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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八届徐州市“市长杯”
暨“中源杯”足球赛
比赛规程
主办单位:徐州足球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江苏中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09年10月24日至11月21日(双休日)
比赛地点:徐州市体育场(云龙山下)
二、参赛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中源集团足球队 领队:魏 超 教练:杜文斌
2、多拉多拉健乐足球队 领队:邰继军 教练:程 早
3. 新沂恒盛足球队 领队:万学江 教练:王普亮
4、枫信科技足球队 领队:杜长江 教练:张换金
5、火车头足球队 领队:李传祥 教练:李传义
6、奇瑞兄弟足球队 领队:肖 铮 教练:韩 露
7、蓝鹰足球队 领队:赵永沛 赵党辉 教练:刘亦军 张伟
8、徐州九州职业技术学院足球队 领队:王 波 教练:朱存各 马季军
三、参赛办法
1、参赛资格:
(1)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市足协报名注册。
(2)运动员必须具有徐州市长期居住户籍或者参赛单位身份证明。
(3)身体健康。
2、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日期9月20日;
(2)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15-35名;
(3)参赛单位务必如实、完整的填报<<比赛报名登记表>> <<比赛足球队员照片总表>>;
(4)各单位报名单一式两份,需经参赛单位加盖公章后,连同运动员近期免冠1寸2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到徐州足协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3202988 。
(5)已报名参赛的球队,不得无故退出比赛,如确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经过组委会批准,否则,将被处罚;
(6)大会有权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展开调查,如有异议,查实是虚假者,立即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不再递补;
(7)每队必须备有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并且两套衣服号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必须一致,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不得上场,守门员号码不得使用“0”号;
(8)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9)上场运动员必须穿橡胶底鞋,任何其它形式的足球鞋一律不准穿;不准带护腿板。
(10)比赛用5号球。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单循环赛,以比赛积分决出1—8名
2、计分和决赛名次办法。
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一场各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比分,净胜球、进球总和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果积分仍然相等,则比整个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胜负。
3、比赛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4、比赛采用11人制;
5、每场比赛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
6、每场比赛允许替换人数8人,位置不限,同一场中被换下的队员不得再上场比赛。
7、为了保护运动员,保证比赛秩序,组委会将对红、黄牌进行处罚,黄牌每张20元,红牌每张50元。
8、要求各队在赛前半小时到达比赛场,如比赛开始后15分钟仍不到场,视为自动弃权,判对方3:0获胜并给予经济处罚。
五、纪律仲裁委员会
1、比赛组委会专门成立“纪律仲裁委员会”,处理比赛中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
2、比赛纪律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和规程的规定执行;
3、比赛纪律仲裁委员会将对扰乱比赛、指责、辱骂裁判;特别严重的故意侵人犯规,造成恶劣后果的,将给以经济处罚,并有权决定采取其它处理办法。
4、纪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处分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裁判员
1、裁判长、裁判员由徐州市足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更换裁判员必须经徐州市足协同意;
2、裁判员执裁自备工作装备,佩戴胸微;
3、裁判员有权审验上场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并视情随机处理。
4、裁判员在比赛后3天将比赛工作总结报徐州足协。
七、经费
1、参赛费:800元/队;
2、报名费:400元/队;
3、保证金:1000元/每队(无违纪行为保证金退回);
八、奖励
比赛奖励前四名,并评选精神文明奖二名。
九、未尽事宜由徐州市足球运动协会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在徐州市足球运动协会。
徐州市足球运动协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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