着别人的内衣?


店里没多少客人的时候,我喜欢用搪瓷茶杯泡一杯浓浓的碧螺春,坐在沙发上,看看书,喝喝茶。人总是把幸福定义的高不可及,其实人生的过程本就是种苦难,但是能在闲暇的时候,毫无杂念的情况下用心的喝杯茶、吸支烟、听听轻音乐、或是只是翻翻书。就已经就是种幸福了,幸福本就很简单,只是我们把它看的太复杂了。

刘玲叫我站下收银台,她要上楼拿些书。我走到柜台前看见个一脸落腮胡,还扎了个辫子的男人,他站在杂志柜前正在翻阅设计类的杂志。这一打扮,你还别说真像个艺术家。但是我总感觉他有点面熟似的,多看了他几眼。

在我看清楚他的脸时随口叫道“是小王老师?”那艺术家一愣,紧接着在我肩膀推了一下笑着对我说:“这不是萧淼吗?你小子怎么跑这来了?”我告诉他这书店是我开的。他说:“是你开的?我就说嘛!早就听人家说这书店了,我当初还纳闷了!怎么会叫余情未了这名的,没想到你小子开的,怎么?现在还余情未了着呢?”小王老师知道我和余情的所有事,我那幅油画就是在他宿舍画的,可能他刚才没看见挂在墙上的那幅画,不然他早应该知道是我了。

小王老师是我们大学的专业老师,教我们的时候他刚毕业不久,和我们的年纪相差不大。刚开始他还一副为人师表的姿态,后来我们才发现,他整一个比盗版天山童老。整天跟我们没心没肺的开玩笑,混的和我们班每一个人都铁瓷。

我们都叫他小王老师,他也不介意。上学那会,他跟我的关系最铁了,那是因为我们当时的系主任是个书法家,他对老师的字很挑剔。可是小王老师那字属于狗爬式的,所以他经常威逼利诱的叫我替他抄写教案,做为回报,他竟然利用职权擅自篡改我的专业成绩。这一来二去的就结下了深厚的阶级感情。

“你小子可忒不仗义了,毕业这么长时间,玩人间蒸发啊?也不说回来看看我。怎么了?当了大老板就把我给忘了?”小王老师说。我赶忙笑着陪不是说:“哪敢忘了您啊?这不是忙着一直没时间嘛!”因为是小王老师,我这假话说的可心安理得了,且还蛮顺口的呢。

我摸着他的辫子问:“您这是?”小王老师一脸尴尬很谦虚的说道:“没什么!职业需要,混口饭吃嘛,见笑、见笑了。”呵呵,我原以为过了那么多年,加上这专业的外表,怎么说他也能变的成熟稳重一些了,可是我错了,有些东西这一辈子都可能不会变,就像眼前的小王老师,依旧像过去那样,还是一副活泼可爱的祖国花朵形象。


从毕业后就一直没见过小王老师,今天乍一见到还真怪激动的。他向我询问了我们班好多的人的情况,其实他对我们班的人感情还蛮深的,我们毕竟是他教的第一批学生嘛。之后又跟他瞎扯打屁了一翻,他突然看见我桌子上的车钥匙,他问我停在门口的车是我的吗。得到肯定后立马跟我说:“得!你小子真是混大了,还是别克君越呢!我到今天还没混上个车开呢!走走走,带我兜兜风去。我那驾照拿的就跟个结婚证似的,竞摆那看了。

钱志富说的没错,在男人的心里车和女人的地位有时候是相等的,都是他们狂热追求的。小王老师拖着我去过车瘾,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了下来,他看着自己手里的几本摄影杂志对我说:“书还没付钱呢!”我推着他走出门口说:“就当我免费大酬宾支援中国教育事业了。”小王老师一脸猥琐的笑,边把书装进书包边对我说:“那怎么好意思啊?”他还不好意思呢!我都不兴说他。在学校的时候我们就都知道,小王老师的兜里永远比脸还干净,穷的都让人心痛中国教育事业的落后,他没钱吃饭的时候,总竞诈骗我饭卡来着。现在他在这还跟我这假客气呢。我对他说:“得了!您把这话留着忽悠别人吧!我这不需要。”

