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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上浮萍等板油违法版规被禁言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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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5-19 14:14: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0516kbbs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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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9-5-19 14:54: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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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33
    发表于 2009-5-19 15:22: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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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34
    发表于 2009-5-19 17:34: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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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发表于 2009-5-19 21:15: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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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发表于 2009-5-20 06:06: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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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发表于 2009-5-20 06:0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但愿王子犯法,也能与庶民同罪
    地道农村人 发表于 2009-5-18 18:26


    痴人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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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发表于 2009-5-20 06:11: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给“水上浮萍”一次机会,也许他不知道自己违规做广告呢,看他以前的帖子,蛮有质量的,要是再违规禁言就没有话说了,希望版主给予宽容一次。只是我个人的建议。
    舒海天阔 发表于 2009-5-18 21:39
    是呀,给“水上浮萍”一次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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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发表于 2009-5-20 11:24: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搞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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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发表于 2009-5-20 13:57: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知道了,下次也照这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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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41
    发表于 2009-5-20 16:55: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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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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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5-20 17:13: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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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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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5-20 21:50: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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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发表于 2009-5-21 08:50: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不仅仅是禁言,应该是任何一个处罚措施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
    可以先取得证据,然后找当事人谈话,笔录,并要求当事人签字认可,然后出具整改通知书,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的,再下达处罚决定书。若处罚决定书仍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被处罚人有权要求复议 或是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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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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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5-21 10:08: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松江区
    支持!!!!杜绝与板块无关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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