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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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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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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5 00:08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6
    发表于 2009-11-28 15:12: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林头庙遗址》的帖子是我删除的,持不同意见的会员与“律师”会员交流时语言不仅偏激,且“律师”有骂人侮 ...
    huaiweichen 发表于 2009-11-28 08:40

    可以屏蔽个别不文明跟帖的,无需删除主题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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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发表于 2009-11-28 16:08: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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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09-11-28 17:55: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楼主的说话很真诚!


    斑竹的解释很到位!
    说说谈谈 发表于 2009-11-28 12:50



    论坛靠大家,事关你我他,大家齐努力,论坛乐开花。理性最重要,和谐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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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发表于 2009-11-28 18:33: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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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发表于 2009-11-28 18:50: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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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7-10 22:01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21
    发表于 2009-11-28 18:52: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隋朝,从公元581年隋文帝杨坚建立,到618年隋炀帝杨广被绞杀,共存在了37年,是个典型的短命王朝。隋文帝的 ...
    冰凌 发表于 2009-11-28 16:26

    我虽然只是用民间传说的观点来看《林头庙遗址》,但仍然欢迎冰凌版友给大家讲真实的林头村历史。如果冰凌版友在《林头庙遗址》http://bbs.0516k.com/viewthread. ... id=22588#pid1465367一贴中的回复中给大家讲历史,而不是率先用(什么玩意!胡说八道!)发难http://bbs.0516k.com/viewthread. ... id=22588#pid1465595我想将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两位都是文化人,又都关心林头村,为什么不能携手合作呢?那将是版友的幸事,论坛的幸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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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发表于 2009-11-28 20:05: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本来是感觉很正常的现象,看了《新沂城市论坛》办公室关于“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争论很大,作为对黑埠林头庙有些了解的会员,谈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几点质疑。以下是律师会员的原帖内容:林头庙遗址
    位于我市阿湖境内林头河东岸,有一座历史悠久的林头寺遗址,至今还保留着高高的地基,当地人民耕作土地时经常犁出古砖老瓦。
    古林头寺史建于隋,兴于唐宋,明清时最为鼎盛。据传说,清朝时期林头寺香火旺盛,朝拜的人很多,逢庙会一日仅香客赠的香油(多为豆油)就能收入两大缸,可见庙会繁荣。林头寺占地百余亩,有大殿、中殿、后殿、偏屋等房屋二百余间,全是青砖碧瓦。殿内大佛金身,高十五米,一次可容纳百余香客,有僧七十余人,当时是苏北鲁南一带的大寺。 林头寺毁于近代战争。
    相传,明朝洪武年间,林头寺方丈圆寂,当朝皇帝朱元璋欽命安徽和尚空缘前来接替方丈。且说空缘曾于朱元璋一起修行过,朱元璋当了皇帝后,空缘几次修书朱元璋要求当方丈,于是空缘就得了一个御封方丈。
      按佛理,他应普度众生,广济天下,多行善事,可空缘和尚自接任以来,无恶不作,强奸妇女强抢民财,横行乡里。当地县令早有所闻,只苦于此方丈是欽命御封不敢善自行事。于是县令亲自出马前往南京上奏朝廷。当朝一品大学士接待了县令,听了汇报后非常气愤,于是大学士直谏皇上。朱元璋听奏以后脸色深沉,沉默好久,摆了摆手说:“罢了罢了!”
      无奈大学士也只能回谏县令说:“皇上口谕,罢了罢了。”县令听旨后非常的难受,站立宫门外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了一个上不违皇帝口谕,下对得起黎民百姓的秒策。于是快马连夜赶回了县衙,急令巡捕房,缉拿空缘。
      次日午时三刻,林头寺前路道上,空缘和尚被种田用的耕耙,给耙了,直到耙死。
      当地人民奔走相告,于是这条路被称为“耙和路”,一直流传至今。



    质疑:
    一、        隋朝至今1400年,现在林头村仅千人左右。黑埠村至今也不足4千人。不敢想象当时的香火如何旺盛的。
    二、        楼主是“考古挖掘专业”?有考古专业资格?文中开头就肯定:古林头寺史建于隋,兴于唐宋,明清时最为鼎盛。有历史依据和史料证明?
    三、        “前往南京上奏朝廷”指的是哪朝哪代?
    四、        “林头寺占地百余亩,有大殿、中殿、后殿、偏屋等房屋二百余间,全是青砖碧瓦。殿内大佛金身,高十五米,一次可容纳百余香客,有僧七十余人,”证据在那里?
    五、        “逢庙会一日仅香客赠的香油(多为豆油)就能收入两大缸,可见庙会繁荣。”庙会日子是阴历的几月几号?请问缸在那里?有多大?
    六、        “朱元璋要求当方丈,于是空缘就得了一个御封方丈。”朱元璋何时到得林头庙?
    七、        土生土长的林头村老者皆不知:这条路被称为“耙和路”在那里,有何证据?请问律师会员是如何得知:一直流传至今。
    简单认为:既然是传说、听说,尽量不要用实地实名较为妥当。否则起码有误导和篡改历史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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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8-25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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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23
    发表于 2009-11-29 00:06: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我虽然只是用民间传说的观点来看《林头庙遗址》,但仍然欢迎冰凌版友给大家讲真实的林头村历史。如果冰凌 ...
    大眼瞪小眼 发表于 2009-11-28 18:52

    赞同,都是(论坛)文化人,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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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发表于 2009-11-29 16:50: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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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4-1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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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25
    发表于 2009-11-29 19:45: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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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4-1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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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26
    发表于 2009-11-29 20:11: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我来说两句:

    律师板油说话也真诚,看得出是一位真正关心我们自己论坛的板油。
    删贴的版主也出来予以解释了,版主的心情和出发点也是好的。
    其实律师板油发此帖本身没有什么错,版主可以采取只屏蔽一些不文明的跟贴,不需删除主题贴的办法来处理
    (这当然是个人观点。)
    我们论坛的管理层也高度重视此事,同时也已经给予恢复律师的帖子,并且向有此种类似情况的板油致歉,
    目的是希望板油们在交流时注意文明用语,维护论坛和谐的交流气氛。能更好地让我们的论坛健康发展!

    律师板油别伤心了,这里还是你的家!!!
    好多版友还在等待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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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9 22:51: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我要化悲痛为力量,为论坛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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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5 00:08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8
    发表于 2009-11-30 01:22: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我要化悲痛为力量,为论坛出力
    律师 发表于 2009-11-29 22:51

    非常欣赏这种为人做事的态度,期待您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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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7-25 14:5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9
    发表于 2009-12-1 22:15: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我要化悲痛为力量,为论坛出力
    律师 发表于 2009-11-29 22:51


    学术问题遭到质疑可以理解,毕竟大家所涉及的知识面各不相同!
    论坛的成长离不开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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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5 19:2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0
    发表于 2009-12-2 18:47: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下弦月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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