小王老师绝对是本本族的职业成员,那车开的叫一个烂啊!刚上车手刹还没放呢就往前开,这不还没走多远呢,就熄火两次了。他还一个劲的对我说:“好久没开了,先习惯习惯。”只见他双手死死的握着方向盘,一脸紧张的看着前方。其实我也不比他好哪去,毕竟好长时间不开了,在驾校学的那点东西早忘光了。开车这玩意总还是要靠实践经验的,就像那些刚拿驾照就上路开车的人,其实比恐怖分子还吓人,一个个都有合法杀人执照的。


小王老师开着开着就把车开上了长江路,长江路走到底就是伤城大学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此刻有点紧张,离伤城大学越近这种感觉就越强烈。当小王老师把车开进校门的一刹那,我就仿佛进入了时光隧道,身体里突然涌出一股莫名兴奋与伤感。

大路两边苍老的法国梧桐树依旧耸立。带有满脸青春朝气的学生来来往往,他们或喜或悲或怒或乐,都在这个校园中毫无掩饰的宣泄着。沉默无聊的钟楼、红墙灰瓦带有西式威严的大会堂、斑驳破旧的八角亭、还有和蔼可亲的学子超市老板娘。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与陌生。

毕业后我就在也没来过母校,因为我害怕,我甚至不敢走长江路。当美好的回忆与现实的场景相重叠,产生出的势必是一种莫大的悲伤与遗憾。就像你曾遗失了你最宝贵最心爱的东西,当你在看见它的照片时,心里的那种痛楚会让人心碎。所以我不敢回忆,我把它尘封窖藏,但此时它像是一坛子老酒,放的时间越久就越纯,我不能喝酒的,会醉的!

小王老师还住在教师单身宿舍里,在去他宿舍的路上他和我说:“等会给你看样好东西,不过话先说好,看完你可得请我吃饭啊!”此时车正好开过艺术系大楼门口,我看着那条熟悉的鹅卵石小径和两排桂花树,心不在焉回答他说:“哦!好的。”

走进小王老师的宿舍,屋里的摆设几乎没什么变化,只是满墙的照片多了许多,地上还是乱的让人无法插脚。小王老师是个摄影狂热发烧友,他曾去过所有他有能力去的地方,他的所有工资都用来当路费和买摄影器材了,所以他才能穷的要诈骗我的饭卡。

我看见地上有一堆装在包装盒里的摄影器材,我问他是刚买的嘛!小王老师对我苦笑着对我说:“都是我原来买的宝贝,但是马上都要卖了。”我问他好好的东西为什么要卖啊。他拍着我的肩说:“甭提了,像我们这种男人就不应该有这样奢侈的兴趣爱好,你没见我都三十了,还没个老婆嘛?你以为我想啊?都***被逼的。”

接着他又拿起床上的一本个人*影集在手里拍了拍对我说:“看见没?我***都沦落的要给别人拍这种照片了。女朋友说了,今天年底在凑不到买房的首付,就叫我去死了!”小王老师依然对我口无遮拦的,虽然他满脸的不在乎,但是我仍能听的出他的无奈。

我看见尼康 AF-S VR的镜头躺在包装盒里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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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7 17:49: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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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翻看桌上散落的照片,看的出这两年小王老师又走了不少地方,照片中记录了好多安静的风景与人物。其实我感觉小王老师蛮有才华的,只可惜的是,才华并不值钱。小王老师一直在书柜里翻找着什么,最后他找出一本摄影集递给我让我看。我在猜测这本摄影集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本摄影集的名字叫“残爱”。

翻开摄影集,这好像是本学生的摄影课作业,所有的照片都是以人身体的某部分为主题的,或是一只手、一双脚、一只耳朵、一个背影。显然照片是被作者精心裁减和处理过的,手法也很娴熟。能看的出,照片好像都是照的一个人,或者是*的。不过最难得的是这组照片不仅题材新颖,而且他能把这些平凡的部位通过某种手法,表现出一种人让有无限遐想的感觉,每张照片的底部还有一行如诗解一样的文字,虽然我不懂摄影,但是也非常喜欢,怪不得小王老师要把它珍藏了。

