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楼主: 猫眼看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沂1人喝酒猝死 同桌酒友补偿死者家属2万元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16 06:03
  • 签到天数: 13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91
    发表于 2013-1-17 08:20: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这地方就喜欢派酒,悲剧了吧

    这地方就喜欢派酒,悲剧了吧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8 15:2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92
    发表于 2013-1-17 14:01: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不要派酒,随便喝!

    不要派酒,随便喝!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3
    发表于 2013-1-17 14:06: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quote][size=2][color=#999999]一池萍碎 发表于 2013-1-13 23:16[/color] [url=forum.php?mo

    一池萍碎 发表于 2013-1-13 23:16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很厌恶派酒

    同意一姐的看法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4
    发表于 2013-1-17 14:47: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酒场多的朋友注意了。

    酒场多的朋友注意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8-20 06:11
  • 签到天数: 442 天

    [LV.9]以坛为家II

    95
    发表于 2013-1-17 15:10: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劝酒、派酒是一种不良的风气,应该改之。 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人死于酗酒,有的是直接死于醉酒,有的死于酒后事故。这些人中,最大的特点是受害于劝

          劝酒、派酒是一种不良的风气,应该改之。
        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人死于酗酒,有的是直接死于醉酒,有的死于酒后事故。这些人中,最大的特点是受害于劝酒派酒,什么“感情深,一口默(懑)”“能喝三两喝半斤,这样同志我放心”,苏北、鲁南是圣人出入的地方,存在各种礼数,先喝为礼,来而不往非礼也,还有敬酒、端酒、领酒、划拳等招数,令无量者眼花缭乱、望而生畏。大凡喝酒出问题者恰恰是无力应酬、或确有少许酒量又无自制能力的人。本来都是增加感情、增添喜庆气氛的一种方法,可一旦喝死了人,性质就变了,有多少张嘴都说不清了,就像医生治病死了人一样,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8 19:48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96
    发表于 2013-1-18 20:46: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奥...

    奥...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8 19:48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97
    发表于 2013-1-19 06:39: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是吗

    是吗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8 19:48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98
    发表于 2013-1-23 11:52: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路过

    路过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14 18:52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99
    发表于 2013-1-23 11:56:5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路过!

    路过!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1-16 11:35 , Processed in 0.036115 second(s), 11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