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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 (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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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10 13:0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本帖最后由 五华居士 于 2009-11-12 20:28 编辑

新沂,二十年前作为行政、文化、贸易等中心的地方,市府路与花厅路交汇的十字路口,树立了一尊富有象征意义的雕塑-------马,白色,大理石组合,呈四蹄蹬空奔腾状,所以在基座上镌有“腾飞”两个鎏金草字。一般人的理解是,这个马所在的地方新安镇在清末民初叫做刘马庄,也就是刘姓和马姓居多的小村落,也有人煞有介事地“考证”说是某某皇帝遛马的地方,反正有个马字。有了这个“马”,就可以展开想象的翅膀,如果是“驽马”,那么“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如果是“天马”,那么“天马行空,独往独来”,都是颇有文化底蕴的褒义的东西。那时候,正是撤县建市之时,全国的宣传基调是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两个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腾飞”是当时非常时髦的名词,经常出现在报刊杂志、电视媒体乃至街头广告上,意思很明显,就是新沂也要像这匹马一样振鬃长嘶,腾飞起来,经济要腾飞,文化要腾飞,人们的精神面貌也要腾飞,都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过,在一般人的审美观里,这匹马的艺术含量确实少了一些,体形显得臃肿,比例也欠协调,有“厩马”之态,无“神骏”之姿,也是多数人的共识。再者,从形体上来看,又确实小了一点,也矮了一点,与“腾飞”的发展思路,与城市的高层建筑都显得不够和谐,特别是现在,随着人们的眼界进一步开阔,随着城市建设的进一步拓展,这些缺点就更为明显。这次对于马的拆迁,街谈巷议,众说纷纭,牵动了很多市民的心,有的说这是新沂唯一的城标,有人说这是新沂发展的见证;有人说该拆,影响交通,有人说不该拆,可以加高;有人对破旧立新充满喜悦,有人怀着恋旧情节,洒下惋惜的眼泪------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这也从一个方面看出我们新沂人是重感情的,是爱家乡的,对家乡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的热爱之情,就是我们真正能让新沂“腾飞”起来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如果大家都自私偏狭、麻木不仁,像一首流行歌曲所唱的那样什么都“无所谓”,那才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一切都不会有什么希望。作为一个经常看到这个马的市民,现在难得一见了,心里也和大家一样的感受,所以也想说这么几句心里话。另外,我又专门翻阅了一些关于“马”话题的网页,感觉很有意思,姑且摘一些在此,没事的时候可以一赏。
      一是关于白马:世界上大多数的人,尤其是在情窦初开的少年时代,大概都曾经一度患过或轻或重的“白马王子梦幻症”。白马王子梦幻症的特征是:一个少女或者是年轻的女人在梦想着,她会在很偶然的机会和一位英俊、富有、能干的男士相遇。这位男士对她一见钟情,深深地爱上她,即时即地立下决心,非她不娶。男士为她赴汤蹈火,克服无数的困难,终于争取到她。两人成为夫妻,幸福快乐终其生。
白马王子病患症的核心是白马王子的爱情。至于白马王子的爱情,那是一种只有爱而没有性的纯幻想式的爱。世界上歌颂白马王子的爱情的作家实在太多了,几乎每个国家均有;西方国家的周刊杂志每期必刊登一篇以白马王子的爱情为核心的爱情故事。这种幻想式的爱情故事所以大众化地风行,就是因为它们的市场广大,读者多如沙漠之沙。
爱读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的读者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尚未有人生经验、对爱情充满梦想的少女;
过着枯燥无味、色彩单调的日子的家庭主妇;
活在狭窄的生活空间里的低职妇女。
这些生活内容空虚的女人把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当做精神食粮,从而满足她们的内在爱情饥渴。
在制造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的作家丛中,又以20世纪的英国女作家巴巴拉•嘉德兰最懂得逢迎那些把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当做充饥食粮的妇女的口味。她是一个极为多产的小说家,她的爱情小说的内容和情节本本都是按照白马王子的爱情处方,换汤不换药地迅速写成。到了她晚年,她根本不再用手写稿;她坐在沙发上,抱着她的白毛爱犬,顺口成章、一气呵成地向她的秘书口述小说内容,秘书手不停地速记下来。
巴巴拉•嘉德兰的小说在世界任何的图书馆里都找不到,但她的售书数目却超过数千万本,被翻译成几十种外国语言。在她去世后,她的出版商还有五十多本她的新书稿,在排队等候出版。