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我突然一愣。最后一张照片是张人脸,是由好多局部照片有间隙的拼凑而成,就像马赛克。虽然不是很清楚,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能辨认出这个人,这个人居然是我。我顿时呆了,我翻看摄影集的作者名字,赫然写着:沈悦。

小王老师见我看完了就对我说:“怎么样?不错吧?没看出来啊!我说你小子还蛮讨女孩子喜欢呢啊!”看完这本摄影集我心里很复杂,有一丝感动、有一丝甜蜜、还有一丝内疚。我想起了沈悦那张可爱的脸,也想起了她流泪从我眼前消失的一幕。

为了掩饰我此时的心情,我拽着小王老师要请他出去吃饭。这时小王老师一把从我手中夺过摄影集说:“吃饭可以,可这本摄影集免谈。如果你喜欢可以当面问沈悦要啊!”说着他把摄影集塞回了书柜。

之后,他又搂着我边朝外走边讨好的说:“走,吃饭去。对了!我跟你说,这个女孩跟我还蛮熟的,人长的漂亮,性格也好!人家可是对你早就有意思了,怎么样?考虑一下?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我可以给你牵红线啊!我这有她电话号码要吗?实在不行这星期天我替你约她?”他搂着我一路上说个不停,我郁闷的来,你说这一什么老师啊?


伤城大学的第二食堂生意依然还那么好。打饭得插队,座位得拿书占着,偶尔一个美女经过,全体男生立马起立行注目礼。几年前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现在我怎么感觉自己老沧桑了啊?还是眼前的他们现在很嫩?

想当年我们班群狼跑这来进食,先抱一堆书,一排座位上挨个摆一本。打饭的时候先由先锋直接冲到窗口插队,对着打饭的阿姨就喊:“阿姨,我刚才的那份好了没有?”完了插上饭卡在说:“阿姨,我那份要是好了,麻烦您在给打十一份。”完全不顾身后人的感受。

当然这种先锋第一需要脸皮厚,第二还需要嘴巴甜。一般都是钱志富级别的人干的。吃饭的时候一大堆人挤在一起,如有美女经过,群狼齐嚎,在美女还没向我们投来鄙视目光的瞬间,赶紧埋头刻苦的吃饭。接着就是群猪叉食,不是你抢我半块大排,就是我砍你半个鱼头。我就曾曰过:食堂如战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我和小王老师到了二楼包厢雅座,点菜的时候我发现,对于我来说二堂的菜价突然变便宜了好多,当初舍不得点或偶尔才点的菜,现在毫不犹豫的就全点了,只是心里在也没有以前的那种感觉了。小王老师吃的是不亦乐乎,而我确没什么胃口,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想下楼点份快餐。

饭刚吃一半,小王老师接了个电话。挂了电话就见他狼吞虎咽的扒了几口饭,用手一抹嘴这才对我说:“坏了,上午逃了半天班被发现了。系主任正满世界找我呢!你自己吃着,如果回来早我在找你。”小王老师走后,我也没什么心情吃下去,付了帐自己走出食堂。


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上学那会,吃完午饭现在应该回宿舍了,可现在我已经没有宿舍好回了。我自己静静的站在食堂门口,身边来来去去的学生没人有知道我在想什么,此时我的脑子里很乱,像是时空倒流一样,往日的点滴场景被压缩之后在剪辑,片刻释放出来,出现了蒙太奇式的影象,但是很乱,真实而又虚幻。

