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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iweichen回应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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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2-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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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18:0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一、huaiweichen担任实习版主期间,管理层接版友举报非正常删帖,经后台查验属实。
    回应:
    (1)帖子是我删的,《林头庙》的发帖者和会员有互骂内容。这也是网站、网民、会员赋予版主的权力。
    (2)《林头庙》一贴很多内容与历史不符。
    二、通过分析被删除帖子内的用户IP,发现有异常现象,(在此暂不对异常予以公布)管理层曾经在版主议会发布过咨询帖,也责成论坛管理员和huaiweichen进行站内沟通,均未给予合理解释和答复。
       回应:
    (1)        huaiweichen及时并明确回复为何删除《林头庙》一贴的原因。
    (2)        短信2次和电话1次与网站联系,明确告知公布TP地址涉嫌公布个人隐私,请注意法律法规!
    (3)        “TP异常”确实存在。众所周知一个TP可带很多台电脑的。
    (4)        与论坛管理员(1)的短信原文:
    2009-11-29 17:15
    你好,涉嫌公布个人隐私,请注意法律法规!
    huaiweichen版主,经管理方查证,“冰凌”与“huaiweichen”账户于09年11月28日上午八点半至九点在同一IP登陆。请给予合理解释。
    (1)、请拿出证据来。
    (2)、拟定起诉

    后台记录显示huaiweichen确属严重的违规处理帖子行为,而且在取消实习版主后,该IP屡次对此事件和huaiweichen的帖子进行炒作,又引起部分版友的投诉和质疑。
    回应:
    1、“huaiweichen确属严重的违规处理帖子行为”对此说法有异议。请问“确属严重的违规处理帖子行为”是如何界定的?
    2、对后台记录无异议,12月6日网站管理层说过:一个TP地址可以有很多台电脑。
    3、对huaiweichen的帖子进行炒作的会员,huaiweichen私下找过,他们说:网站对其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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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09-12-7 18:07: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说那么多已经没意义了,当初你就应该这样解释的。网站怎么会公布你的IP,人家后台是真实的,不做斑竹一样在论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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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1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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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板凳
    发表于 2009-12-7 18:24: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huaiweichen元老的回应是在解释一些内容,论坛执行官有执行官的处理方式和依据。就这件事我认为均不可上升到太较真这个程度上,huaiweichen是论坛的元老,发贴、跟贴对一个元老会员来说应该说件很快乐的事~~希望以后还能看到你能继续对新沂风采版和民意民生版的关注支持~~我们来到论坛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人开心和谐,让更多的朋友了解新沂和关注新沂~~这件事应该告一段落,不要忘记我们的主旋律,客观评述,理性建言。希望大家齐心合力,为新沂的建设和目标说一些积极的话,做一些努力的事~~~祝愿新沂城市论坛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新沂,这应该才是我们来此一行的目的~~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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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1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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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马扎子
    发表于 2009-12-7 18:28: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希望huaiweichen老弟充分尊重管理层意见,一切从明天从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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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毯
    发表于 2009-12-7 19:25: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技术查证:冰凌与huaiweichen以及后面的若干用户均多次在同时段的同IP登陆网站,所发表内容中心思想相似,且IP为ADSL,ADSL的IP不固定,每次连接IP均有相应变化,冰凌与huaiweichen同时登陆的IP均相同,可以判断为马甲,即使不是马甲也是熟识且其发表的言论以及所作的操作明显彼此偏袒。
    huaiweichen在论坛内有一定的影响力为了避免huaiweichen人气流失以及积极性受到打击,之前对huaiweichen的处理公告中并未加入上述理由。
    但论坛对huaiweichen所做的操作没有违规。另外作为管理人员有权利查看用户登录IP以维护论坛利益,论坛尚未对外公布详细IP,并未涉及个人隐私。
    论坛对huaiweichen的参与表示感激与荣幸,关于版主的职务将不作恢复,希望huaiweichen版友能够承认并接受此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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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09-12-7 19:48: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论坛管理有管理的道理,一如既往的支持论坛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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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2-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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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地下室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19:57: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权力与权利的区别

    第一,权利的主体是不特定的,而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的主体十分普遍。就公民权利来说所有的公民都有权享有。对于民事经济权利来说,也可以认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但是就权力来说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它有特定的主体限制。这种限制都是由法律来作出的。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等。权力的内容是有限的,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赋予或获得的事项。权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所规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权利,而权力则是严格以法律的规定内容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范围,即构成对于其他权力或者权利的侵犯。即构成违法。第三,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这是由权利的自主性所决定的,而权力,往往都是职权,它是与职责相伴随的。放弃权力则可能意味着渎职,而渎职,不仅为法律所禁止,甚至还为法律所要惩罚。因此,原则上权力也不可权力享有者随意转让,而权利,除一些最基本的权利之外,许多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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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9-12-7 20:03: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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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9-12-7 20:06: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不能再解释了,别让人家觉得无知,楼主其实不错,但是真的不应这样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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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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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0
    发表于 2009-12-7 20:26: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huaiweichen元老的回应是在解释一些内容,论坛执行官有执行官的处理方式和依据。就这件事我认为均不可上升到 ...
    云在青山 发表于 2009-12-7 18:24



        俺总是赞同云板的见解。淮委陈兄弟,服从、适应、新开始。仅建议,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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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9-12-7 20:44: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0F1】真是应了一句老话:请神容易送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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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9-12-7 21:19: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看来这件事职能者要处理好啊
    要参照广大网友意见
    可不能一棍子打死啊
    这样的话,我个人认为对论坛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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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9-12-7 21:20: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真是应了一句老话:请神容易送神难~
    2000cs 发表于 2009-12-7 20:44



        不知阁下的这句话包含哪几层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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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09-12-7 21:22: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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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10-30 22:2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15
    发表于 2009-12-7 21:26: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直接晕了,1个两年都没登陆的账号来支持这个被撤销的实习版主,可见这个实习版主有多用心,悲哀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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