小说中的女主人翁一律是纯洁、美丽的处女,但她的处境不佳。男主人翁均是社会上层的男人,英俊、有财、有势又有才。这对背景距离巨大的男女一见钟情,但他们的爱情是最纯真的,男的和女的在婚前绝对不发生性关系。他们就凭着那股抽象性的爱情力量,经历了许多的考验,克服了无数的困难。终于,他们的真爱战胜一切,达到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目标。故事到此结束,再没有下文。
可是,在真实人生里面,男女之间的许多问题是在一对情侣成为眷属之后才出现的。
最现成的例子就是巴巴拉•嘉德兰自己的婚姻。她以制造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而成名致富,但她在现实生活中也不能跟她自己的白马王子永远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她跟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又再婚。她离婚的原因是:“他在婚姻里不愿意做我的真正情人!”这是她在电视上当着数千数万的观众所亲口说的话。
从这一句话不难领悟到,巴巴拉•嘉德兰跟她丈夫离婚,全然是由于性生活的不协调,夫妻在性的方面出了不可解决的严重问题,无法再共同生活在一起。
由此可见,白马王子的爱情是与现实脱节,也可以说它逍遥于现实之外,跟虚无缥缈的童话故事无异。
归根结底,白马王子和公主本来就是童话故事的人物。相信大家对“睡美人”、“灰姑娘”、“白雪公主”等西方童话故事大概都有点印象。一位英俊的王子,骑着一匹白马,跟妖魔搏斗,杀死恶龙,穿过火圈,破除魔术,把落难的美人从逆境中拯救出来。此时,美人摇身一变而为公主,和白马王子永远快快乐乐地共同生活下去。
白马王子和公主到底怎样快快乐乐地活下去?这个现实问题是童话故事从来不涉足其间的。
童话故事是一个真空世界,里面没有半粒的尘世糟粕,没有半点的人欲,也没有人生一般的甜酸苦辣。童话故事是把现实理想化了的领域,在这个理想化的领域里,善永远战胜恶,美永远推翻丑,真永远打破假。童话故事是幻想的精华。
白马王子和公主的童话故事的真空化、理想化和幻想化正是它们对人类的永存不朽的吸引力。人世间的大众文学里所歌颂的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是童话故事的仿造品。然而,童话是童话,幻想是幻想,现实是现实。三者有不可逾越的界限。单是在书页间寻找白马王子是有趣的事情。白日做梦,在幻想里与白马王子神游一番,也是无害之举。但是,若把幻想和现实混为一谈,那就可能会有危险。
      二是关于白马非马:公孙龙的一个有名的辩论是“白马非马”。现存的《公孙龙子》中的《白马论》有关于“白马非马”的详细的论证。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这个命题,以及他的关于这个命题的辩论,也反映辩证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的问题。他从另一个出发点讨论了上面说的“同一性在自身中包含着差别性”这个问题,得出了与惠施正相反的结论。惠施是从具体的事物出发来看这个问题。公孙龙是从命题出发,他看出了,在每个命题中,如“莲花是一种植物,玫瑰是红的”等,其主语和述语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完全相同。正是如恩格斯所说的:“不论是在主语或者在述语中,总有点甚么东西是述语或主语所包括不了的。”但是恩格斯指出,“述语是必需和主语不同的”;这正是“同一性在自身中包含着差别性”这个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一般人都说:“白马是马。”公孙龙对于这个命题作了相当详细的分析,明确地指出主语和谓语之间的不同。但是他不知道这样的不同是必需的,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反而把二者割裂开来,加以抽象化、绝对化,由此达到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这就是把范畴固定化。其思想方法是形而上学的。
这里又牵涉到另外一个问题,即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的问题。列宁说:“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依凡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这就是说,对立面(个别跟一般相对立)是同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都只能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等等。任何个别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另一类的个别(事物、现象、过程)相联系。诸如此类等等。”(《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全集》第38卷409页)个别自身的同一性,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千万类的个别相联系,也就是说,也与千万个一般相联系。这也是同一性自身所包含的差别。
在一个逻辑命题中,主词表示个别,谓词表示一般。在一个肯定的命题中,个别与一般是对立面的统一(同一)。在“白马是马”这个命题中,白马是个别,马是一般。严格地说,这个具体的马是个别。白马也是一般,白马只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马也只能在白、黄、黑等马中存在,只能通过白、黄、黑等马而存在。这就是说:凡实际存在的马总是有白、黄、黑等颜色的,不可能有没有颜色的马。这是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性。
