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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论坛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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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6-11 20:1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我想问下上午还在的关于春华小学老师被打的的帖子下午为什么没有了呢!一不犯法二不违章为什么这样的帖子都会被删呢!那是不是以后都不能在论坛说事实了呢!希望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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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6-11 20:15: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沙发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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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6-11 20:30: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被版主移到教育板块了,感谢您对论坛的关注。http://bbs.0516k.com/viewthread.php?tid=36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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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扎子
 楼主| 发表于 2009-6-11 20:32: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呵呵!,貌似我发错地方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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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
发表于 2009-6-11 20:41: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云南省昆明市
发错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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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9-6-11 20:43: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那版主给我删了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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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9-6-12 11:31: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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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6-12 16:44: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虽然帖子一不犯法二不违章

但是与和谐论坛不和谐
互殴互骂在论坛里确实不合适

斑竹该删

如果执行官愿意恢复原贴
俺也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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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9-6-13 13:35: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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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6-13 14:30: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估计那个帖子冒犯了版主的亲戚朋友了,所以把它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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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6-13 14:33: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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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6-13 17:38: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我们处在信息时代,城市论坛的成立是方便我们阅读和信息交流的,但绝不能成为某些人制造谣言和肆意诽谤的自由市场!我们都是文明人,说话办事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任,也要对别人负责任,如果一个人确实违反了国家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但那不是我们普通网友们的事情,而是执法部门的职能,我们怎么可以以讹传讹,无事生非,乱定论呢,这尊重别人的人权和人格吗?希望我们广大网友们都能理智的对待每一个帖子的内容,理性对待,谨慎表态。
那个帖子内容可是不太和谐哟!!所以,这个真该删,一删也就真没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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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6-14 03:14: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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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4 09:24: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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