我突然看见余晴拿着热水瓶站在路口等我,她的头发依然那么长,穿着白色连衣裙正在向我招手。又看见沈悦拿着相机躲在树后偷偷的拍我,她的眼泪在滴,哭的我心痛。

还有我们班的一群人,追逐打闹的并排的像我走来。丁丁和志富在吵嘴、岚岚搂着陆飞一副很恩爱的德行、爱唱歌的布丁挽着木木边跳边唱、还有小萝卜头罗亮,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一会叫这个姐,一会喊那个哥、、、、、、他们从我的身上穿过,留下一群背景远去了。


我仰望着天,太阳的光芒让我的头有点发晕。

有谁会在不确定自己是高兴还是难过的时候想哭?我也不知道,既然那坛陈酒已经开封了,那么就爽快的一口气喝光它吧!就像“东邪西毒”里面的那坛酒一样,大不了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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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8:19: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通市
不错,很有意思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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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8:20: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看着不过瘾呢,一会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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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8 23:25: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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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向我们以前的宿舍走去了。说起我们班的男生宿舍,绝对是伤城大学独一无二的,因为它以前是个储藏间。

刚开始我们还在四人宿舍住的好好的,但是刚开学没多久,系主任大笔一挥,说是伤城大学由于今年扩招,宿舍奇缺,我们班应发扬孔融让梨的精神,就把我们十二个男生发配到了十六楼B座宿舍后面的一间储藏间去了。

瞧这精神多新鲜啊!

我们班之所以有这等“殊荣”,完全是拜我们班刚开始的班主任之福。他是名牌大学的高才生,年轻有才华。其实我们还是蛮喜欢他的,但是他的教学观点与系里的领导意见不合。他主张以实用为主教学,鼓励我们主攻细化专业。而系里的几个权威领导则认为我们是新生,应加强对艺术专业基础的教育。

可老班不听,依旧带着我们我行我素,甚至顶撞领导。这可气疯系里所有的领导,经常给他小鞋穿,没出多久,老班受不了辞职跳槽了。他这一走,系领导就把对他的怨恨全部转加在我们班头上了,在加上我们专业本就是要被撤消的,一个专业就剩我们一个班了,正所谓人薄户小啊!系里在也没给我们配班主任或是辅导员。

不仅如此,以后系里所有的活动和福利均没我们班的份。出去看展览,别的班都是豪华大客,轮我们班就一破小黑中巴。通知我们去领画具,结果领回来的都是缺胳膊少腿的画架。分发给我们的写生静物,不是少鼻子的大卫就是掉了半个脑袋的马尔斯,还跟我们说什么要画出残缺美来,你望这话说的多艺术啊!

所有老师都对我们敬而远之,上完课立马走人生怕被我们连累的样子。我们只所有喜欢小王老师,就是因为他是唯一敢和我们亲近的老师。

那时候敢情我们就一后娘生的孩子,爹不亲娘不爱的。最过分就是,系里居然出面“帮我们班所有男生”申请,发扬精神搬进了储藏间。

不过事情往往具备双面性,N年后我们回顾伤城大学的宿舍,一直认为我们班的那间“储藏室”是属于独立别墅级别的。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墅舍”。

墅舍位于十六楼B座的楼后,一个独立平房,和十六楼相连的是一条长长的过道,而且还要转两个弯,它原本是宿舍楼堆放杂物的地方,所以一般没人会到这个地方,以至于我们在那住了四年,从来就没宿管员来查房这么一说。

墅舍的面积不小,我们十二人住着还无比的宽敞,它居然有两个门,一个是和过道相连的,一个门是通向十六楼后面的一片空地的,因为它独立在宿舍楼之外,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晚上多晚回来都可以,直接不需要走宿舍门了。我们甚至后来把连接宿舍楼通道的门都给堵了起来。

当然,这也为我们班女同学经常来我们墅舍里聚餐、开会提供了无比的方便。因为我们闲墅舍太阴暗,所以我们在面朝窗户的那面墙上画了五张长方形京剧脸谱,覆盖整个墙面,死艺术,还无比壮观,现在想想当时真很闲,一面墙我们一个班整整花了三天才完成,光颜料就用了N多盒。

因为专业需要我们几乎每人一部电脑,捱在墙边的一排桌子上放着,那阵势,怎么看怎么像一小网吧。众电脑一工作的时候,就听见劈里啪啦的点键盘和鼠标的声音,接这就听见无比嘈杂的尖叫声:“快扔炸弹啊!、、、老三,你堵后门、、、下面还有一个、、、操、、、谁把人质给杀了?”

