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楼主: 赵新峰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稍懂法律的朋友看一下这段判词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3-18 18:2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6
    发表于 2013-9-27 16:32: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有点绕口,

    有点绕口,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楼主| 发表于 2013-9-27 16:35: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法律大概就是这样吧!

    法律大概就是这样吧!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楼主| 发表于 2013-9-27 16:36: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法院的法官应该能看懂!

    法院的法官应该能看懂!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0-22 11:3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9
    发表于 2013-9-27 16:38: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color=#999999]hhq 发表于 2013-9-27 08:05[/color] [url=forum.php?mod

    hhq 发表于 2013-9-27 08:05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在这场风暴中,老师最倒霉啊!

    倒霉的还有公务员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8-11 17:19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20
    发表于 2013-9-27 16:38: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都是钱惹的祸

    都是钱惹的祸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7-4 15:00
  • 签到天数: 157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1
    发表于 2013-9-27 18:00: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

    贪念和私欲把这些人推到了高炮的风口浪尖上,备受煎熬。

    贪念和私欲把这些人推到了高炮的风口浪尖上,备受煎熬。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9-27 05:38
  • 签到天数: 733 天

    [LV.9]以坛为家II

    22
    发表于 2013-9-27 19:02: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只要是白纸黑字 别说了

    只要是白纸黑字 别说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08:25: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我就怀疑这判决的合理性、合法性!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指点迷津,不扯那些情绪性的东西!

    我就怀疑这判决的合理性、合法性!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指点迷津,不扯那些情绪性的东西!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13-9-29 08:42: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color=Red]新峰你好!担保责任是借款到期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借款之日起半年内。超出这个实时限,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在这个时限内向法

    新峰你好!担保责任是借款到期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借款之日起半年内。超出这个实时限,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在这个时限内向法院起诉,这个时限限制便自动解除,也就是说,你一直要承担连带责任,直到债务人还清欠款或原告撤诉。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09:47: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谢谢! 2010年11月借款,约定用期一年,2011年11月到期,原告2012年11月26日起诉,2012年11月30日保全我工资的民事裁定书送达于我,我才知

    谢谢!
    2010年11月借款,约定用期一年,2011年11月到期,原告2012年11月26日起诉,2012年11月30日保全我工资的民事裁定书送达于我,我才知道这个账还没清!按理按法担保期也过了呀!
    可我怎么还要负担保责任呢???
    不知你是哪位,可看起来你是懂的,麻烦你帮我分析分析,这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呢?!
    感谢!!!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6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13:41: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真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分析分析!

    真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分析分析!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13-9-29 21:54: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廊坊市

    {:soso_e115:}

    {:soso_e115:}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13-9-29 22:08: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怎么说呢

    怎么说呢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07:15: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随便说说,让我心里透亮些九好!

    随便说说,让我心里透亮些九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14:12: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唉!!!

    唉!!!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5-2-3 14:57 , Processed in 0.052573 second(s), 11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