就“白马是马”这个命题说,“白马”是个别,“马”是一般;但是对于这个具体的白马,那个具体的白马说,“白马”又是一般,这个马、那个马是个别。“马”这个一般是白马的本质;“白”是白马的一方面;“马”这个一般只能大概地包括一切马,因为个别的马有白、黄、黑等的颜色不同,而“马”则不表示任何颜色。因为同一理由,所以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归进一般。这是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矛盾性。
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有矛盾又有统一,所以“白马是马”这个命题不是表示简单的等号而是表示一种辩证的统一。公孙龙一派发现了这个辩证统一中的对立面。他用“白马非马”这个命题表示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矛盾。这是他对于客观辩证法的某一方面的认识。
就逻辑学的意义说,公孙龙发现了名词的外延和内涵的关系。就“马”的外延说,“马”这个名词包括白马在内,但就“马”的内涵说,“马”这个名词指马的本质属性,和“白马”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概念是有区别的。不能把这两个名词混同起来。这也是公孙龙的一个贡献。
公孙龙的《白马论》的辩论,可以分为三点:第一点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公孙龙子•白马论》)这是就马之名及白之名的内涵说。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白之名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及一种颜色。此三名的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同上)这是就马之名及白马之名的外延说。马之名的外延包括一切马;白马之名的外延则只包括白马。        “马”对于颜色,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无去取于色”),所以如果我们仅只要“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我们的需要。但是“白马”是对于颜色有所肯定、有所否定的(“有去取于色”),所以如果我们要白马,那就只有白马可以满足我们的需要,黄马黑马都不能了。对于颜色无所肯定、否定的,跟对于颜色有所肯定、否定的,是不同的,所以白马非马(“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非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同上)这是就马这个一般、白这个一般、白马这个一般说明它们的不同。马这个一般只是一切马所共有的性质,其中并没有颜色的性质。马就只是马,如此而已(“有马如(而)已耳”)。白马的一般是一切马所共有的性质又加上白的性质,所以白马非马。
不但白马非马,而且白马亦非白。“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同上)此白物或彼白物所表现的白,是“定所白”的白。“定”是固定的意思。此白物所表现的白,固定在此物上面,彼白物所表现的白,固定在彼物上面,白这个一般,也可以说是“白如(而)已耳”,不固定在任何东西上面,它是“不定所白”的白。“不定所白”的白不为一般人所注意;这于其日常生活并无影响,所以说“忘之而可也”。然“定所白”的白,是具体的、个别的白,不是一般的、抽象的“不定所白”的白。白马的白,是“定所白”的白,“定所白者非白也”,所以白马非白。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的一个有名的辩论。据说公孙龙曾与孔丘的后人孔穿对于这个问题进行辩论。公孙龙举了一个孔丘的故事。这个故事说:楚王遗失了一张弓,他的左右的人请设法寻找,他说:“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孔丘批评楚王,说:“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公孙龙说:由此可见,孔丘“异楚人于所谓人。”如果孔丘的话是对的,我“异白马于所谓马”的辩论也是对的。孔穿不能回答公孙龙的话。在另一天,孔穿又和公孙龙辩论。孔穿说:孔丘的话是“异楚王之所谓楚,非异楚王之所谓人也。……凡言人者,总谓人也。亦犹言马者,总谓马也。楚自国也;白自色也。欲广其人,宜在去楚;欲正名色,不宜去白。诚察此理,则公孙之辩破矣。”公孙龙与孔穿的这个辩论的第一段见《公孙龙子•迹府》篇。第二段只见《孔丛子•公孙龙》篇。《孔丛子》是伪书,所说未必是历史的事实。但是所记的孔穿的话,在逻辑学上是很有意义的。他是对“白马是马”这个命题作外延的解释。照这样的解释,这个命题是可以这样提的。公孙龙是对于这个命题作内涵的解释。照这样的解释,这个命题是不可这样提的。孔穿并没有完全破了公孙龙的辩论,但是他的话确是有逻辑学上的价值。