其实社会主义中级阶段早在我们班实现了,我们过的是大集体生活,我们每人每个月都交二百五十块伙食费给班头陆飞,这样有两个好处,第一不会担心生活费超支没饭吃。第二搭伙吃便宜而且质量也不错。

我们还有个无比大的电饭煲,中午晚上会蒸一锅米饭,在外面抄几个菜,比在食堂吃舒服多了,吃完饭把饭盆一搁,等哪个女同学来串门了,就劳驾她一起洗了,哎男人啊!无耻啊!

每个月伙食费还能省下不少,正好留在月底聚餐或是买宿舍里生活用品。我们还经常拿电饭煲吃火锅,虽然慢,但是别有一翻滋味。

最难熬的是冬天,墅舍又大又阴,还到处透风,睡觉的时候我们只能把六张上下床并在一起睡大通铺,大家挤在一起取暖。实在还是冷的话,就拿起我们宿舍常备的二锅头灌上两口,往往一瓶二锅头转上一圈就空了。谁要是在床头放盆洗脚水,不一会工夫就准变一盆墨汁,一盆洗脚水十二个人洗,那家伙、、、、、、

那时候我们只要不上课就呆在墅舍,就在这里,我们班的同学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反正出去了也不招人带见,那咱就自己带见自己呗。


此时我绕过十六楼来到墅舍前,墅舍门前的空地早已杂草丛生了,到处都是缺胳膊少腿的桌椅残臂,还有废石料和砖头什么的,以前我们总是把这片空地扫的很干净,没事就铺张席在这打升级,或是摆两块砖头当球门,在这小练下带球过人的球技什么的。

而现在估计自从我们搬走后这就在也没住过人,到处是垃圾和灰尘,看的我心里很难受。

墅舍门上挂着把生锈的锁,旁边的墙上还有我以前用毛病写的“墅舍”二字,现在已经模糊不清了,窗户上的玻璃差不多已经全部碎光了,我趴在窗台上透过缝隙望里面张望,这个我曾经生活过了四年的房间。

我的青春在这里驻留过。

我的心跳在加速,时隔快三年了,我此时的心情就像是在窥视昔日的旧情人一般。

借助并不明亮的光线,我看清了房间里所有的情况。一大堆的破床和桌椅堆满了整个房间,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摆设了,房间里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对面墙上的京剧脸谱色彩在也不光鲜,有的地方甚至掉了颜色,墙上还贴着几张发黄的纸,那是我们课程表、值日表,我还看见了一个二锅头酒瓶,孤单的横窝在地上、、、、、、


我的脑海里突然又出现了幻象,这个破旧的房间忽然间变的明亮清晰起来,我看见我们班十二个男生又在热火朝天的联机玩游戏。我看见我们全班人一起哭爹喊娘的围在电饭煲前吃火锅。看见打升级的时候他们个个脸上贴满了纸条。看见布丁弹着并不熟练的吉他为“狼嚎乐队”伴奏。看见丁丁余情她们在画脸谱的时候相互涂抹颜料。看见志富躲在被窝里喝着二锅头。看见一群人在抢一盆洗脚水、、、、、、

不知道多久,这些场景突然一下子消失了,眼前再次变的灰暗陈旧。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重击了一下,有种空前的失落感感染着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我突然感觉这个地方让我恐惧,我像逃命一样的离开了墅舍。

我现在才发现,其实追忆美好的过去就件痛苦的事情。那些回忆,它向你证明的是这些快乐的往事已经离你远去,在也不能重现了。它甚至还残酷的对照着你现在枯燥孤寂的现实生活,在它面前你永远只能卑微的崇拜,毫无尊严、、、、、、

