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今天我已经被执法部门打了,相机也被他们抢走了!黑手已经遭到了》一贴的回复: ...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6 08:2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81
    发表于 2010-6-17 21:10: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即然这样,为什么抢人家的相机啊,有理说理啊!是不是有些打人的场面被拍了啊!!!!!!请马陵山**解释一下!!!!!!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2
    发表于 2010-6-17 21:20: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总而言之打人是不对的是犯法的,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严肃政纪。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6 08:2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83
    发表于 2010-6-17 21:22: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回复 103# 吾本为民

    你是黑神会的吧, 为什么老是恐吓人呢?是**人员吧!!!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3 04:08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184
    发表于 2010-6-17 21:22: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镇**能正面回帖是好事。支持镇**,顶一个!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5
    发表于 2010-6-17 21:34: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希望大家用事实说话  建议用相机拍下来 这样有证据  !!!说话自然有分量 ,不然谁能相信**呢
    古道铃声 发表于 2010-6-17 10:55


    有道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xl418151426 该用户已被删除
    186
    发表于 2010-6-17 21:40: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7
    发表于 2010-6-17 21:40: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你们抢人相机没有?如果你们抢了就解释一下,可以不说是抢,是没收。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8
    发表于 2010-6-17 21:47: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为了体现**回复的真实性,建议马陵山镇**最好能够拿出工作人员在现场文明执法的证据来(这样才有说服力),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说实话,我非常鄙视那些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人。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9
    发表于 2010-6-17 21:56: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荆州市
    狗咬狗,两嘴毛
    拿出相片或录像来作证据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18 21:49
  • 签到天数: 68 天

    [LV.6]常住居民II

    190
    发表于 2010-6-17 22:00: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9】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1
    发表于 2010-6-17 22:04: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2
    发表于 2010-6-17 22:11: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308】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3
    发表于 2010-6-17 22:24: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4
    发表于 2010-6-18 00:07: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我说句公道话,人是肯定打了,相机也是肯定抢了,这个村民肯定感觉赔偿少了,所以想多让**出点,但**呢就不想出这部分钱,所以就争执了,**官员肯定不会动手打人的,打人的肯定是那些在后面滴。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5
    发表于 2010-6-18 00:13: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回复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暇客行


        你说的不假,前面很对。但赔钱不是赔少了,我们老百姓就是上面说明给我们多少就多少,我们就要个公平,就要求文件那样赔偿,可现实赔偿款呢???我们就按他们所说05年赔偿来算,我们的安置,补助,及标准都和05年文件大大不一样!根本就没有,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1-22 19:43 , Processed in 0.045001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