以上是公孙龙的《白马论》的基本论点。从这些论点中可以看出,公孙龙的确看到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矛盾对立的方面,看到了一般和个别的差别。但是他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并且把这一方面片面地夸大,因而否认了一般和个别的统一的方面,相互联系的方面。按着他的理论,既然一般和个别是相互对立的,一般也可以脱离个别而存在,一般可以不必包括个别,个别也可以不必列入一般。这就是公孙龙所说的“故可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白马论》)这样,就割裂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联系。从这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出发,势必将一般看成是独立自存的实体,其结果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从对于辩证法的一定的认识出发的,可是,结果转化为辩证法的对立面。
      三是关于黑马:黑马一词并不是股市中专用术语,黑马原来是指在赛马场上本来不被看好的马匹,却能在比赛中让决大多数人跌破眼镜,成为出乎意料的获胜者。19世纪,英国政治家杰明•狄斯雷斯在《年轻的公爵》这部小说中描写了一个精彩的赛马场面。比赛刚开始,两匹夺冠呼声最高的良种马一路领先,眼看其中一匹胜券在握,全场为之狂呼。不料在接近终点时,忽然有一匹不起眼的黑马从后面奋力追赶上来,风驰电掣地把两匹良种马抛在后面,领先抵达终点,夺得了冠军。从此,“黑马”一语不胫而走,由赛马场上的俚语,发展成体坛上的惯用语,不时的出现在新闻报道中,当一个初出茅庐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出了好成绩、得了冠军,赛后的新闻媒体便会以“出现黑马”加以报道赞誉。黑马一词渐渐地又扩大到其他领域的报道中。1861年,原本名气不大的林肯当选为美国第16任总统时,有人也把他称为“黑马式”的总统。“黑马”在《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释是:“比喻实力难测的竞争者或出人意料的优胜者”。
      最后,期待新沂新的城市标志性雕塑早日出台!
      希望新沂能够成为众多城市中的一匹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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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1-10 13:3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好!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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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l418151426 该用户已被删除
板凳
发表于 2009-11-10 14:07: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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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扎子
发表于 2009-11-10 16:22: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本帖最后由 枫叶流丹 于 2009-11-10 16:26 编辑

思辨色彩很浓,也很专业。
——很漂亮的杂文。感觉篇幅稍大了些,个别论断似可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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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
发表于 2009-11-10 16:25: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或许可将标题直接改为:《关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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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11-10 16:27: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楼主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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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2 19:37: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谢谢楼上四位顶贴和欣赏!
随感而已。伯乐是传说中的人物,说叫孙阳,其实伯乐和九方皋一个是瞎子,一个是神经有问题的人,所以真正的千里马不需要他们。去掉东西,建议很好。有才还不行,还要有财,这样才能腾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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