我没向小王老师告别,自己开着车离开了这个喧闹而又寂寞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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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8 23:28: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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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建国有女朋友了。真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啊!我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没多久工夫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这个消息。武建国还带着他女朋友到我这来炫耀来着。

那天他刚到我店里就搂着我对他带来的那女的说:“媳妇,This is my 最好的哥们,萧淼萧老板。”然后他又指着那女的用他那变种英文对我说:“淼,This is my 媳妇。”我一见他女朋友心里就想笑,敢情这小子把对儿子的期望都放孩子他妈身上了,坚持认为龙生龙、凤生凤,一个又白又胖的媳妇,肯定也能生个又白又胖的儿子来。

我和他媳妇相互打了招呼。看的出来建国的女朋友很内向,不太爱讲话,其实仔细看看,她虽然有点胖,但还是蛮可爱,而且名字还很好听,她叫白紫涵。

介绍我们认识之后,武建国指着店里的书对白紫涵说:“媳妇,去看看,喜欢什么就拿什么,千万别跟我客气。”支走了白紫涵,建国一副很自豪的样子对我说:“伤城本地人、国家公务员,怎么样?兄弟这媳妇还行吧?”我赶紧很配合的使劲点了点头。接着建国靠在收银台上看着白紫涵的背影一脸陶醉的说:“瞧瞧,咱这媳妇多富态啊!你说哥们的命怎么就这么好滴涅?”我真受不了他,说他小子胖他就喘,给点阳光他就灿烂。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也不容易,这么多年了,终于找到个媳妇,得瑟得瑟也是应该的,作为兄弟我还是很为他高兴地。

但是之后我突然感觉,和武建国比起来钱志富和江雨简直就是好人了。他不会开车,但整整一天,武建国叫我开着车带着他和白紫涵到处瞎转,武建国坐在后面搂着白紫涵那叫一个惬意,先是到他宿舍,把他一屋废品拉到垃圾回收站卖了。后来突然说白紫涵家的电视坏了,该抱去修了。

然后就陪着他们修电视,在维修站修好了电视,这小子居然当着维修人员的面趾高气扬对我说:“我说小萧啊!还愣着这干吗啊?赶紧把电视抱车上去!”奶奶的,他道一点都不客气,真把我当司机了。这就在回去的路上还说呢,他当我面问白紫涵:“我说媳妇,你家还有什么东西坏了啊?咱一起给修了。对了,你家缺煤球不?趁现在有人有车的,要不咱运个几百块回去先用着?”我现在可算是知道什么叫:水至清无鱼,人至贱无敌了。要不是看白子涵在,我早佛山无影脚踢他脸上去了。

把白紫涵送回家,在送武建国回宿舍的路上。武建国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他点上一根烟递给我,接着又给自己点了支深吸了一口对我说:“最近沈悦可有点不正常啊!我看她是被你折腾的够呛。”我猛然听建国对我说沈悦心里一惊,前面的车红灯刹车我没看见,走到跟前才紧急踩刹车,差点撞上去。

此时我脑海里突然出现小王老师给看的那本摄影集,想起沈悦我心里突然感觉一阵痛。建国看了看我说:“其实我知道,你心里对她也有意思。现在你也看见了,我有女朋友了,我想你也该没什么心理压力了吧?”我不知道该和建国怎么说,我甚至不确定我拒绝沈悦是不是因为他。武建国临走的时候一脸真诚的对我说:“沈悦对你是真心的,知足吧!现在这样的女孩不多了。”


我绝不是个圣人,而且是个地道的俗人。其实当我知道沈悦喜欢我的时候,我曾像任何一个男人那样兴奋高兴过,但是我知道沈悦为我付出了那么多的时候,我心里更多的是感动与内疚。武建国说的一点都没错,沈悦是很不错,我是该知足了,但是也许我已经伤害她太深了,而她现在已经离我而去了。


就在我给武建国夫妇当了一天的跟班加司机的第二晚上,我又接到武建国的电话,我心想:“不会吧?又来?你说我这车买的容易嘛?一个个还真把我当免费司机了啊?”武建国的电话内容很简单:叫我速到“海阔天空KTV”302包厢。我只是随口问了句什么事,建国没回答,就说我去了就知道了。我也就没多问,心想这孙子八成是没钱付帐,叫我去江湖救急去的,这种事我可不是第一次了。

丁丁曾说我这人有个好处,好奇心不是很强,别人不想说的事我从来就不追问,这样让人和我在一起心里很舒坦,没有负担。其实不是我没好奇心,只是我嫌知道的太多很烦。

车晚上被江雨开走了,我只好打车去“海阔天空”。

当我打开302包厢的门,就看见一个女的坐在高脚椅上背对着门口在唱歌,她后面的沙发坐着两男人,一个是武建国,还有一个趴在沙发上已经不醒人事了,桌子上满是酒瓶。我走过去问武建国发生了什么事,武建国指了指那正在唱歌的女的说:“还不是她喽,最近老是这是样子,今天她死活要请我们几个设计部的同事唱歌,就在刚才灌跑了两个,这还剩下一个已经不行了。”武建国这么一说,我才发现正背对着我正唱歌那女的原来是沈悦,我突然心里一震。

武建国叫我先开车把那个喝醉了的同事送回去,我告诉他我没开车过来,谁知道他一脸鄙视的对我说:“车不开来,我要你有什么用啊?”你说这话多新鲜啊?敢情我现在还不如辆车呢!

武建国扶起躺在沙发上的同事,边朝外走边对我说:“我先送他回家,她交给你了,小心点,她今天也喝高了。”我并没有拒绝建国的这一安排,但是他走出门口的那一刻对我说了句话让我很郁闷,他说:“你自己造的孽,你自己去解决。萧淼,其实你可以活的自私点。”

这个房间里此时只剩下我和沈悦了,我突然感觉自己的心跳在加快。我坐在沙发上静静的看着沈悦的背影。沈悦坐在高脚椅上,翘着脚,左脚尖挂着高跟鞋。她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握着麦克风很专注的在唱歌,包厢里的音乐声很大,她一点也没察觉刚才这个房间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早就说过沈悦的声音很好听,她的歌声会让人感动。此时她正在唱莫文蔚的《爱情》,她模仿莫文蔚的声音很像,那么低沉、清澈、又略带忧伤。我认为她比莫文蔚要唱的好的多,因为她那幽怨孤寂的声音让我心碎。此时的沈悦就像一种特殊的药水,她把我整个人都融化了。我突然变的紧张起来,我拿起桌子上的酒杯牛饮起来。


《爱情》

(若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么会夜深还没睡意

每个念头都关於你我想你 想你 好想你

(若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会有不安的情绪

每个莫名的日子里我想你 想你 好想你

爱是折磨人的东西却又舍不得这样放弃

不停揣测你的心里可有我姓名

爱是我唯一的秘密让人心碎却又着迷

无论是用什么言语只会(只会)思念你

(若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会不经意就叹息

有种不完整的心情爱你 爱你(爱着你)


沈悦完全的陶醉在歌声之中,她的声音也让我陶醉了。若干年以后我问过我自己,是不是因为在听沈悦唱歌的一刹那爱上了她?我不得而知,也许爱就是个简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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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0 02:12: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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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悦唱完歌转过身才发现,房间里除了我已经没人了。她看见我先是一愣,然后就一阵诡异的苦笑。建国说的没错,她喝多了,因为此时她连走路都走不稳了。我上前挽着她坐在沙发上,她说她还要喝酒。

我早就说我不能喝酒的,喝完酒我就不是我了。那天晚上不知道怎么地我就喝醉了,我和沈悦在KTV包厢里发酒疯来着,沈悦穿着鞋在沙发上蹦来蹦去,而我则站的桌子上狼嚎般的唱《精忠报国》,估计此时被任何认识我的人看见了,我想他们都会惊掉下巴的。

我和沈悦肆无忌惮抓狂,酒精让我变的一点都不理智,我早以分不清此时和平时哪个才是真正的我了。最后有个服务员进来要求我付帐的时候,我把钱包里的一叠红票子全都掏给他了,他说太多了,不需要这么多的。

我竟无比气壮山河的对他说:“拿着,剩下的都是你的小费了,你不收下我可要生气了!”就这样,我献出了平生第一次小费,还一下给了那么多。后来想想蛮后悔的,这在怎么说也是我的“处女给小费”啊。我竟在自己思维不清晰的情况下就这样糊里糊涂的给献出去了,最后我都不知道收小费的服务员是谁。要是放在现在,我铁定要问问他家住在哪啊?几岁了?身份证号码多少?喜不喜欢周杰伦啊?家里养没养狗什么的。毕竟人家是第一次嘛!总想留个纪念不是?哎!头开始痛了。

我的小费给的肯定特多,那个服务员很殷勤的找了两个同事把我和沈悦扶到了门口,一路上我不住的推开扶我的服务员,老子喝多了谁都不扶,就扶墙。

那服务员最后还给我们拦了辆出租车,并且很大方的甩给了司机一张红票子,叫司机把我们送回家。我真的很感激他,因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的钱包里此时应该连个钢蹦都没有。

我和沈悦瘫坐在出租车上,我迷迷糊糊的都要睡着了,司机问了好几遍我们去哪,我想了半天都没想起来自己住哪,后来还是沈悦随便报了个地名,不然那司机得多烦啊?

此时,沈悦坐在我旁边,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双手死死的搂着我的胳膊,我能闻到她身上发散出来的淡淡香水味,感受着来自她身上的温暖,我突然感觉自己好幸福。我就这样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间房间里,我躺在沙发上。沈悦坐在我旁边,双手抓着我的衣领,用力的在摇晃,很明显我是被她摇醒的。只见她醉意朦胧的边摇我边问道:“萧淼,我到底那点不好?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你知道我爱你爱的多么痛苦吗?为什么?你告诉我为什么?”沈悦的话听起来模糊,而且悲伤。

我看见沈悦因为喝酒和激动的缘故,脸颊胀的红红的,还有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里储满了泪水。她那深情且带着幽怨的眼神让我心痛。此时的我在也不能控制自己了,酒精在我身体里肆意的奔腾,让我变的无所顾及。我紧紧的握住沈悦的双手对她说:“沈悦,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我能感受到沈悦全身都在发抖,她双眸里储满的泪水顿时倾泻而出。沈悦说的没错,她爱我爱的太辛苦了,如果她答应我,我发誓我一定要好好的呵护她。

但此时沈悦的表情有点古怪,她用着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我半天,突然她笑了起来,边笑边自言自语道:“他喝醉了,他喝醉了。”我真的醉了吗?但也许醉了更好,也许醉了的我才是真的我。

沈悦越这样就让我心里越加难受,我看见面前的茶几上有支笔,我拿起笔拽着沈悦的胳膊在上面写道:“我喜欢你,请做我的女朋友吧!”落款:萧淼。我要用这种方式来记录此刻真实的一幕,我怕眼前的一切都是个梦,等梦醒了我和沈悦谁也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事情了。

沈悦看着我写在她胳膊上的那行字,眼泪一滴一滴的滴在我的手上。她接过我手中的笔,捋起我右手的衣袖,在我的胳膊上写了个大大的:“同意”也签了名,我顿时感觉热血沸腾,心底那种久违了感受由然而生。我用手轻轻的帮沈悦擦拭着泪水,我捧着她的脸,心里涌起一种冲动,我想吻她。

我能感受到沈悦急促的呼吸和香水与酒精混合的味道,可就在我的嘴唇和她近在咫尺的时候,她突然一阵反胃,她用手捂着嘴向洗手间跑去。

沈悦真的喝多了,我在客厅能清晰的听见她吐酒的声音。我本想起身去看看她有没有事,但是我才发现自己一点力气都没有,此时我的头痛的要裂开了。人家都说爱过才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我在心里默默的发誓,下次在也不喝醉了,这种感觉真的比死还难受。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的躺在沙发上又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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